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让林笙吐血的是,语文课下课,林笙被前座的一个小胖子叫一起去上厕所的时候,一直棺材脸的程亦锦扭头,语气冰冷:“以后请你别乱动别人的东西。”
“……”在心里默念一万遍不能跟他计较……林笙咬着后牙槽说:“对不起了程同学!”
程亦锦看他的最后一眼厌恶得好像林笙是什么臭虫一样。林笙血脉上涨,要不是旁边的小胖子拉了他一下,他真想揍这小子一顿。简直太他妈气人了。
毕竟他确实救了自己,自己算是欠他个人情,在心里都做好了这辈子上辈子恩恩怨怨一笔勾销的建设,但,但是,这小子他妈也太招人烦了!自己好声好气的还钱,他这明明就是一种给脸不要脸的节奏啊!
在排队等位置上厕所的时候,小胖子给他讲了笑话,笑得他差点没过去,算是结交了他上高中的第一个朋友。
小胖子真名叫徐碧飞,比林笙矮了半个头,但是那肥度能装下林笙两个半。这小子特别能说,话还特别有喜感,十分钟林笙也就插进去不到五句话,就一直跟着乐了。
徐碧飞一看就心眼不多,至少跟身边的人还算实诚,一会儿的功夫把他自己身家都吐露出来了,什么初中高中学校,什么父母是干什么的,连转过学都跟林笙白话了一遍。
林笙其实挺喜欢跟徐碧飞这种心思单纯的人打交道做朋友的,像程亦锦这种一看就心思深重的人,林笙光看着就想躲得远远的。
比心眼,林笙不觉得自己比谁傻,但是他实在对于勾心斗角这类事儿无爱又无力。
林笙自作主张管徐碧飞叫胖哥,这小子拍着林笙的肩膀一脸感动的夸张道:“承蒙林兄抬举,以后就是兄弟了,有什么学术上的困难,尽管找胖哥。”
林笙一笑,当他开玩笑,后来知道今年中考全市第一名的名字叫徐碧飞的时候,他才大跌眼镜,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胖哥那身板子着实占空间,林笙跟他上完厕所回去把自己的桌子往后挪了一大块儿,胖哥回头一抱拳,感激的说:“林兄,太够意思了。”林笙笑笑,于是不知不觉中跟胖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放学的铃声一响,林笙跟胖哥打了个招呼就去了台球厅。这是他来台球厅工作的第三天,在林笙之前看着的是这里老板的小舅子,叫李红星一个比林笙大不了几岁的小年轻。林笙进去的时候他正歪歪倒倒靠在前台,一副磕了药要死不活马上就要断气的样子。
“红星哥。”
李红星听到他的声音瞬时间像是原地满血一样蹦了起来,惊喜的说:“阿笙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放学就来了。”林笙举起手里的盒饭让他看,意思是在这儿吃,说道:“你快回去吃饭吧。”
“谢谢谢谢,阿笙你可真贴心。”李红星飞快的抓起衣服一边往外走一边飞了个吻给林笙,说道:“3号,6号桌还没结账,桌数都在本上你自己看吧。”
林笙伸出一只手跟他拜拜扔进前台里,打开盒饭站在前台就开始吃。眼睛瞄了一眼剩下的三桌人。
台球厅一共十二个桌子,在市里算是规模不小的了。这台球厅虽然没有市中心新开的两家台球厅装修好,但是胜在开了好几年了,很多老顾客走顺腿了,跟老板关系也不错,所以平时顾客还是挺多的,也就这个吃饭的点人才这么少,等六点半一过,基本上桌子就满了。
台球厅不小,还卖包装好的吃的和喝的,还有烟。有时候客人想要特别的东西还得有个出去跑腿的,所以老板才又雇了林笙晚上来帮忙看着,白天不忙的时候就李红星一个人,过了晚上六点半全场都满了的时候,他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
林笙不到五分钟就解决了盒饭,眼睛也一直没闲着,看6号那桌又开了一盘,就在本上又记上一个杠。
李红星家就在这附近,五分钟的路程,他回家吃个饭休息一会儿,六点半还得赶过来。林笙来早了他就能多在家休息一会儿。
林笙吃完饭拿着扫帚把屋里都扫了一遍,扫出了一地的烟头和烟灰,李红星性格挺好,就是懒,来了个勤快的林笙他才是最高兴的。
☆、第十四章
林笙跟林杨的学校都是在市里,为了他们两个上学方便,林奶奶他们三个就把家都般回市里了。林笙自从上学后,林奶奶也不愿意放弃爆米花的生意,林笙怎么反对都无效。老太太坚持每天推着车出去卖。急的林笙上学都上不下去了。正好这时候林笙的小姑家的孩子上初中,小姑来市里陪读,也想找点活干,跟林奶奶商量想要跟她一起卖爆米花。
虽然是自己姑娘,但是爆米花这事儿是林笙一手张罗起来的,林奶奶就说还得林笙商量。林笙听了非常高兴,简直求之不得。有他小姑在,林奶奶出去他也放心了。
小姑也挺感激林笙的,最后商量着,就小姑母女俩住外面也不太方便,就也跟林笙他们暂时住在一起了。林笙倒是没什么意见,他小姑人挺好的,就是家里穷,精打细算惯了,难免有点小气,当年林笙的父母还在世的时候,他父亲非常照拂这个过得困难的唯一妹妹。林笙现在人单势薄,但是能帮上的,他还是绝对不会躲避的。
林笙在台球厅上班这件事没告诉家里人,他本来想的挺好,想在台球厅不忙的时候看看书,但是台球厅的生意太好了,他跟李红星两个人有时候都看不过来。所以他想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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