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初中的时候,我成绩不错,遵守纪律,是老师心目中理想的学生。在初中的九大学科中,我最擅长的便是语文。我的作文水平一流,深得语文老师的赏识,每次都会在班上公然朗诵,以让那些不会写作文的同学学习借鉴一下。
每到那种时候,我都会低头掩面作羞涩状以示谦卑,其实内心暗喜不已,恨不得一下子跳起来欢呼。我不否认我的虚荣心,但我还没有没出息到那种地步。我的兴奋主要来源于这其中的一点小波折。本来被选作范文的作文都应该由作者本人朗读,但由于我口齿不清,语速忽快忽慢,以至于大多数同学会听不清我文采飞扬的作文,纷纷表示抗议,说我小心眼不舍得展示自己的写作技巧,是怕他们学了之后超越我。我很无奈,只能把指责转嫁给我的舌头。老师也很无奈,只好冒着打击我自尊心的风险让班里朗诵水平最高的楚涵同学替我。
对于老师这样的行为,我表示坚决同意,并默默地安抚了一下我的舌头,表示有点缺点还是好的。
楚涵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长得温文尔雅,眉目如画,略带有一点忧伤的气质,学习成绩优异,是老师心目中比我还理想的学生。她的作文当然也很厉害,据老师说是略胜我一筹。每次作文展评课,楚涵总是先念自己的作文,再念我的作文,这几乎成为了一个浅规则。基于这种缘分,我在脑海里自行脑补了一些很美好的情节,心里感觉美滋滋的。但无论我怎样想,都是一厢情愿而已。事实上,在现实中我几乎连与她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机会都被孙觉抢走了。
孙觉是我初中时代最要好的同学,也是不变的同桌。他思维敏捷,敢想敢做,而且成绩和颜值均略高于我,是我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但他也不是各方面都很完美。他最大的短板便是他的作文。让我不解的是,满分50分的作文,一般水准通常在40分左右,高的如我和楚涵者能得45分以上,低的如那些跑题者和文体不明者能得30分,而孙觉独树一帜,每次必得0分。起初,语文老师还为作文的事找了孙觉几次,说你看看人家左制,整天和人家一起玩不知道学习学习人家的优点吗。孙觉不管,依旧我行我素,到了后来老师也懒得管了。
又一次,孙觉告诉我,我这才是在作文,你们写得再好也这能叫写作文。我不明觉厉,便虚心求教。他如是娓娓道来:作文,其实就是写文章的意思,其中作是个动词,文是个名词。而你们说的作文,是一个名词,是区别于小说散文的一种文体。它只存在于语文试卷的最后一个大题,在真正的文学领域根本就没有它的地位。
我不服:那你怎么作文还得零分。
他一脸无奈,说:你看,你没听明白我话的意思,我的文章那是真正的文学,不是作文。它已经超出老师的欣赏范围了。你们语文老师只喜欢你们的那些没有想法只会套作的作文,我若委曲求全,作文能得满分。
我还是不服。
为了证明自己的文采,孙觉给了我一篇他在一次考试中写的作文,不,是文章,说:给你见识见识什么叫文学,你现在可能不懂,但你把它保存好,五年之后再拿出来看,就会明白我的牛逼了。
当时我怀着对朋友的尊重收下了他的大作,但并不觉得五年之后我的想法会有什么改变。直到三年之后,我无意中在一沓旧试卷中找到了那篇文章。一看姓名写着孙觉,我才想起了当年的事情。只是时代久远,模糊的记忆中只记得那次的作文题目是一幅画着一只羊在羊圈的画配上了一句如果不冲破束缚就永远也看不到新的世界之类的话,然后孙觉原文如下:
放羊娃在学校里学到了人要敢于创新,知道创新使人成功,并下定决心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创新。他回到家中,看到了自家羊圈里的羊,并推己及羊,觉得这些羊作为一个有创新精神的人养的羊,也必须要有创新精神。看着眼前这安然自得的羊,放羊娃心里一阵感慨,觉得作为羊怎么可以这么没有觉悟,真是愧为一只好羊。作为羊的主人,牧羊娃表示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的羊就这么堕落下去,决定给羊以鼓励。于是他拾起一把石子,朝那羊的头上扔去,但是那羊脑子就是不开窍,除了把头扭几扭再发出“咩咩”的几声骚叫之外没有任何反应。放羊娃怒了,拾起几块更大的石头向那羊头上砸去,而且嘴里还骂个不停:“你这个废物,懦弱、无能,没思想、没抱负,不懂创新,活在这个世界上毫无意义,什么价值都创造不了,真是生不如死!”骂完之后放羊娃心里一阵得意,觉得自己不愧是个自命不凡的天才,不仅作出了鼓励羊创新的壮举,而且还创新了“生不如死”这个词的用法,真是太有创新能力了,长大以后一定是这个社会最出类拔萃的人才。他想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觉得近创新者创新,自己的爱羊一定也能够创新一把了。不料人羊语言不通,那羊只看了放羊娃对自己的暴行和口中的咆哮,还以为是女朋友劈腿导致心中不满,决定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当一回出气筒,也算是报答了主人的养育之恩。但放羊娃不这样想,他觉得自己如此天才竟然养出这样一只笨羊,真是莫大的耻辱,索性操起一根棍子瞒着羊圈朝那羊抡去,那羊疼得忘了无私,沿着羊圈狂奔,放羊娃不离不弃地追着打,大骂:“就知道在羊圈里边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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