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的哀求,“我想去,想去,想去。”
语调越来越黏牙,跟蜜似的,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已经素了几天的强壮男人是多大的诱惑,自然不会放过,宋巅直接按着她堵住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反复查探,终得出结论,甚甜。
第二日,正月十五,两人昨晚闹得太晚,宋巅就自己去了西府,巳时回了苍戈院,林水怜早就起来去了厨房,包了芝麻和五仁馅儿的汤圆,下了锅,宋巅就在袅袅热气中逐渐走来,越近越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扑通扑通,林水怜羞红着脸蛋,嗔道,“进来做什么,快出去。”
宋巅肃穆暗沉,概因着昨夜里失了原则,这小女人甚是狡诈,不知何时竟学些下作手段,难以启齿,此时微恼,“回去。”
林水怜不敢吱声,默默的盛出汤圆,端着跟他回屋,内室里插了盛放的梅花,清冷香四处飘散,宋巅看着眼前的白圆子,吃了两个就放下,示意她坐下,严肃刻板,“你真要去?”
林水怜想起昨晚,她趁着他情迷之时央求,答应了才让他继续征伐,激情过后,就一直冷着她,完全没了前几日的温柔,她不明白是何原因,难道是后悔了?
“奴婢只是想呆在爷身边。”坚定又诚恳。
“你吃过了?”宋巅压抑住心底的喜悦,到底抿着薄唇关心她。
林水怜点头,“恩,爷不气了?”真是比女人还善变。
宋巅没理她,把碗里剩下的汤圆吃光,起身喊了闫峰进来。
算起来,自从王猛一事过后,还是头一次见到林水怜,先向侯爷行礼,后又对着她行了一礼,“爷,都准备好了。”
“再去准备些女人用的东西,林姨娘随着去。”宋巅喝了口茶,眯着眼斜了眼林水怜。
林水怜处于震惊状态,闫峰大哥朝着她行礼,面无表情的像是根本不认识她般,他还有件披风在她那补好了搁置呢,没给送过去,想了想低下头退出去。
闫峰领了差事出来,刚拐过月亮门,就见一身深紫色丫鬟服装的林水怜,他先行礼,“林姨娘有事?”
林水怜对于这种身份的转换还是不太适应,双手拖着举到他跟前,“这是之前补的披风,我忘记给你了。”
闫峰一愣,伸手接过去,“林姨娘以后不必做这些。”
看她神情低落,剩下的话又咽了下去,略缓和的劝她,“林姨娘只需照顾好侯爷便可,快回去吧。”
闫峰看着她进去,才转身去寻徐妈妈。
宋巅负手站在窗前,看着女人一身寡淡,略恼,清冷的问她,“做什么?”
“恩,之前闫大哥挺照顾我的,就帮他补了个披风,正巧还回去。”
她暗了眸子,之前,无论是苍戈院里,还是偶尔到了西苑那边,都和和气气的,新进的小丫头片子还得叫她一句林妈妈,如今,虽表面恭敬弯腰,实际上心中不是妒忌就是嘲笑,反正是没个说好话的。
林水怜抬头看了眼宋巅,弯着唇角,嘻嘻的脆生道,“爷,妾,这就算,得道升天了?”
她算是经历过大生大死之人,在这府中,唯有这一个被窝里的人能保她,在其余的主子眼里,她,恐怕都没个花草得眼缘,巴不得早死早托生。
人都是会趋利避害的,这小女子通透的很呢。
“贫嘴,库房的钥匙你有,自己去捡了喜欢的,咱们得呆上三五个月呢。”也不怕她恃宠而骄,阔步去了书房。
换了大氅,打马去了郑国公府。
两男子迎风而站,宋巅问道。
“此次,圣上派了户部侍郎袁恒做副手,什么来头?”不怪宋巅多疑,圣上耽于朝政,整日与舅舅饮酒作乐,这次事后的反应迅速,且判断准确,绝对有高人指点。
郑国公略沉吟,道,“此人原是西南军中的一名参谋,甚得先皇心意,圣上登基后一直扶摇直上,倒是没见的和谁特别亲密。”
宋巅点头,见舅舅一脸疲惫,很是不解,但不敢多问,只能擦着边儿说,“舅舅这几日可是又陪御驾了?”
对面的男子眉心微皱,手轻搭在梨木扶手上,调笑着答,“整日里,竟忙活女人了,的确累的很,咱俩该掉个儿,你倒老气横秋的,听说宠了个丫头,滋味怎么样?”
宋巅视这个舅舅为最亲之人,被问这种事,倒也没什么不可讲,“那女人,看的上眼吧。”
郑国公乐极,他这外甥清冷的堪比庙里的和尚,本以为天仙都难动凡心,倒折在了个寡妇手里,但愿是个安分的。
翌日,林水怜兴致勃勃的,天还没亮就起了,换上碎花小袄,脚蹬牛皮靴子,罩了件黑色狐狸斗篷,抱着个小包袱去了前院。
宋巅夜深就宿在了郑国公府,一贯的早起,夜里没了个女人暖床,确实冷清不少,见天色已亮,直接回了苍戈院,正脱着外衣呢,一股凉风灌进来,那女人圆咕隆咚的冲进来,行礼后,温婉道,“爷,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走?”
“着什么急,先吃饭。”眉目一紧,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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