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莱昂科特老先生还在睡觉吗?”
“当然,现在是夜晚,他当然应该在睡觉。”
黑暗中我看不清楚他的脸色,但他的语气是那么认真又轻快……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典范。不过,莱斯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昨天晚上他和我没说完的事情。我抬头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道:“所以,先生您是想欺骗……想告诉老先生,白天是夜晚,而夜晚是白天?”
“是不是欺骗并不重要,总之,这样做对谁都好。”莱斯特很夸张地打了一个哈欠,然后说,“以后浣洗和整理花园的事情就交给新来的短工做。你只要照顾我的父亲就可以了。”
“先生,您招来了短工吗?!”一听这个,我就忍不住激动,其实之前我也是发愁莱斯特一直不找新的工人。那样的话,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一个季度。我听见莱斯特轻笑一声,然后他说:“怎么?你不乐意了?你这只身体孱弱的灰兔子。”
我一阵气闷,但还是生怕他反悔,赶紧说:“我怎么会不乐意?先生您真是个好人。”
莱斯特愉快地低笑了起来,说:“不过不许他们到屋里来。在花园的东边有个洗衣房,你有什么要洗的东西直接拿到那里去让她洗。哦,这两名短工是一对母子,工资是日结的,就由你转交给他们。”
说完,莱斯特就掏出了几个铜板,放在大堂的桌子上。
“……好的,先生。”我在心里想,也许我一开始也应该应聘短工的。
那对母子在半个小时后就来了,是一对住在附近的白人,母亲四五十岁左右,叫做拉瓦利,男孩看上去二十岁不到的样子,叫做约翰。他们见到我的时候好像也有些惊讶,大概是很少见到亚洲的人。但他们还是很有礼貌地称呼我为“管家小姐”。虽然从莱斯特的举动来看,我好像真的“升职”了,但这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我让他们直接称呼我的名字“苏墨”,但由于中文名字对他们而言太难了一些,到底是只叫我“苏小姐”。
——至于邦妮那个名字,老先生他们爱叫就叫吧,反正我是不会告诉别人了。
就这样,在他们熟悉了工作的环境后,我也去吃了一些东西,由于昨天睡的很饱,而老先生现在还没起床,我就到了花园里晒太阳。大概是早上九点左右,一辆马车从城里驶来,然后停在了隔壁的庄园外,我心里还在想着不知道邻居是什么人,就看到一个醉醺醺的高大男人从马车里下来,脚刚沾地,就半跪在地上大吐特吐了起来,也真亏得他还知道自己家在什么地方……
然后庄子里就出来两个女仆,神态关怀地扶起了男人。
等他站起来后,我倒是认出了这人——可不就是我匆匆见过两次的路易吗?!
莱斯特居然把房子买在了路易隔壁……好吧,虽然因为是庄子的关系,两者之间还是有挺长一段距离的。不过,这也让我再度想起来初时莱斯特对路易的那种感兴趣……我打了个寒颤,心想,难不成,其实莱斯特他……喜欢男人?虽然在二十一世纪的西方国家,同性恋不再是遮遮掩掩的事情,甚至荷兰和比利时还允许同性恋结婚,但在时下,即便有同性恋也不会光明正大的……所以说,莱斯特真的是因为性倾向不正常,才会为了他的“男朋友”而避开老先生,一直不回家里?
约翰的话打断了我的思路,他正在我边上修剪草坪,看到我一直注视着路易的庄子,他对我说:“……苏小姐,您认识那位先生?”
“不、不认识……只是见过两面……他还是每天都烂醉如泥吗?”
“是的。不过附近的人都见怪不怪了。他们这样的有钱人,出门总是骑着大马,或者坐马车,我们以前就是看到了,也不敢直视的。但自从他的妻子去世之后,他就天天买醉,不管是酒馆还是妓院,有酒的地方都能看到他。你看他现在回家来,等睡醒了就是傍晚,到时候又会出去喝酒,一直喝到天亮。”约翰年轻的脸上露出一丝不解来,“不过这个先生,一定是个好人吧?至少,他很爱他的妻子呢。”
耳边是约翰地道的英语,而我却对着隔壁那庄子,久久无法回神。
因为我看到在庄子二楼,漆黑的房间里,有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婴儿站在窗户边上,正神色凄婉地看着路易。
☆、夜访(十一)
我收回目光,和约翰母子说了一些话就进屋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学习法语,从最基础的语法和单词开始。这归功于约翰母子来了之后我省力了很多,以及老先生越发地想念母语念出来的戏剧,但莱斯特并不能总为老先生念书。
莱斯特是个耐心并不多的人,而且即便老先生现在的作息和他一样日夜颠倒,他也不是每时每刻都陪着老先生。他和老先生说,他在外面找到了一份工作,所以只有陪老先生吃一顿晚饭的时间——老先生对此乐见其成,甚至认为自己的儿子终于正常了。正常的作息,正常的工作,看起来多么美好。
所幸心情愉快总是能令人精神焕发,我看着老先生身体一日好似一日,心里也就渐渐地认同莱斯特的行为,总是明里暗里地为他掩饰。
我们大概每天晚上六点起床。这个时候我正好将当日的工资结算给约翰母子——他们一直认为我有午睡的习惯,认定素未谋面的东家是十分慷慨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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