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人性(二)
一、“绝对物质”与“绝对精神”皆不存在
在上一章中我批判了黑格尓哲学“绝对精神”的谬误,回过头来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传统理学的谬误。中国传统理学的“格物致知”与黑格尓哲学中的“绝对精神”一样是缺少哲学两大基本要素的学问。
黑格尓哲学中的“绝对精神”否定了哲学两大基本要素中物质基础的存在,而中国传统理学的“格物穷理”至始至终都否定哲学两大基本要素中的“意识形态”的存在。
因此,无论是黑格尓哲学中的“绝对精神”与中国传统理学“格物致知”都是谬误的,缺失哲学基本条件的学问,缺失则必然存在缺陷,存在谬误,这也是黑格尓哲学自产生以来争议不断的原因。
中国传统理学的“格物致知”经过一千年左右的实践说明这一理论也是荒谬的,人无精神支撑就无法完成做人的责任,更无法体现做人的尊严,而人格的意义就在于人能够有尊严的成为人。
中国传统理学的“格物致知”将中国的封建王朝推上了极端,悬壁筑楼,将人性泯没于道德标准之中,将人性差异的奴役于王权高贵之下,泯灭人性,压制自我,置精神世界于道德标准之上,以人治代替法治,造成文明不能前进,只有在起义运动的颠覆下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封建道德的轮回。最终被西方哲学所取代,成为已死的学问。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说:“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
同样道理,黑格尓哲学的“绝对精神”将资本主义的西方列国推上精神世界的悬崖,高空筑楼,将理性的物质基础完全抛弃,置资本主义的精神家园于悬空状态,践踏物质基础的必须性,掏空心灵空间,吹嘘精神,膨胀意志,最终也会是必死之学问。原因是狼性的挑战精神不可持续,只能在偶然的瞬间激发出有限的能量,但是,激情过后,能量必然出现有限消失的状态,在能量消失之后,“绝对精神”也就不复存在了,消失无踪的精神支柱势必如打败的斗鸡,精神萎靡不振,在这样状态下本身就松散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也会在一瞬间大厦倾覆,土崩瓦解。
恩斯特·马赫认为无论物质条件还是精神理念皆是时空要素的综合指数,也叫中性要素复合体。实验表明氮原子以每秒三百亿次的频率来回穿过氢原子的三角形,把它的偶极矩中性化了。说明马赫的理论是正确的。细小的物质在极核状态下并不违背自然规律,仍然保持物理的性质发生变化,同样道理,无论是物质世界还是精神领域都不存在绝对的绝对空间(绝对物质)或绝对的绝对时间(绝对精神),而只存在广义的相对学说。
也就是说世界不存在绝对的绝对狭义相对理论,只存在广义的相对理论,因为在绝对的绝对狭义相对状态下人类是无法生存的,在绝对的绝对狭义相对状态下原子是极度扩张的,在这种状态下不但人类无法生存,世界上一切生命都会废止的。因此不要把绝对精神或绝对物质看成是健康产品,在绝对精神或绝对物质的状态下人是没有尊严,没有价值意义的。
也就是说,在极端资本主义社会,与极端封建主义社会人性是缺位产品,病态产品,无法拥有正常的人格。
因此,“绝对物质”的极端封建主义社会,与“绝对精神”的极端资本主义社会,都是必死的社会制度。
二、道德与法律的责任关系
我在本书中多次强调道德与法律的责任关系。道德是教条,存在于理性思维的空间之中,道德是规范而不是责任,道德没有约束作用,道德是万物的标准,针对的是世界上的所有事物。而法律只存在于人性标准之中,法是惩戒措施,法有责任义务,法有约束力,法律是人事行为准则,只针对人事产生效力。
因此,道德标准可以衡量世界上的所有理**物,而法律只针对人事行为产生惩戒效力。法律是责任,道德只是标准。法律必须遵守,道德只是要求,可以不遵守。
中国人由于受传统理学思想的影响,老是把道德当武器到处使用,其实法律才是武器,是游戏规则,是惩戒手段。道德只是宣教,没有约束作用,没有约束作用的行为规范,不可以到处乱用。只有能够有效控制或抑制犯罪的惩戒措施才可以让人记在心上,挂在墙上,处处体现法的精神。
道德是理性的,归于物质世界的标准规范。而法却是精神的,归于人性世界的精神力量,起着人事约束作用,是打击犯罪,惩戒违规的精神上的行动主张。所以道德只存在于人性的羊性面上,起着引导和谐,共处平等的作用,具有柔性似水的物理作用,只存在于唯物的惟物的层面。而法律却有人性中狼性面上的凶狠、残酷的精神意志,起着团结民众,组织力量参与斗争的作用,存在挑战精神,只存在于唯心的惟心的层面。
三、人性的遗存存在
在这一章我们不过多的谈论人性的普遍存在,而只就人性的遗存的自然层面作以下探讨。
在中国的命理学中有一种人事现象被命理学所证明,只是出于某些政治意图的原因与中医学一样不被官方认可。就是在人与人之间存在意识排斥的现象,通常在儿童发育到六岁左右这种现象就明显出现了,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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