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程弯在穿越之前养的一只叫旺财的阿拉斯加。上高中的时候,小家伙每天一到晚上就蹲在门口等他回家,一见到主人回来了,就亲昵的扑上去,用它毛茸茸的小脑袋瓜蹭程弯的脸。
而每次它一撒娇,程弯就会摸摸它的头,亲亲抱抱举高高。
眼前的这只小狼,让程弯一时间心里有些恍惚。
然而再凑近了仔细一看,程弯忽然发现,这只小狼的腿上,竟然全是血迹,光洁的毛已被鲜血浸的殷红。
原来是受伤了,怪不得在这蜷着不动。
他又靠近了一点,小狼黑亮的眼眸中一下子警惕起来,喉咙里低低溢出威慑的叫声。
呵,程弯失笑,比他家旺财凶多了。
肚子里又该死的传来咕咕叫声,那小狼听到这声音,脖子上的毛全炸起来。
自然界和人类的战争打了这么久,双方早就互相被当作永远的敌人。人类为了在这末世中获得生存,总是在强者的带领下补杀大自然中尚未成精的低等动物。
即便是那小狼,此刻也本能觉得,眼前的人类对自己来说是个极大的威胁。
然而程弯却丝毫没有往这方面想。
他怎么会吃他家旺财?
虽然理智告诉他,这不是那个记忆中的狗狗,自己再没有食物就会面临饿死的危险。然而在情感上,程弯不可能下得了嘴。
他就这么蹲在地上,和小狼对视。
那小狼明显伤得很重,血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流。不难想像,这血要是止不住的话,在条件如此残酷的末世,这小狼必死无疑。
而事实好像也确实像这样变化,刚刚还一脸凶悍地跟程弯龇牙的小狼,现在也逐渐老实了,头耷拉在地上,有气无力。
程弯见状摸了摸他了头。
小狼本能地抗拒着程弯的动作,然而它就算再愤怒,也无力还击。
程弯见它已经够不成什么危险,于是用力,从本来已经破旧不堪的衬衫下面,撕下来一小条,包在小狼受伤的后腿上。
小狼最初以为程弯要伤害他,挣扎得剧烈,然而几分钟之后,它就再也折腾不动了,直接瘫在地上任程弯摆布。
做完了这一切后,程弯站起身拍了拍手:“小狼啊小狼,我只能管你这么多,能不能活命,看你的造化吧。”
说完也不多停留,转身便离开。
小狼眼神迷惑,看着这个人类向着森林的深处走去。
程弯远离了小狼,走了一段,实在是饿的发昏,于是又在另一棵树底下坐下了。
长夜漫漫,程弯脑子里仿佛和着一团浆糊,整个人浑浑噩噩打不起精神。
他勉强掀了掀眼皮四下里瞅瞅,然而视线所及之处,忽地红光一闪。
程弯瞪大了眼睛,就在自己眼前,竟然站着一只傻胖傻胖的大肥鸡!
那只鸡忽闪着翅膀,趾高气昂地说:“有本事来吃我呀。”
程弯撸胳膊挽袖子,激动地一下扑过去。
然而就在自己马上就要触碰到那只鸡的时候,梦醒了。
没救了,程弯悲伤地发现自己正抱着一块树皮流口水。
他不轻不重地拍了拍自己的脸,想让脑子清醒一些。
然而醒是醒了,可眼珠子还是不由自主地往那块树皮上转悠。
程弯咽了下口水,奇了怪了,今儿这树皮怎么长得这么好吃。
于是,他伸手捡起了它,咬了一口。
“咳……咳咳……”干,扎嘴,就这一口,让程弯差点没把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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