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个旷向亦看上去貌似很不好惹的样子,进行了一分钟的心理斗争之后,聊寄秋决定把桑白给卖了。
捧着茶杯抿了一口刚泡出的茶之后,聊寄秋倚着柜台将事情的原委叙述而来。
“我是五年前遇到的桑白,那时候,桑白刚开始写书,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永恒。”
“她的成名作《吾归》那时候刚开始连载,不过,不是在杂志社,而在网上,永恒当时已经快倒闭了。”
“宁楚的爸爸也因为杂志社倒闭有心无力病倒在医院,宁楚就是那时候接手的杂志社,她找了很多有潜力的作家。”
“桑白是第一个,第一期杂志的时候,整本杂志只有桑白的《吾归》在撑着门面,后来又慢慢地加入了一批很优秀的作家。”
“他们一起撑起了杂志社,每天都废寝忘食,你可能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桑白还没拖稿这个毛病,后来杂志社开始走上坡路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她有这个毛病。”
“说实话,我也不相信,那时候我们都是白手起家,整个杂志社都靠桑白的《吾归》撑着,她天天能写稿子写到半夜。”
“后来,该走的人都走了,留下的也只剩下三个人,宁楚,丁叶青,还有桑白,可以说,永恒是她们三个一点点撑起来的,没有她们三个,就没有现在的永恒。”
“我当时就是个小跑腿的,没什么大用处,偶尔画画插画,写首小诗让丁叶青用职务之便给我刊登上。”
“有一年的冬天,我和丁叶青商量着要去爬山,桑白是懒癌晚期,特别不愿意去,宁楚非要拉着她去,我们走到深山里的时候,发生了点儿意外。”
“我胳膊因为意外受伤了,带的通讯设备包括食物和水也丢光了,处于坐以待毙的状态,宁楚和叶青也束手无策,桑白说不能等死,就一个人走了,让我们在原地等她,如果两天之内她回不来的话,就让我们先走。”
“第二天晚上她带着森琦之回来,森琦之是个野外爬山爱好者,她很厉害,带着我们出了大山还把我送去了医院。”
“再后来桑白和森琦之就在一起了,过程我也不怎么清楚,只记得一年前吧,森琦之突然就出国了,我问起桑白,桑白只说她们两个分手了。”
“今天我听丁叶青说琦之回来了,你又过来找我,我还以为你过来管我问琦之的事情。”
聊寄秋简略了很多过程,旷向亦不笨,简略的那些事情不是聊寄秋不知道,而是她想让桑白亲自说出来。
至于桑白说不说,就不是她的事情了。
“你是个聪明人,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你。”聊寄秋捧着茶杯,看着在水中翻滚的翠绿的茶叶,忽的弯眸笑了,“这种事情就像一个赌注,有人赌赢,有人赌输,我这次想赌你赢。”
可能从聊寄秋第一次看到旷向亦和桑白一起进来的时候,心中的天秤就已经偏向旷向亦了。
旷向亦是桑白第一次带到这里的人,聊寄秋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你放心,从来没人在我身上赌输过。”旷向亦推开门的时候顿了顿脚步,淡淡开口。
电话又一次响起的时候,桑白彻底火了。
接通电话就去了阳台,“旷包子,你是不是皮痒了找揍呢,打电话干什么!催魂啊。”
旷向亦抿了抿唇,半晌了才冒出一句话,“桑桑,老师说这节课要点名,你再不过来就记旷课了。”
桑白:“……”
妈个鸡,说好的老师这节课不点名呢!
“你先帮我记一下笔记,我马上就过去。”自从桑白的便宜舅舅和学校的老师交代之后,桑白的日子就过的无比的艰辛。
一节课都不敢旷,早上都不敢睡懒觉了,她也想让免费劳工旷包包替她去上课,问题是暂且不提旷向亦这张脸有多全校出名,桑白这张脸都被院系老师认的死死地。
有了桑白这张出名的脸再加上a大的宝贝疙瘩旷向亦,两个人只要坐在教室里,必定引起老师的注意,尤其是旷向亦,简直要成老师们的宝贝了。
#从未见过如此认真努力学习的学生,感觉自己被极大地尊重了#
森琦之仍旧在厨房捣鼓着什么东西,桑白把背包单肩背上,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出了家门,自己家都不像是自己家了。
站在教室门口的时候,第二节课已经快下课了,桑白蹲在门口把教室门推开了一条缝给旷包子打了个电话,顺着她的描述看到了正坐在第一排的某包子。
桑白:……
这旷包子真是找个好地方啊,这让她怎么溜进去?
老教授还在声嘶力竭地讲着课本上的内容,手舞足蹈地,兴奋至极,完全没有注意到在门口的桑白。
阶梯教室里坐满了人,除却认真学习的学霸之外,其他人的视线都落在门口的桑白身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把背包挂在脖子上。
之后趁着老师在黑板上板书的空档,推开了门,在整个教室学生的注目礼下,往旷向亦那边爬过去。
刚爬到一半,装在兜里的手机突然就响了铃声响彻整个教室,桑白赶紧伸手去关,教授猛地转过头,就看到脖蹲在讲台下看手机的桑白。
“这位同学,你在干什么!?”老教授把课本放在桌子上,他教课几十年,这点儿眼力见还是有的,“想逃课?!没门儿,回你自己座位上坐着!”
“哎!”桑白答应的异常爽就坐在旷向亦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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