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板很快将热腾腾的炒饭端了上来。雪白的米粒里衬着金黄的鸡蛋和绿茸茸的西兰花和粉色的大虾仁,煞是好看。但是沈陆嘉似乎并没有立刻就吃的意思,仍然在不紧不慢地剥着龙虾。
“你别剥了,趁热吃饭吧。”
沈陆嘉看一眼白瓷盘里的炒饭,轻描淡写地回道:“也没多少只了,剥完了再说。”
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衣,上面有银色的竖纹,玫瑰金袖扣在光线下熠熠生辉。左手手腕上的还带着江诗丹顿的陀飞轮,黑色的密西西比河鳄鱼皮表带正幽幽吐着低调而奢华的光芒。然而这个矜贵的男人却在帮她剥虾仁,伍媚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暴殄天物。
沈陆嘉每剥一只便送一只到伍媚嘴边,吞咽中,他的指尖不可避免的碰到她柔软的唇瓣,甚至偶尔还会触及那灵活的丁香小舌。秀色可餐果然很有道理,他竟然觉得不似先前那般饥饿。
伍媚破天荒地觉得有些窘,成年男女之间喂食这种事情,在她看来是罪大恶极的,又不是古代的宫女太监,搞什么对食。她还在外国语学院教书时,偶尔吃食堂,看见学生情侣甜腻腻地喂饭,简直恨不得拿出餐刀戳死他们。
可是此刻,她的心底居然生出一丝甜蜜来,真是要命。只得频频借喝啤酒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沈陆嘉看了看不锈钢盆里的剩下的浅浅一层龙虾,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淡淡地说了一句——“不能再吃了。”
伍媚还没反应过来,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将大堆虾壳径直都丢进了盆里。
“你——”
沈陆嘉只是低头用湿巾仔细擦了手,这才开始吃那份已经冷掉的炒饭。
“明天我能不能休息一天啊,我要调时差。”伍媚托着腮向沈陆嘉提要求。
沈陆嘉瞥她一眼,越南和中国不过一个小时的时差,找理由也不知道费点心思,不过他也没戳破她,只简单应了一声“好。”
“小赤佬,作死啊,老子的钱包你也敢打主意,老子今天非揍死你不成。”
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小小少年,被一双蒲扇大小的手掌揪住破旧的汗衫的后领口。手掌的主人是一个矮胖子,脖子上一层层的肉褶,活像只沙皮狗。
“死胖子。”少年恶毒地朝揪住他衣领的男人啐了一口唾沫。
男人顿时像点燃了的炮竹,抬手就给了少年一个巴掌,少年的半个脸颊立刻高高肿起。似乎还不解气,男人又一次扬起了手掌。
“这位先生,教训过了就算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沈陆嘉搁下筷子,开了腔。
在一群汗衫短裤拖鞋的小民装扮中,沈陆嘉显得很特别,胖男人似乎也为他身上的气质所慑,那一巴掌并没有打下去,只是用力一推,少年一个趔趄,仆倒在地上。
“今天就放你一马,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男人揣了少年一脚,又从裤兜里摸出几张软趴趴的钞票,拍在桌上,走了。
少年从地上爬起来,狠狠地擦了擦嘴角,漠然地从伍媚、沈陆嘉身侧走过。
“蠢蛋,学艺不精还不识眉高眼低,真是蠢蛋。”伍媚嗤笑道。
少年脚步一窒,扭头恶狠狠地盯住伍媚。
伍媚看着色厉内荏的少年,眼神轻蔑,“就你那点本事,还甩什么臭脾气,保不准哪天被人再次抓个现行,把手指给剁了。”
沈陆嘉却是听得眉头发皱,不管怎么说偷窃都是道德缺陷的行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怎么在她嘴里这还成了手艺和本事?
“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做了扒手,总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年纪虽然还小,但是有些路走得远了就再也回不了身了。”说完,沈陆嘉从裤兜里摸出几张一百面值的钞票,又在钞票上写下了一个号码,递到少年手里。
“如果想回头的话,打这个电话,我姓沈。”
少年仰起脸,深深地望他一眼,接过钱,团在手心里,沉默地跑开了。
沈陆嘉原以为伍媚会揶揄他两句,不想她只是安静的结了账,若有所思地看着少年消失的方向。
“走吧。”沈陆嘉悄悄打量着她运动短裤下两条雪白的长腿,再看看周围那些光着膀子的爷们儿,沉声道:“以后一个人少单独来这里。”
“你今天做了件好事。”伍媚答非所问。
“真正能救那孩子的是他自己。”沈陆嘉牵住伍媚的手,朝巷口走去。
两个人都开了车过来,沈陆嘉便也要赶回医院去,只交代道:“到家之后记得发条信息给我,如果不发,明天早上九点继续去上班。”
“阴险的资本家!难怪马克思说资本家‘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伍媚愤愤地瞪他一眼,坐进驾驶座位里,大力关上车门,发动了引擎。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伍美人第二章里将骆二的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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