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闹闹香儿姊姊罢了。难道你没看到我每次缠着状元姊夫,香儿姊姊的反应就很好笑吗?一股气全都堵在嘴巴里,想抱怨又对上状元姊夫那无辜的笑脸,想发火嘛,又顾着状元姊夫的面子…欸,香儿姊姊真是成稳重贤妻了,我迫不及待想看她变慈爱良母呢!」
况且,冯绍民总用那宠溺温柔的嗓音唤她「小公主」,实在好听得紧。不管什麽困难都能解决,不论什麽事情也能办到,光是知道他站在身旁就使人安心。冯绍民跟其他皇兄相比,更像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兄长——比起那将会登基一统江山的太子,他明显更让芷彤依赖。仁慈友善、有胆有识、重情重义,比她所见过的任何高官公侯还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少年心安地呼了口气,随即轻松笑道:「三公主那是爱情的力量,也是夫妻情义。」
「呵呵,他们俩人真是天生一对,父皇英明啊!」
「芷彤、我,我这几天便去请皇上的圣旨,可好?」少年握着心上人的手,诚恳地说:「我们也当夫妻,可好?」
望着他专注深情的眼神,芷彤在心里修正了刚才的想法。冯绍民和眼前这位将来的驸马,都是她所遇过最能被称为男子汉的人。
见她没说话,只是直直地盯着自己,少年焦急地续道:「我定不亏待你!我、我会如绍民兄对待三公主那样,永远宠爱你!」
芷彤微微一笑,轻点了头。「你绝不会输给那位丞相,定能让妻子一生光荣。」
丈夫的秉性纯正,忠诚遵礼,是所有身为妻子的荣耀。在这束缚女子的世间中,也会成如雪明镜,只为自己照耀出正确光明的道标。冯绍民之於天香,棠毅之於她,都是相同的道理。
「…有时还是觉得他很讨厌的。」过去,香儿姊姊曾这麽说过:「可是,他的品德和智慧,我已无法再视而不见。等到我真正承认他是驸马时,却发现不知何时喜欢上他了,真麻烦。」
「原来真会从讨厌变成喜欢上某个人啊…?」
「因为是从最讨厌的开始,所以不会再更差了吧?」天香那时的微笑,芷彤现在依然记得很清楚。怀抱着最珍贵脆弱的宝物,对自己发誓不让任何人夺走、温柔而坚定的笑容。「以後只会越来越喜欢而已。」
会越来越喜欢。芷彤走在深夜的皇宫回廊上,细细地想着这句话。能知道自己会越来越喜欢某个人,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
她发出羡慕的长叹,却被烟火炮响遮蔽过去。
那必是女人一生追逐的美梦。喜欢着最该喜欢的人,只在心中思念着最该思念的对象——当走到人生尽头後、能对着自己说夫复何求的心意。
***
番外——
早晨,半梦半醒的天香习惯缩紧双臂,却因怀里空荡荡的虚无而被迫清醒。她先是揉着睡眠不足的惺忪双目,连眼睛都还未完全睁开,另一手已依恋地探着床铺隔壁该存在的枕边人,可搜寻结果以失败告终。天香吐了口大气,乱糟糟的浏海微微飞扬,静止后遮蔽了些许正烦躁皱起的秀气双眉。
「这个臭女人…」天香双脚蹬地,随手抓了件挂于床边的大衣便套在身上。「自己老是大白天就跑得不见人影,还敢不准我在她没醒之前离开房间?」
天香一边念着,一边抱紧自己,搓搓发抖的身子走到门口,打算前去擒拿某位失踪的讨厌鬼。她所穿的黑色大裘,织工精细,不带半丝豪奢俗气,样式朴素却具有完善的实用性,在御寒的同时轻巧不施拘束;缝线与袖口边的图腾渲染出某种隐密的尊贵,穿在天香身上时,下摆明显曳地,肩膀处也稍嫌宽松,足以证明大裘的使用者另有其人。
才一打开房门,天香便撞到同时刻正踏进来的人。对方反应灵敏地抬高手中装满两人份膳食的拖盘,原本夹于腋下的几本书便只能无奈地任其掉落。啪啦啪啦的纸页点缀着坚硬地板,天香听到那人这么说:「公主,急着上茅厕吗?」
天香咬牙,双眼射出带着诅咒的光。「上你个头啦!你去哪儿鬼晃了?」
「我去为公主准备早饭啊。」冯素贞笑得既无辜又柔善,看在天香眼里,那正是她常用来装胡涂的方式。
今天冯素贞穿了一袭盘领式的赤色袍服,柔软如流云的线条衬托出清瘦修长的身姿,使她一举摆脱昨夜被恶梦困扰的姿态,天香不禁因诧异而眨了几次眼睛。是因为那彷佛曾烙印在心、表示丞相地位的一品绯袍吗?这名男装丽人与当年大殿上金榜题名的新科状元结合,神清气爽的威朗风采,使天香几乎以为昨夜于月华中乍现的脆弱只是场梦。
不对。很奇怪。今天的冯素贞,有哪里不一样了。
即便因为巧遇故人,不得不改换男装的现在,原本来自秀丽南方的冯素贞,该是遵循风俗地穿着华魅多姿、丰富多采的衣着,完美体现江南fēng_liú才子的态势。可她平日所选择的衣饰,却大多是凝重简约的风格,稀少的纹样在细致中传递传统礼教的内敛气息。
对女人而言,选择服饰正展现了自己的性格。比起美观,冯素贞更讲求实用舒适,正如一面镜子般反射出她务实过头的生活方式。但也因为守礼尊古,使她同时相当注重该有的外貌仪态。说来其实很矛盾,那样一名不计身份、对于贫贵皆一视同仁的女子,在实际意义上,或许才是真正讲求何种身分该表现何种礼节的人。
所以,身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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