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
谢余租住的弄堂里大多数邻居都是手头据拮的小老百姓,全家老小一起住在租来的狭窄房间里,好几户共用一家厨房,挣扎求存。
谢余搬过来也没多久,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都没有,两人在街上转了好久,搬了不少东西回来,中午就在公共厨房开伙,煮了米饭炒了俩热菜,端回亭子间吃午饭。
顾茗从昨晚开始就思考自己要走的路,她知道谢余的心思,可惜她不是真正的顾千金,而且与冯瞿还有纠葛,暂时借住几日还能说得过去,要是长期留在谢余身边,说不定还会给谢余带来杀身之祸。
她一直忘不了书里描写顾千金被杀的那一段。
吃过的碗筷都被谢余收拾到楼下清洗干净端了上来,他端坐在桌子旁边,尽力挺直了腰背,好像去见青帮龙头裴世恩一般郑重其事。
从顾茗说要跟他谈谈之后,他就是这副模样。
“阿余,你怎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谢余整张脸仿佛扣了一张面具,神经跟肌肉都牵强的固定在一处,连动都不会动了。
他勉强动动嘴角,露出个牵强的笑意:“阿茗,你不会是……想要回到他身边去?”
顾茗惊到了:“……你知道他?”
他的肩膀忽然之间就不堪重负,垮了下来:“我……我以前不知道他是谁,也跟过你几次,发现根本没办法靠近,在容城应该很有权势。昨晚……我看到他了,是冯瞿对不对?”
开始他以为同顾茗坐在一处的尹明诚便是她的丈夫,可是后来却发现两人神态疏离而客气,反而是冯瞿的态度更为不同。
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气场极为奇怪,有过亲密关系之后,哪怕两人在众人面前并没有表现出太过亲昵的样子,可是坐在一起总会露出些许端倪。
冯瞿的照片在容城日报登过,凡是家里隔三岔五肯买份报纸来读的人家恐怕都认识这位容城未来的继承人。
顾茗朝后放松的一靠,卸下了心头重担:“是啊,父亲把我送给冯瞿做姨太太,他自己官升一级,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阿茗,你别这样说自己!”
谢余心里颇不是滋味。
他是个穷小子,除了有把子力气,不惜命之外,房无半间地无一垅。他固然对顾茗一片深情,可是也知道想要让她过上好日子暂时还办不到。
他在外面机灵百出,人情世故都算练达,渐渐也讨得了容城青帮龙头洪森的欢心,将他送来沪上,给裴世恩跑跑腿。
洪森与裴世恩是老乡,两人从小一起出来闯荡,只不过裴世恩发迹很快,而洪森还是裴世恩成为青帮龙头之后,才渐渐提拔了他。
裴世恩是个十分念旧的人物,最落魄的时候,他跟洪森一个烧饼掰两半,一碗凉水分半碗同甘同苦过,因此对洪森格外信任。
洪森举荐来的谢余也很得裴世恩青眼,都快在沪上青帮混熟了,唯独跟顾茗谈正事就打磕巴。
顾茗还处于自暴自弃的阶段,她自嘲一笑:“阿余,我自己有时候都嫌弃我自己。做人姨太太就是家里养的猫猫狗狗,主人闲了逗逗你,真要遇到生死关头,谁会抛家舍业去保护家里养的猫猫狗狗?”
昨晚回来之后她脑袋放空睡了一觉,可是醒过来之后,再回想仙乐都枪击案之时冯瞿的表情,越想越寒心。
顾茗虽然炼就了一颗坚硬的心,走肾不走心的关系也从来不放在心上,可是与冯瞿相处了大半年,撒娇卖蠢的蒙混了这么久,真到了生死关头,才发现她有多幼稚。
大约每个人都不愿意做生命之中被别人抛弃的那个人吧?
顾茗知道自己在冯瞿心中算不得什么,可是当真正被他在生死关头抛弃,心里的难受却不是假的。
谢余对着外人舌灿莲花,唯独每次遇上顾茗就变作个笨小子,舌头好像得了一种不听使唤的病,僵硬的在嘴巴里变成了一根棍子,支住了上下牙齿,使得他吐出来的话也快不成句子:“阿茗,你……你留下来吧?别做人家姨太太了。”
做人姨太太有什么好的呢?
看人脸色吃饭,看人脸色睡觉,连自由也是别人的,打扮的再富贵堂皇,也掩盖不了被人轻贱的命运。
顾茗起身,站在窗户前面,好一会才幽幽一叹:“阿余,你还不明白吗?就算是我不做人家姨太太,也不能留在你身边。”
谢余顿时激动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能留在我身边?”他斩钉截铁道:“我不在乎你做过别人家姨太太,现在是新社会了,有很多离过婚的女人照样再嫁。况且你做人姨太太也不是自愿的。裴龙头说……说会给我机会让我好好做事,用不了多久我肯定能赚大钱!”
书里写过谢余的发家史,虽然只是寥寥几笔带过,但也是血淋淋的历史。
能够成长为一代青帮大鳄,手上必然血债累累。
顾茗是个胆小鬼,她只想寻找一个安身之处,过安稳的日子。可是当仙乐都无辜之人的鲜血浅到她脸上的时候,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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