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前佩戴的勋表,不单单是显示他们的军功,也是在说明他们都是现役士兵,可以随时为国家和信仰而战。不过目前这十个士兵的胸前的勋表,只有一条小小的红色格子。
脚下是一双厚重的军靴,这在索马里武装势力中,也是极难看到的东西。许多小型一点的武装派别,不少士兵还穿着拖鞋。当然那些有外国集团暗中支持的势力除外。
看完军服的李岚这时才把注意力放在了这些人的长相上,由于审美观的不同,李岚也看不出这些到底长得如何,不过在他眼中,这些人都长得很标致,五官也都很端正。
他还注意到,这些人的骨骼并不小,这在索马里并不常见。因为本身索马里人的骨骼都偏小,加上历年来战争的摧残,从小就营养不好,这也导致索马里人基本上看起来都很瘦弱。
而现在李岚看到的是十个显得很强壮士兵,至少长得很有肉感,不是在索马里中普遍看到的骨感。
“报告指挥官,我叫艾哈迈德,军衔下士,暂为这支小部队的班长。”
熟悉的华语报告吸引了李岚的注意力,在队伍的最右边,一个士兵走出队伍一个身位,面向李岚敬了个军礼。
“见过指挥官。”其他九个士兵也跟着敬礼道。
看着眼前这些黑乎乎的士兵,用流利的华语向自己报告,李岚感到一种莫名的新鲜感。且不论他们的实力,单单这口顺溜的华语就获得了李岚不少的好感。
“你们不是索马里人吗?怎么会说这么流利的华语?”
“报告,因为指挥官是华人,吾等之荣誉即忠诚,所以我们每个士兵都以会讲华语为荣。”艾哈迈德大声回答道,出口还是流利的华语,而且还秀了一句。
听到吾等之荣誉即忠诚这句话,李岚有种被雷到的感觉,不过看到士兵们认真凝视自己的双眼,他似忽看到了他们内心那坚定的信仰。他第一次感受到自豪,自豪自己拥有这样的士兵。
李岚一直都很向往军旅生涯,不如意的人生让他失去参军的机会,而他也一直都很羡慕那些军人。现在虽然他还是普通人一个,但是他拥有忠诚于自己的士兵,单单这点就足够他自豪万分,更何况他所拥有的士兵,是一群能够说出“吾等之荣誉即忠诚”这种话的士兵。
这也是第一次,李岚感受到什么叫温暖。从小就是孤单他,见惯了世态炎凉的社会,这种感觉真的很难得。
“我也以拥有你们为荣!”蹩脚的回敬了一个军礼,李岚很认真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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