“戈玛!你不要太过分!”一个背着一把长剑的青年喊道。
被吼的那个黄衣青年也不恼,笑道:“怎么?我泡妞你也要管,你还真当自己是队长啊!”
一旁的青衣男子扯住戈玛的手腕,劝道:“你少说两句吧!大家都是一个队里的。”
戈玛挣开阻拦自己的手,一个快步就从负剑少年的身后将瑟瑟发抖的姑娘抢了去,毫不怜香惜玉的动作惹得姑娘一阵痛呼,他朝着负剑少年挑衅地一笑,说:“休斯,一个女人你都保护不住,还想当队长?!还是回家找你老爸喝奶去吧!”谁都知道休斯的父亲是巨岩乳兽和地心木的基因混种,其实这也没什么,但是在戈玛的口中说出来就充满了侮辱的意味,果然,休斯愤怒地大吼,拔出长剑就冲向了戈玛,秦云在一旁摇摇头,这剑修太冲动了,虽然两人都是筑基中期,但显然剑修并没有很好地掩盖自己的弱点,将自己的破绽暴露给敌人,这将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就比如这样——被戈玛打倒在地上,休斯吐出一大口鲜血,愤怒地望着戈玛,这样的结果他不能接受!真的——好不甘心!
戈玛就爱看休斯的这种表情,嗤笑道:“不就是仗着你那有头衔的老爸么!在游戏里你还不是被我随意玩弄的一条虫?哼!废物!”谁都没有发现姑娘垂下的泪眸中一闪而过的精光,就听他接着道:“带着你这种废物去那里简直是托我们的后腿,不想死的话就别跟来,不然你又得去找你老爸告状了!”说罢就很嚣张的大笑着和青衣男子一起带着姑娘走了。
休斯捂着胸口,吞下了两颗药丸这才艰难地站了起来,试了几次都没能把掉在地上的剑拾起来,休斯再也支撑不住跪倒在地上,咬着牙,眼里蓄满了不甘的泪花狠狠地捶击着地面,他恨戈玛,但他更恨自己,如此的不争气,怎么对得起队长交给他的重任?!
秦云本想一走了之,但是不知怎的看到这个青年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那两个徒弟,况且这个人又刚刚经历了“英雄救美”未遂事件,自尊心又狠狠地被践踏什么的,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倒霉程度可谓是此起彼伏,再想一想自己那忧伤蛋疼的心情,可不就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吗?犹豫了一番,他还是走了过去,肉痛地掏出一个精致的,瓶底印着“秦重”的小瓶递给那个青年,说:“就一颗。”
☆、第十六章 第一次探险
休斯抬头看向眼前的中年人,并没有贸然接下那瓶丹药,只是带着警惕的目光,狐疑地问:“你是谁?”
“我只是路过。”秦云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片地图一般都是筑基期修士练级打怪的地方,这会儿突然冒出来一个完好无损的普通人真是诡异至极。
“……”休斯当然不会相信这个人的鬼话,只是自己伤势颇重,虽然不致命,但就这么拖下去也难保不会出什么意外,看着那人手中的精致药瓶,休斯只犹豫了一下便接了过去,反正自己浑身上下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若真有歹意,大不了就死一次,等他转生回来,定要此人好看!“多谢兄台!”说罢就从小瓶里倒出了一颗香气四溢、浑圆润泽、纹路清晰的棕色丹药,光是看这品相就知道此药绝非凡品,托在掌心,亦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着的精纯强大的灵力。
这下就更奇怪了,一个普通人怎么会拥有如此高阶的丹药?带着满肚子的疑问,休斯将丹药一口吞下。丹药入口即化,随之而来的是如同极地冰川般的清凉蔓延全身,他甚至能感觉到凉气由内而外从他的毛孔中渗出,紧接着就是一股又一股磅礴的灵力冲击着他的心脏,随着律动涌进五脏六腑,这种感觉简直太奇妙了!然后他就惊奇的发现,自己的伤竟然全好了!连个疤都没留下!不仅如此,他还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洗髓通经了一般全身畅快无比,就连运起功来,灵力的流转速度也比平时快了一倍不止。休斯被这块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砸了个结实,狂喜之情自不必说,但好在他天性单纯直率,若换做其他稍有城府的,面对这么大的好处,定要好好算计一番了。
此时秦云的形象在休斯的心里已经完全改观了,作为自己的救命恩人,休斯是无论如何都要报答的。但自己从里到外都没有什么能拿的出手的东西,这可如何是好?就在这时,乾坤袋里的灵境突然有了感应,休斯赶忙掏出来一看——是队长?!
灵境那头是一个披散着墨发,眼睛血红,容貌冷峻的男子,轻启薄唇,带着军人般肃然冷硬的口气,问:“听说你和戈玛起了冲突,他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休斯简直要感动死了,忙忙摇头说:“没事儿,我现在已经好了!”
“嗯?”男子微皱眉头,沉声问道:“怎么回事?!”
……
带着大乘期老祖的,偷听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秦云看着那小青年满头大汗、语无伦次的解释,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真单纯。都说世事瞬息万变,难以预料,殊不知最诡谲叵测的却是人心……
好不容易将事情的经过说清楚,休斯有点忐忑地问男子:“队长,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是我又没什么东西可以报答他,所以我想问能不能带他去那里,那里宝贝那么多,送一两件也没什么吧?”
男子沉默了一会,问:“你确定他没什么威胁?”
“当然啦!我已经仔仔细细检查过了,他就是一个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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