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走的三个人,恐怕每一个都比我更值得留在人间。
尤其是警察叔叔,他在车轮下救过小女孩儿,暴雨天站在齐腰深的水里充当红绿灯,日常工作内容就有扶老太太过马路,不管是小善还是大爱,但凡他能提供给别人的,他都尽他所能地给了。
这么好的一个人凭什么被宣告死亡。
交警队的大哥拦着我没让我进手术室,我想他一定是伤得面目全非,不然大哥不至于连尸体都不给我看一眼。
那天夜里我就坐在太平间的门口,那地方阴森森的,不知道是空调打得低,还是少了点生气,六月底的天,我却觉得冷得彻骨。
其实那样的心情下我很难去做什么思考,也没力气去和死神辩论,但我的的确确坐在那儿想了一夜。
想我是不是该活着。
我知道我六岁那年的车祸是意外,十六岁这年警察叔叔是被一个毒驾的司机拖行了十几米――被抬上担架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他们的死都和我没有关系,但我忍不住去想,我是不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
爱我的人都得死的那种星。
而且这两场离别刚刚好相隔十年,我实在是害怕,按照等差数列的算法,我二十六岁那年不知道又有谁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但我终究还是怕死的,虽然也许从此以后活着无依无靠,再没有什么念想,但我还是想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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