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地夺走了琳,连最后一面也没让我见着。
我只喝了半月的酒,记得琳曾经说过的话,没有颓废太久。
我真正变好了,继续平静地生活,工作,写文,写了大约三十几篇关于琳的文章,哄了不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的眼泪,用稿费资助一个十四岁的贫困女孩,负责她从初中到大学的上学与生活费用。
某年秋天,整理琳的东西,却无意中找到一串钥匙,匙扣是一只带着小灯泡的卡通猪,我忽然有一种冲动,当晚就去土坪巷,找到李姐,还没开口,她就问:「怎么好久都没见你们小两口过来呢?是不是买了新房子?」拿出一叠水电费单要我报销,数目很小,都是表底费。
我诧异:「房子还没租给别人?」
李姐也奇怪,说:「怎么租给别人?你老婆预交了三年的房租的,虽一直没见你们过来,但也不敢乱动你们的屋子呀,要是少了什么东西怎么办?」
三年!我按捺住快要夺目而出的东西飞快上楼,颤着手半天才把门锁打开。
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所有的东西仍按照从前的习惯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只是都蒙着一层薄薄的尘埃。
我像一个老人回到了多年前的故居般,东看看西摸摸,在卧室的床头柜上发现一只从前没有的纸皮箱,上边贴着一张字条:「君所唾弃,妾之痛惜,曾经缠绵,凭地狠心。」没有署名,但那娟秀的字体让我一眼就认出是谁的笔迹。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打了开箱子,颤抖地拿出里面的东西,那是几件衬衣——曾经破碎成千百片的蓝色布片,用千针万线重新连结的蓝色衬衣,不知是用多少精神和精力才能重新缝合的蓝色衬衣。
我泪流满面,无声无息地恸哭,在其中一件的第三颗钮扣处找到一丝暗色的褚红,我知道,剪碎了今生的蓝色阶段,是妩媚最珍惜的东西。
下楼的时候,李姐问我是不是不继续租了,脸色颇为难看,说一直有别人要来租,都被她回绝了,表示所余几个月的租金可以退一半还我。
我说要租,偶尔还要过来住的,年底再过来付明年的租金,说不定会租很久很久的。
请了年假,一路辗转去省北的那个著名的监狱,办手续探望妩媚。狱方告诉我,申请批了,但她不肯见你。
那夜,在颠簸的长途车上,我梦见妩媚在浴室里慌张地把脸上的美容面膜洗掉,在我怀里撒娇说:「我永远不要你看到我的难看。」
此后,每逢夜阑人静的时,从前的缠绵温柔都会来寻找我,那是一种不知是恩抑爱的感受,那是一种欲仙欲死的销魂,那是一种五内如焚的煎熬,每当泪流满面地从梦中醒来,每当望着镜中日益憔悴的容颜,我知道,剩下的日子已经不会太多了。
忽然间,我已明白,老天爷其实是公平的,谁占了便宜,谁终归是要还的,不但要还,还要加上利息。
老天爷,你的设计真真巧妙,让我千辛万苦才得到琳,又叫我转眼间就失去她,这的确是最残忍的惩罚,但我认了。
去看琳时,我对她说:「除了你,现在我还常常思念妩媚,你知道的,我欠她太多了,乖乖的别生气,不用太久,我就会去陪你的。」
蓝衬衣,无论代表什么,无论剪没剪碎,无论喜不喜欢,今生,我毕竟已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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