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答如流了。
时间的消逝总是那么的漫不经心,却又如此的触目惊心。回想刚刚开学的时候,仿若昨天。
星期六没有课,我一个人待在寝室里无聊极了。带上耳机和书籍,在校园里漫步。星期六星期天离得近的同学都回家了,没有回家的不是去约会就是去逛街了,所以校园里像我这样的悠闲的人很少。
校园的羊肠小道上种满了枫树,微风拂过,树叶被吹得簌簌响,几片火红的树叶也跟着落了下来。地面上已经铺了薄薄的一层树叶,大概是昨夜的风太大,而清洁工也没有及时打扫的缘故。
后山有一个很小的湖,湖的四周种满了杨柳,湖面轻犯微波,杨柳似船滑过。湖旁有一个石椅,我由衷感慨,真是一个好去处。
凳子有些凉,凉意透过皮肤传来,我冷的一抖。良久才适应,凳子也不那么冷了,我戴上耳机,拿出书,翻开上次看的地方,便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好几天没见乔子轩了,他似乎特别的忙,虽然很想他,却也不敢打扰他。
看到精彩处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走到我的身后。“你在这干嘛?”因为戴着耳机,我没有听见,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膀我才蓦然回头。
却是乔子轩,他站在我的身后,微笑的看着我。我的脸倏地红了,完全没有想过他会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他穿着一件亚麻色的外衣,里面穿着纯白的衬衫,下面穿着牛仔裤,一双纯白色的帆布鞋。
这个样子真是帅呆了,我呆呆的望着他,一时忘了移目。
他无视我的面红耳赤,径直的坐在椅子上,抽过我手中的书。笑道:“你也看《肖申克的救赎》啊?”他说的话我听得模棱两可,急忙取下耳机,迷茫的望着他。“你在说什么?不好意思,我没听清。”
他笑了笑,“我说我想请你吃饭,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我脸一红,急忙低下头,手局促的捏着衣角,“谢谢,我不是很饿。”明明很想和他在一起,但是本能的拒绝。
他长得那么好看,肯定有很多喜欢女生喜欢,我不好看,又怎么配得上他了?我真的害怕,有一天,自己毫无保留的爱上他时,他会告诉我那是一场游戏,到那时我估计不止心灰意冷了。
爱情本就是一场无谓的伤,只有认真的人才会中招。
“在听什么歌?”还没等我回答,乔子轩就拿着耳机的另一头塞进了他的耳朵里。我一愣,眼睛里满是难以置信。
我们现在是不是太亲密了一点,虽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是现在却真的很像一对情侣。他只是把我当做好朋友看吗?可是我却不仅仅想让他成为我的朋友。
“blp。原来你喜欢这样的歌。”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帮我将被风吹的有些凌乱的刘海理了理。我耳尖一直是红的,先前多亏了头发的遮挡他才没有发现,如今竟一目了然了。
“你耳朵好红。”我的心似乎快速的跳动了一下,平时能言善辩的我此时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是冷吗?”他轻轻的揉着我的耳朵,而我的耳朵却不听话的更红了。
乔子轩发现她的害羞,她的头发异常柔顺,他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却发现她肩膀处一个很明显的咬痕。他的瞳孔倏地收缩,心狠狠地揪紧了,却不动声色的别过了视线。
“先回去吧,太冷了。”见他起身,我也连忙跟着站起,手忙脚乱的整理着耳机线。不敢和他并排走在一起,我只敢跟在他的身后,远远地看着他消瘦的背影。
“怎么了?”乔子轩忽然转过身,笑道:“再不走快一点,食堂的饭菜就冷了。”他走到我的身边,牵起我的手。他的手包裹着我的手,温暖一点一点的传递到了我的手上,我感觉我原本冰凉的手也渐渐地变得温热起来。
我的身子无比僵硬,走路都变得笨拙极了,若不是被他牵着,我估计连走路都不会。我一直低着头,一直观察自己是不是同手同脚。
因为是周末,食堂里的人不是很多,当然饭菜也不是很多。我远远地看见远处有两个有些熟悉的身影,仔细一看,原来是沈逸晨和李茉子。
我急忙转身,背对着他们,生怕被他们看见。我貌似没有做什么亏心事,但是却不知为何我竟然如此心虚。
☆、第三十四章酒醉神迷
真是冤家路窄,沈逸晨坐在窗前的位子上,所以离我很远。我随便点了一些吃的后,乔子轩也刚好买了一份晚餐。
“你晚饭就吃这么少啊?”乔子轩看着我只买了一碗粥和一个饼,他的目光充满了惊讶。我一滞,呆呆的看向手里,随即笑道:“我减肥啊。”我才不是因为减肥才吃这么少,当然我不会告诉他理由。
“学长,我还有兼职我要先走了。”我低着头,便越过他。手忽然被拉住,我错愕的望着他,“以后叫我轩就行了。”我一愣,惊得嘴巴大的可以装下一个鸡蛋。
一股甜蜜涌上心头,他这是什么意思,我早已心知肚明,却不显露于表。“嗯嗯。”我微微的点了点头,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轩,轩。我怎么不想这么叫你,曾在睡梦中,曾在你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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