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gt;宋莞遇见慕席南,是在她十六岁的时候。
那年,她考上了余饶最好的高中。
1991年的九月,天气炎热不减,开学日定在某个星期三。
宋国维夫妇作为教师,这天是不得空的,所以让女儿自己去报名,倒不是对孩子不关心,而是相信孩子自己能处理好,夫妻俩婚后只得这一个孩子,哪怕当时重男轻女的思想盛行,他们也没再生第二胎。
宋莞报好名,跟着其他家长去领住校用的被褥跟洗漱用品。
顶着炎炎烈日,排队在那些大人里,她的个子不矮,五官却略显青涩,好不容易领了东西挤出队伍,一手拎着沉甸甸的大包,另一手还要拿脸盆杯子,举步维艰,稍不留神就撞人身上。
装在脸盆里的搪瓷杯,被撞掉在地上,滚出老远。
宋莞很尴尬,边道歉边去捡东西,十六岁的女孩再聪慧,遇上事情还是容易脸红,结果她刚弯腰,搪瓷杯已经被拾起来。
那是一只男人的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干净,看着就让人很舒服。
然后,那只手把搪瓷杯递了过来。
宋莞抬头,看向手的主人,是个二十五六的男人,眉骨和鼻梁有着清隽的英挺,不同于那些在街头巷尾骑自行车穿牛仔裤的混混,文质彬彬的气质,第一眼就让人觉得很舒服,腰肩挺拔,不会让人觉得他孱弱纤瘦。
几乎刹那间,她的脸颊通红,忘了说谢谢。
第一次见到慕席南,宋莞满头大汗,发丝贴着脸颊,有些狼狈,有些羞涩,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可能是从小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的缘故,比起不羁的少年,她更喜欢和谈吐斯文、有修养的文化人相处。
余饶是个小城镇,宋莞长到十六岁,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那种好看,不单指长相,也是那种出众的气度。
听到男人问她有没有撞疼,宋莞立刻摇头,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长得好,气质好,没想到声音也这么好听。
女生在她这个年纪,对男女之情具备一定的认识,很容易有暗恋的对象。
就算不暗恋,也会对某个男生有好感。
宋莞在家里被父母管束,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暗恋过谁,当男人提出帮她把东西搬去宿舍,看着他修长的背影,她的嘴角扬起,感谢的同时,也有些无法形容的好感。
路上,男人问她,是今年高一的新生?
宋莞点头,回答的时候,视线追逐着对方落在地上的影子。
她不太喜欢和陌生人交谈,现在却感觉如沐春风,或许是因为对方说话很有分寸,不探听她的,也没过于热情,问了她的班级,得知她在14班,他淡笑,说了句挺巧。
宋莞听得云里雾里,直到隔日上化学课,看见翻着课本进来的老师,就是那个帮自己提东西的男人。
男人站在讲台前,视线没看她这边,向所有学生做了自我介绍。
他说他姓慕,名席南。
说话间,也在黑板上写好三个字。
字如其人,每笔每划都让人感觉到他温文尔雅的性格。
高中生活比初中时更繁忙,压力接踵而来,一学期下来,宋莞在理科方面的弊端显露出来,她父亲是数学老师,母亲是语文老师,却没办法帮她补习化学物理这两门学科。
高一的下半学期,一场期中考,在宋莞取得化学成绩倒数第二后,成为化学课上的重点关心对方。
几乎每堂课,她都会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宋莞的性格里有叛逆部分,如果说,开始的时候,因为慕席南帮过她,她认为这个化学老师是很好的人,每回碰见都主动打招呼,可是自从课上老被叫,她又经常答不出来,久而久之,难免觉得对方是故意刁难自己。雅文吧
自此,再在去食堂路上遇到对方,她不是远远的避开就是装没看见,同时越来越讨厌上这门课。
平日做化学功课,也得借同学的作业本校对答案,生怕自己错的多再被重点关照。
也是这学期,班上女生逐渐开始讨论这位化学老师。
寄宿的生活很枯燥,外在条件不差的年轻男老师,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比起其她课间犯花痴的同学,宋莞却被化学课弄得焦头烂额,只希望这学期快点过去,到下半年,她可以选读文科,再也不用上化学物理课。
直到那年的初夏
临近期末考,周末休息,宋莞被要好的朋友怂恿外出。
当时,s已经在余饶流行起来。
平日里,哪怕放假,宋莞都被父母拘在家里看书,她没告诉父母的是,比起做个优等生,她更喜欢去做艺术生,房间的抽屉里,被她偷偷藏着很多歌曲磁带,是她用攒下的零花钱买的。
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把客厅里的录音机搬到自己房间,一边做作业一边放歌听,房间的墙壁上,也被她贴了好几张海报,都是当时流行的明星。
她最好的朋友,读完初中就去了镇上的服装厂工作。
对方来家里找她的那个下午,宋母刚好去朋友家打麻将,宋父也拎着钓鱼竿外出钓鱼。
宋莞的朋友是个短发女孩,不像宋莞还要穿校服,对方身上是当时流行的蝙蝠衫跟喇叭裤,打扮时髦,对方提出去s舞厅玩的时候,宋莞却迟疑起来,很怕遇上熟人,到时候被父母知道,免不了一顿责罚。
“早就猜到你有顾虑。”朋友冲她眨眼睛,从包里拿出一只口红,拧开盖子,边转着管筒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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