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伍媚没有接话,只是找了个抹布,擦起桌椅来。
约莫半个小时,黎博元带着一个跟班又来了,两个人手里满满都是东西,崭新的竹席薄被,大袋新鲜时蔬和水果,甚至还有米粮和调料。
沈陆嘉赶紧上前搭把手。
黎博元放下手里的东西,笑道,“沈先生,您不肯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我就只好送点蔬果米粮过来了,不值钱,您千万收下。”
沈陆嘉推辞未果,只得收下。
待黎博元和跟班离开后,伍媚开始铺床,散开卷成筒状的竹席时她才发现黎博元只送了一张席子来。
沈陆嘉打开百叶木格子窗户后,一回头就看见伍媚坐在床沿,席子只摊了一半。
“怎么了?”
伍媚抬眼看住沈陆嘉,眼睛里微带捉弄:“只有一张席子。”
沈陆嘉顿时尴尬起来,心道黎博元想必是误会他们是小两口了。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待会儿我再去买一张席子。”
伍媚不声不响地铺完席子,走到卧室露台时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就这么凑合着吧先。”
沈陆嘉一怔,胡乱应了一声便快步出了卧室。
伍媚站在露台上,细竹帘在她身后缓缓飘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背包客,叼着冰冻可乐的吸管,兴致高昂地四处;露天咖啡馆的座位上,欧洲男人拿着烫金封皮的小说在安静地阅读;梳着发髻的越南妇女牵着温顺的大狗缓步走过;赤脚的小孩子彼此追逐打闹着……伍媚似乎突然明白了阮咸为什么每年都会花上四个月在这儿度假,这样慵懒绵长的时光,舒缓的几乎让人惆怅。
下了楼,伍媚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厨房里正在专心致志洗菜的沈陆嘉。
听到脚步声,沈陆嘉扭头看一眼伍媚,淡淡一笑,坦然自若地继续清洗佛手瓜和黄秋葵。
“帮我卷一下袖子。”沈陆嘉忽然出声。
“噢。”伍媚走到沈陆嘉面前,低头帮他卷袖子。
女人的发丝随着动作不时拂过男人清瘦光裸的小臂,一股难以名说的温馨气氛萦绕在并不宽敞的厨房里。
帮沈陆嘉卷好袖子后,伍媚有些汗颜地开了口:“我帮你洗菜吧。”
“你切菜吧。这些天还是不要碰凉水的好。”沈陆嘉很随意地接口道。
伍媚却破天荒地不镇定起来,她拿起菜刀和砧板,便毛躁地切起还滚着水珠的佛手瓜来。她鲜有做家事的经验,刀工自然不咋样,切的参差不齐。
沈陆嘉回头一看,嘴角忍不住逸出一声轻笑。
伍媚立马恼羞成怒,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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