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你了。”庄尔雅左手捏着高脚杯的细腿,轻轻晃动着鲜红如血的液体,白西装黑衬衫,领口开着,脖子上挂着项链,一副放浪公子的模样。
“是吗?”陈墨挑了挑眉毛,神色淡淡的。
“老头子给我看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孩相片,说今后这个人就是你的对手。”庄尔雅懒洋洋地笑了几声。
“我们的确做了很长时间的对手。”陈墨端起高脚杯,慢慢抿了口杯中的红酒,语气里听不出情绪。
“我读大学的时候,最想做的是一个酒吧歌手,很可笑吧?”庄尔雅的眼神穿过陈墨的肩膀落在酒吧一角弹琴的琴手身上,玩世不恭的笑容顿时有一些复杂的意味。
“不。”陈墨的脸上露出一个礼貌过度看不清真假的微笑。
“后来我发现,和你做对手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庄尔雅把眼神收回,直视着陈墨。
“是吗?”陈墨与庄尔雅碰杯,玻璃发出清脆的叮当声,陈墨漫不经心地看了看表,“时间有些不早了。”
“我很期待和你的下一次合作,陈墨。”庄尔雅看着陈墨,敛容道,就在这个瞬间,两眼精光毕露,他优雅地伸出手。
“我也是。”陈墨也伸出手,两只手用力地交握在一起。
“看来,要成为那个人的对手,我还要变得更强啊。”《大荒ol》的世界中,织雨的会长啸剑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对身后的人说:“我要离开游戏了,会就交给你了。”
“啊?老大,为什么你不玩了?”后面的人语气有些慌张。
“对手走了,我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轻松的语气,啸剑的身影消失在原地。
【当年月光】
秦世嘉一直记得第一次遇见陈天萧的场景。那个时候他二十四岁,是一个地下黑诊所的主刀,专门给一些混混地痞还有底层人士治病。一次医疗事故,没有背景刚刚毕业的他成了替罪羊,那个不属于他的污点牢牢地印在他的档案上,永世不得翻身。
那天晚上是个晴天,可以看到洒在污渍斑斑地上的月光,一群人扶着一个中了枪的年轻男人闯进他工作的小诊所,有人拿着枪指着他的头让他给那个中枪的年轻人取出子弹。那个中了枪的年轻人长了长不像是混这道的斯文面孔,因为失血而脸色煞白。
“你们最好把枪放下,我胆子很小,一害怕就容易手抖,你知道这里到处是血管和神经……”秦世嘉推了推金丝眼镜,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慢条斯理地说。
这时本来已经接近昏厥的年轻人突然睁开了眼,复杂地看了秦世嘉一眼,“把枪放下!你们都出去门口守着!”年轻人的声音不大,但是有一种不容拒绝的霸气。
手术很成功,当麻醉的药效还没过,年轻人就被抬走了。秦世嘉没有过问他们为什么如此来去匆匆,混这行的人,多半是随时命悬一线,今天看到的人,没准明天就永远在这个世上消失。
秦世嘉是在一个月后重新见到那个年轻人的,再次见面的时候,他是自己走进他的小诊所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像是出没高级写字楼的金领,脸上看不到一点匪气。不过外表这个东西,自从那个看上去慈祥又严谨的“恩师”把医疗事故的责任全全推到秦世嘉身上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每个人都是一只披着皮的qín_shòu,只是平时不轻易把皮去掉,让人难以分辨。
“我缺一个私人医生,我觉得你很合适。”年轻人对秦世嘉伸出手。
后来,秦世嘉知道这个年轻人叫陈天萧,出身黑道有名的家族。再后来他除了私人医生之外又成了陈天萧的得力助手,入了江湖。几年以后,娶了另一个大佬的独生女儿,接管了他的势力和地盘,独立了出去,不过依然和陈天萧私交甚笃。秦世嘉其实并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没有把自己两个孩子拖进这条道,在适当的时候自己金盆洗手全身而退,道上有惋惜的有叫好的。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二十多年自己走得步步惊心,凶险非常。
“我当年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事业如日中天却要金盆洗手,现在有些明白了。”陈家的郊外别墅花园里,已近暮年的陈天萧对秦世嘉说。陈天萧被儿子陈墨软禁在这里,出入起居均有人监视,虽然下面人对他依然恭恭敬敬,但是他当年的霸气却再也回不来了。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想做一个好医生,可是我的命数却让我入了江湖。”秦世嘉叹息。
他和陈天萧的头上都有了白发,其实人世就是这样,在风光的过去都会淹没在时间的轨迹里。水烧沸了,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提起水壶把烧沸的山泉水冲进茶壶,茶香四溢。茶水冲进茶杯,水面上映出蓝天白云,一只孤鸟飞过,了然无痕。
新手道士墨千重
1新手道士墨千重
新手村,绿草如茵,山花烂漫,几座简单得有些简陋的茅草屋掩映其中,倒别有一番情趣。这是个老服务器,新手村空空落落,此刻只有一个新手道士站在村中。并不像一般新手玩家那样好奇地东张西望,也不像老鸟玩家那样轻车熟路地接任务打怪,这个道士只是随意地四处走着,仿佛在欣赏风景一般。
烽烟已经观察了那
喜欢一张帖子引发的奸情请大家收藏:(m.pbtxt.win),平板电子书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