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拿起酒杯,朝着对面坐着的二人晃了晃浅浅一笑说;“这个世界的最西端,有个名为天堂入口的地方,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在那里盛开着这世上最美的花,只有那里的花是永远不会凋谢的,听老太太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花都是源自那里的种子,然而花妖一族奉水星星神之命世世代代守在那里,看守着一个没有人进去也没有人出来的破门,由于禁止与外族通婚,所以族中人口并不多,最繁荣的一段时期不过三千人左右,虽然人口少但是这个种族在那些顶尖大陆的豪强口中还是非常出名的,因为花妖一族的整体实力已经达到了魔神级别,几乎在十个族人当中就有九个已经是魔神,花妖的实力是与身俱来的,花魂术是这个种族唯一的修炼方式,此术只能是族人修炼,所以在那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本。我呢,在这个骄傲的种族里算是一个异类,没人喜欢我,到我十岁那年我连一次和别人玩的机会都没有过,就连生我的父母都嫌弃我,我不怪他们谁让我生来就只有战王的实力,那段时间里我也常常怪我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在我还那么小的时候我就时常在想一件事情,还不如死了算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当时真的只是想想而已,毕竟是个孩子,对死亡的恐惧还是在所难免的,”
“没有人喜欢我所以不开心,没有人关心我所以很伤心,没有人陪我玩所以很孤独,这三种情绪几乎占据了我的整个时间和空间,除了能活着喘气以外别的一无是处和死了一样。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际遇相同的孩子,他的名字叫做藏。他比我实力稍微强一些,仅仅只是一些而已。他和我一样孤单,一样渴望得到认可,一样需要爱。哦对了,还有一点我与他不同,虽然得不到大家的认可与父母的关爱,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心生恨意。可是他不一样,从我认识他的那天起,第一次看到他看向族人的眼神时,我就知道了这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恨,几乎快要毁掉他了。”
“说实话,恨意其实我也有,但是真的只是片刻,后来慢慢习惯了族人与家人对我的态度,我也就无所为了,认识藏得时候,他很沉默比我想象中的还要不爱说话,而我呢,特别渴望和别人玩耍,于是我就每天去找他玩,因为我觉得我和他是同类,所以觉得他是唯一一个不会嫌弃我的人。在我死缠烂打的央求下,他终于愿意和我玩了,我们也因为长久的朝夕相处下建立了友谊,成为了彼此人生道路上的第一个朋友。”
“成为朋友以后,我才知道了他家里的一些事情,也知道了他为什么会有那么深的恨意,他告诉我他的父亲几乎每次喝了酒,都会拿他当成发泄的目标,而且不会去在乎他的死活的虐待他,他的母亲更是只疼爱那个生来就贵为魔神之躯的弟弟,视他为无物,他过着食不果腹且饱受冷漠的对待,我开始同情他,也同时因为自己回家能有口热饭吃而感到庆幸。”
“有一天晚上,他带着满身的伤口找上我,说是想要离开,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我当时有些犹豫,但是还是和他一起走了。那年我们十一岁,就这样我和他带着偷来的飞行兽和一些从家里偷拿的钱币与食物走了。”
“当我们离开的那一天,我很忧虑因为我从来没有去到过外面,对于外界事物的不了解让我感到心慌,而他却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了,那晚他和我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都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一个孩子口中说出来的。”
他说:“小耳朵,我发誓有一天,我会通过我的方式血洗这个种族,让他们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灰阎撩起玫瑰耳边的头发,抹了把老泪哽咽道;“哎,果然耳朵是有点小。放心臭小子,哥以后一定疼你,爱你,再也不说你傻,再也不说你是蚂蚁的脑袋了,再要有谁看不起你,我第一个不答应,不答应。!!!!挨千刀的,什么破种族,亲爹亲妈都不疼儿子,我看啊那个叫藏的孩子真是应该那么做,要灭就灭他个祖宗十八代。”
“因为我喜欢偷听别人说话,所以他就叫我小耳朵。”玫瑰打开灰阎的手耸了耸肩说道。
“从那晚走后,我就再也没有想着回去过,因为没有牵挂所以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好景不长,年幼的我们去了离天堂入口不远的大陆,巴多耶洛斯大陆。”
“在那里,我们很是快活的过了不到一个月,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就连随行的飞行兽也被我们卖掉了,到最后我们不得不流露接头,饥不果腹,我是从来没有挨过饿,那些日子真的把我饿坏了。”
“饥饿,寒冷迫使我们去捡路边的垃圾用来充饥,即便如此我俩也是过得很开心。可是脏乱的乞丐形象让我们又一次体会到了这个世界对于弱者的冷漠。因为长期吃坏掉的食物,我病倒了。那一次病的很严重,我们没有钱所以看不起医生,所以他就背着我一家家求,一边乞讨,一边试着看看会不会有哪个善良的医生可以救救我。那些天里他几乎是走到哪里就跪到哪里。”
“可惜,弱小即是罪过,祈求这种东西只有最为纯真的孩子才能办的到。这个世界不仅冷漠而且更不乏一些心存狠毒之人。就在藏背着我不眠不休的蹦走了一天一夜后,终于找到一家医馆愿意救助我,说是救助更不如说是想要将年幼的我们养肥了再卖去做奴隶。说白了和家畜无恙,就在那个医者救好了我以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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