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县令急了:“咋是欺负呢……”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小事……”李素挥手打断了他的话,笑道:“我来贵衙是有正事的,听说我的贴身护卫被县令一声令下给拿了,我来问个究竟。我家护卫到底犯了哪条王法?”
周县令叹气,见面这才几句话,似乎谈话的节奏全被李素掌握了,看来长安传言不虚,这娃子年纪虽幼,但做人做事却老辣得紧。
“贵府护卫郑小楼确实犯了王法。否则下官哪有胆子敢派人进贵府拿人?”
李素眉梢一挑:“哦?果真杀了人?还请县令细说分明,若郑小楼真犯了王法,我断不会偏袒徇私,县令任杀任剐,我绝不多说一句。”
周县令脸色愈黑,李素话里的意思他听懂了,听起来正气凛然,一副大义灭亲的架势,但却有个前提。前提是此案到底是真是假,是证据确凿还是恶意构陷,说来说去,他对此案仍有很深的怀疑,而且一开口便迎面扑来一股浓郁的护犊子的味道。
来往几句话里,周县令终于不敢再拿李素当不懂事的少年看待了,这家伙何止懂事,简直比老狐狸还精。
周县令只好将此事原委一一道来。所谓的“原委”自然不是胡乱猜测,李素赶往泾阳县衙的这会功夫。周县令已审过郑小楼了,郑小楼很痛快,一五一十全都招了。
李素笑吟吟的表情渐渐消褪,越听脸色越凝重,最后白净的脸蛋上浮起一片吓人的铁青。
事情很简单,每个细节都清楚分明。
郑小楼确实杀了人。杀的是泾阳县北垄庄一户地主的儿子,杀人的动机在周县令说来是恶意寻衅,事实上却是路见不平。
贞观年间的世道,相对而言还是很清明的,那种村霸恶棍到处欺男霸女的事情几乎从来没听说过。从城镇到乡野,敢欺男霸女的恶棍要么被官差砍了,要么被流放千里了,民风纯朴的世道里,从来没有适合恶棍生存的土壤和环境。
可是如此清明的世道,仍有许多不平事。
这些不平事在寻常百姓家不常见,但在大户人家比比皆是,世道再清明,人权这东西也没法讲道理,比如大户人家里除了主人外,下人们大多是贱籍,所谓“贱籍”包含很多,有的是犯了事的官员妻女被大户人家买来做妾室,有的是人市或人牙子手里买来的丫鬟,这样的丫鬟李素家就有不少,还有的则是大唐这些年南征北战后擒下的战俘,官府自然不会留这些战俘浪费粮食,于是性情桀骜的一刀砍了,性情温顺的则被发卖到大户人家当杂役……
大唐的贱籍差不多就这几个来源。
令人叹息的是,这些贱籍并不在大唐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妾室也好,丫鬟也好,杂役也好,惹得主人不高兴,当场杀了也就杀了,现实很残酷,地主家里杀头牛要到官上报备,私下里杀牛的人还要被判坐牢,但杀一个贱籍奴婢根本不必跟官上说什么,杀完后派个人跟官上说一声,官府确认了被杀的人是贱籍后,随便罚个几百文钱,这件事就算结案了。
很可笑,在这个年代,贱籍的命不如牲口。
北垄庄那户地主家也是这样,地主的儿子好色,经常祸害家里的丫鬟,其中有一名丫鬟以前因为年岁太小,地主儿子很有战略目光地打算留到模样儿长开了后再祸害,直到今年中秋时,地主一家院子里赏月,儿子多喝了几杯,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觉得那个丫鬟模样身段已出落得颇水灵,差不多也到了可以被祸害的年纪了,于是半夜里敲了丫鬟的门。
丫鬟未经人事被吓坏了,几番挣扎反抗,地主儿子一时不察,未曾得逞,被那丫鬟跑了出去,儿子脸上还被抓了几道血痕。
丫鬟是贱籍,这个年代贱籍擅自从主家跑出去是要被乱棍打死的,罪名是“逃奴”。
小女娃很害怕,又不敢跑远,一直躲在村口的林子里哭。
后来自然是郑小楼好死不死的出现了,这家伙惯来行踪诡秘,谁都不知道他为何在半夜时分经过北垄庄外的一个小树林……
听见小女娃林中哭泣,郑小楼胆子也大,丝毫不见害怕,上前询问究竟,小女娃将原委道出后,郑小楼胸中荡漾一股侠义之气。要带小女娃远走高飞,不出意料的话,“远走高飞”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太平村的李县子家。
小女娃很固执,不愿跟郑小楼走,因为她是贱籍。走到哪里都是逃奴,被官府抓住就是一个死,她已认了命,再害怕也得回去,而且她也很天真,觉得地主家儿子看上她的身子,回去后大不了从了他。
郑小楼苦劝无果,只好陪小女娃在林子里待了一夜,第二天清早。小女娃擦干了泪,向郑小楼道了谢,慷慨赴死般回到了地主家。
结局自然不如小女娃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的容貌身段充其量只是过得去,没到倾国倾城的地步,所以地主儿子也没太珍惜她,小女娃回到地主家不到一个时辰,便被地主儿子活活虐杀。
那是真正的虐杀。不仅先奸后杀,而且将小女娃的手脚砍断。最后一刀割了脖子,小女娃才断了气。
世道,人心,她没来得及看通透。
郑小楼没走远,白天进了庄子走了一圈后便知道小女娃已然惨死。
没有愤慨,也没有冲动。郑小楼回到林子,一直坐到半夜,然后起身潜进了地主家,将地主的儿子手脚砍断,最后一刀抹了脖子。和小女娃的死状一般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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