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科植物蓝猪耳,为喜光植物,能耐荫,不耐寒,能自播,喜土壤排水良好。
七点十五的时候,米思准时来到了夏瑾的家里。
夏妈妈穿戴好了衣服正准备出门,看到米思来了,匆匆招呼一声,“小思来了,夏瑾还在睡觉呢,你赶紧去叫他吧,要迟到了,我先走了啊。”
米思点点头,“夏姨再见。”
米思上楼,轻车熟路地找到夏瑾的房间,打开门进去,房中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光线昏暗,床上的少年七仰八叉地睡在床沿,一只腿还耷拉在床下。
米思走进去,拿起床头地空调遥控器把空调关了,又把窗帘拉开。
房间里霎时明亮起来,光线有些刺眼,少年不舒服地皱了皱眉头,吧唧吧唧嘴巴,翻了个身拉过被子蒙上头继续睡。
米思嘴角抽了抽,脱掉鞋子,上床,对着少年的腰毫不留情地踹下去,快,狠,准!
“噗咚——”
少年惊醒。
“哎哟,哪个不要命敢偷袭劳资……”
“现在七点二十,你还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洗漱吃早餐。”米思抱着胳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少年打了个哈欠,抱着被子就往床上爬,嘴里抱怨道:“才七点二十,出去玩一会儿也不迟……”
米思眯起眼睛,眼镜折射出一道冷光,她的声音也冷了下来,“夏猪耳,你不会忘了今天开学吧?”
夏瑾的动作一顿,他僵硬地抬起头看着米思,逆光中她的神色晦暗不明。
米思又抬起脚。
夏瑾一溜烟儿冲进了洗手间,“我这就去洗漱!”
米思桌上狼藉一片,暑假作业全都崭新崭新的,米思一样一样地把这学期用的课本资料装里,又给他收拾了书桌。
原主季米思,刚刚那位是她的青梅竹马夏瑾。季家跟夏家是多年的合作关系,原主幼儿园时季家搬到夏家隔壁,一住就是十几年,两人理所当然地成了青梅竹马,打打闹闹一块儿长大,跟亲兄妹似的,关系不能再好。
长着长着,夏瑾还是原来那副嬉笑的嘴脸,季米思的性子不知怎么愈发清冷,少年老成,还带了一副眼镜,没当她用季氏特有的目光盯着他不出十秒,夏瑾就投降,被她吃地死死的。
对此夏瑾很不解,明明一块儿长大,活泼可爱的小青梅怎么长成灭绝师太了呢。
夏瑾的相貌越来越出色,穿衣也越来越风骚,在青春期的少女眼中绝对是大帅比一枚,虽然不像偶像剧中演的走到哪儿屁股后面都有一群花痴跟着尖叫,但是从初中开始就有女生给他递情书了。
夏瑾像他老爹,生性fēng_liú,高中开始一学期一个女朋友,没有像孩子早恋的家长一样如临大敌,夏妈妈对此却欣慰于他没有像他老爹一样从小学就开始找女朋友,至少忍到了高中。
按说,青梅竹马跟前任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
但原主是夏瑾第二任女朋友。
分了手还能做青梅竹马的,可见这二人心真的很大。
高一下学期,夏瑾发烧,夏爸夏妈忙着生意没回来就拜托原主照料,原主一个人拖着烧到神志不清的夏瑾送他去医院,夏瑾打点滴的时候在原主怀里醒来一次,少女恬静的侧脸,温暖的肩膀令他心跳迅速加快,人在脆弱的时候心里的防线最易攻破,夏瑾以为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青梅。
夏瑾这个人敢爱敢恨,对于喜欢没有任何扭扭捏捏,就算喜欢上了自己的青梅又怎样,喜欢就是喜欢了,于是病好以后他就向自己的青梅表白了,鬼使神差地,原主竟然答应了跟他交往。
但是两人交往以后,发现他们的相处方式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每天上学放学,一块儿吃饭,周末假期一块儿去玩,就连旁人也没看出他们成了男女朋友。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追求的是恋爱的新鲜感,既然两人在一块儿还像以前一样,还不如做青梅竹马吧。
夏瑾觉得当初的悸动可能是错觉,原主也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脑抽地答应他。
于是,两人和平分手,继续开开心心地做青梅竹马。
直到夏瑾在大学谈了一场不分手的恋爱,迟钝的原主才发现自己早已爱上的自己的竹马。
“米思,帮我把柜子里的白衬衫和蓝色牛仔裤拿过来。”夏瑾口齿不清道。
米思打开衣柜,目光扫过一排排各种衬衫的衣服,最后落在被搁置最后角落的校服上,她随手拿了一套,敲了敲洗手间门,立刻从门缝里伸出来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把衣服拿了进去。
“我不要校服!”里面传来夏瑾不满的抗拒声。
“今天开学典礼必须穿校服,快点,要迟到了。”米思催促道。
夏瑾不情不愿地穿上宽松肥大的校服,对着镜子呲了呲牙,丑死了……
七点五十,两人达到学校。
早自习已经下了,秃顶班主任在门口站着,看到姗姗来迟的两人,用能吃人的目光剜了夏瑾一眼,却对米思和蔼一笑。
这就是学霸与学渣的差别啊……
夏瑾在心里感叹。
26.冷淡青梅学霸vsfēng_liú竹马学渣2
每个高中都有一位令人望尘莫及的学神,他或她看上去没那么用功,却总能轻轻松松拿第一,他们是学生仰望的对象,是老师眼中的状元。
很幸运,季米思就是这样一个令人羡慕的存在。
从不上早自习跟晚自习,大大小小的考试,每次还都能拿年级第一,并且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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