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地面恰似蒸笼,树叶脱水一样蔫蔫地垂着。
沈钧单手抚额,眯着眼看了看日头,转身盯着朱承秉道:“你在数蚂蚁罢?照这个速度,再多一个时辰也到不了你说的那间竹屋。”
朱承秉喘了口气,挥手抹去滚落的汗珠,咬牙道:“山路难行,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力加快速度,沈公子又何必再出言相讽?”
沈钧继续前行,道:“你叫什么名?”
朱承秉道:“陇头龙胜天。”
“陇头帮龙胜天?”沈钧顿住脚步,回头看他一眼,笑道,“龙胜天是个胡子扒拉的大汉,年纪也四十好几了,你看着倒像他儿子。”
朱承秉不动声色道:“沈公子记性真差,我是个单身汉,既没有沈公子说的那么老,更没有什么儿子。”
“哦?看来是我记错了。”沈钧讶然道,“你一说我倒记起来了,五年前我曾跟陇头帮的人有过一面之交。那时我家老头子拉一批货运去北方,谁知半路碰上了陇头帮一群土匪。结果自然是打得他们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从此再没有人敢随便抢沈家的东西。你既是龙胜天,这些应该还记得吧?”
朱承秉静了片刻,想了想道:“时间有些久了,我模糊记得一些。”那次事件他确实听他娘说起过,并且还以此告诫他无特殊情况别轻易惹了沈家。
“五年的时间,的确是有些久了。不过我想你胳膊上的那条刀痕肯定还很深。咦,当初你是被刀伤了右臂还是左臂来着?”沈钧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神一动道,“是左臂。”说着不由分说撩起他的袖子,见手上光洁无疤痕,又疑道,“莫不成我又记错了,是伤在右臂了?”
“沈公子没有记错,确实是伤在左臂。”朱承秉眼神闪了闪道,“沈公子见多识广,肯定听说过一种金疮药,只要在伤后十二个时辰内抹过此药,便不会留疤。”
“原来如此。”沈钧看他一眼,转头望着不远处的竹屋,脚步不由得加快。
半柱香后,沈钧已到竹屋前。两人在一棵结满青涩果子的桃树下站定。
朱承秉适时道:“他就在里面,沈公子放我走了吧?”
“既然已经到了门口,何必再省这两步路?等你把他带到我面前,我自然放了你。”
朱承秉看他一眼,一手暗暗握成拳,又很快舒展开,率先走上前,推开那扇半掩的门进去。左右一看,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更不见荀裕的影,朱承秉微愣,顿时叫苦不迭。
沈钧尾随而入,瞥了眼门角的蜘蛛网,又望向四周。屋子的物具极为简陋,只有一张木桌、三把竹凳和一张竹榻。沈钧走至木桌旁,拾起一只倒扣的茶杯,两指摸了摸又放下,掸了掸手心的细尘,朝朱承秉道:“这里满地的灰尘和蜘蛛网,你别告诉我纪拂尘住这里。
手掌粘乎乎的满是热汗,朱承秉暗暗在衣角搓了搓,掌心短暂干爽。他伸手指着墙角一个香炉道,“你看那香炉还点着。他确实是在这里,说不定只是刚刚出门而已。”
“也有这个可能。”沈钧慢悠悠道,又拿起木桌上的茶具把玩,不经意道:“哦,刚才忘了告诉你了,五年前龙胜天根本没有伤手臂,伤的是腿。”
朱承秉心跳遽然加速,退至墙角,抿紧了嘴,远远盯着沈钧。
沈钧缓缓在竹凳上坐下,“你叫什么名?”
朱承秉静默良久,嘲讽地勾起嘴角道:“行不更名,坐不改信,朱承秉。”
“你确定纪拂尘在这儿?”
“信不信随你。”
按照原定计划,荀裕会一直待在这个竹屋里直到沈钧前来,然后想办法把他拖住。只要将沈钧引至此处,抢银子的事便成功一半。
可是此刻,荀裕却并未按照原计划做,他不想傻乎乎地等待沈钧找上门。因此,他算准了时间离开竹屋,目的是为了让他扑个空。
此时日影渐长,荀裕正在竹林里穿行。
阳光倾泻下来,穿透绿叶,在褐黄的大地上留下一个个镀金边的斑驳光圈。山风混着草木的清香迎面拂来,竹叶一半光明一半阴暗,随风摇曳多姿。眼看就要出得竹林,突然,荀裕顿住了脚步,凝神而立。
只听先是一阵虫鸟扑簌之音,随即,一阵熟悉而温和的声音强有力响起,固执地飞入耳朵:“拂尘啊,我到竹屋了。给你一柱香时间,你要是不出来见我,我旁边这个叫朱承秉的人便活不了啦。”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拂尘算算我们都分别几秋了?”
“只有一柱香时间哦,我说到做到。现在开始计时。”
林子重新归于宁静,只剩依稀可闻的流水涧涧、虫鸟鸣鸣。
荀裕一手捏在竹枝之上,竹枝火烧似的兹兹响。他现在离竹屋少说有十里路远,让他始料未及的是,他竟胁持了朱承秉,用内力传声,把他想说的话传遍了整片林子。
荀裕抬脚继续前行,才跨了一步,又生生定住:倘若朱承秉因我而死于竹林,朱夫人必定不惜赔上整个青云寨,也要杀了我为她唯一的儿子报仇。若是如此,这两个月的经营必将付诸流水。
荀裕闭眼沉思,眉心微蹙,便是见了他又当如何?沈钧既然选择这种方式逼他相见,就必然知道相见面是敌非友。睁开眼,荀裕转一个身,大步踏往来时路……
此时,沈钧早已在竹屋里点燃了一根香。
香火冒着轻烟,香灰摇摇欲坠地堆在火光之上,风一吹,圆柱形的灰烬应风倾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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