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是周末,你明天该上学了吧?”这两天的聊天过程中,林渊已经知道深白还是学生了:“而且我朋友明天也要上班,明天去找他时间会尴尬,要么你不方便,要么他不方便。”
对方说的全部在理,似乎也没有一定要挽留对方的必要,深白愣了愣,半晌点了点头:“那我送你去地铁站吧?”
这一回,林渊没有拒绝。
五分钟后,两人再次走出了大门,深白住的地方交通很方便,所以没有多久他们就到了地铁站,挥挥手,示意深白不用进站,林渊告别了深白。
直到上车,他才想起来自己忘了问深白的电话号码。
这就是生活在小镇的坏处了:镇子太小,大伙彼此都熟知,原本就没有互相询问电话号码的意识,毕竟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嘛~
然而这里不同,一旦分别,如果没有联系方式的话,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此时他已经进站,就算跑出去找对方问电话号码,也不能确定对方仍然等在哪里,而且……
有必要询问电话号码吗?毕竟对方也没有询问自己的电话号码。
林渊胡思乱想着。
直到手机发出“喵”的一声。
一开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手机发出的声音,还是手机的震动功能让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他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哦 amp;phi;(゜▽゜*)”
熟悉的颜文字,即使只是一串数字而已,林渊已经完全知道这条消息是谁发来的了。
“你怎么知道?”他慢慢的敲。
“别忘了这个手机是谁修的而且人家天生对数字敏感,不止你的号码,你手机里的全部号码我好像都不小心全部背过了呢~如果你忘了谁的号码,可以问我喽!╰( ̄▽ ̄)╭”
林渊:……
“好。”
“想在黝金市逛逛的话可以找我,过几天去换药的时候还可以找我,我是学生,没课的时候还是挺闲的。”
“好。”
“ヽ(▽)ノ”
没有将手机聊天继续下去,关上手机,林渊大步向和朋友约好的地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阿海答读者问:不打阿花的原因是因为阿花本来就在我这里订了五只走地鸡,按照她一次就能吃两只的饭量,剩下八只肯定是阿美吃的。
而阿美从来没在我这里定过鸡。
她嫌走地鸡肉少,平时老买镇上老赵家的饲料鸡!
嗯,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十一章 冯蒙
在约好的地方等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朋友的影子,林渊习以为常的走向一旁。
果然,他在半路上见到了即将走到相反方向的朋友。
“冯蒙。”伸出手,林渊直接从背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哎?!”冯蒙就傻乎乎的回头了。
这是个小个子的男人。唔……在如今这个营养充分、人们也很会通过各种方法改进自己身体不足的社会,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已经到180c左右的冯蒙就只能成为矮个子中的一员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海镇靠山林海的缘故,山货海货都充足,镇上人人个子都修长挺拔,别说男人了,就连女人都比一般地方的女性高,比如林渊的外婆就有176c左右,而阿花婆婆是年纪大了身材抽了,否则年轻的时候据说比外婆还高。
这种情况下,冯蒙在镇上的日子着实有点不好过。
据说他是担心自己以后在镇上找不到女朋友这才拼命考出去的,不过他仍然没有女朋友。
↓
有女朋友的话是不会这么爽快的同意同性的童年好友来自己家借助的。
现任治安官、未来的警察,林渊还是颇有一套自己的鉴别方式的~
“林渊!好久不见!”认出身后的男人是林渊的瞬间,冯蒙的眼睛都瞪大了,踮起脚尖,张开双臂,他给了老友一个热情的拥抱。
不过由于两人超过10cm的身高差,这个拥抱看起来颇有点投怀送抱的意思。
伸出手拍拍冯蒙毛绒绒的后脑勺,林渊想:好像泰迪……
当然,这句话就不好和对方说了。
作为成年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林渊心里还是门儿清的。
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老朋友在想什么,热烈拥抱过林渊,又特意紧了紧双臂之后,冯蒙松开了林渊,很主动的拉起了林渊的行李箱,然后噼里啪啦开始和林渊说起话来:
“阿渊你果然好厉害!才来这里两天就对这里的交通系统如此熟悉了吗?居然还是让你找到我的,真是、真是----丢脸啊啊啊啊啊!”
和记忆里一模一样的表情和表达方式,林渊瞬间想起了与这个家伙过去一起度过的日子。
“和地方无关,你之前在山海镇的时候还不是老迷路?”天知道山海镇上正经的路就两条,一条海路,当地人俗称海线的,另一条则是山路,虽然也有一些分叉路,然而正式修建的路就这两条,按理说一般人都不会走错了。
除了冯蒙。
事实上他们俩第一次见面、确切的说是第一次结识就是因为冯蒙的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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