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说,叶仲文,其实是我,是不?
我没说话,只品着心里泛滥的悲凉,浮浮沉沉。
后来,大花不说话了。
我就说了一句。
我说,花非花,你是不是不打算要我了?
大花说,五六,当你在林子里哭着去向那时主动索吻时,你心里已经放弃我了。
五六,是你不要我了。
我用力眨了眨眼,眼里干得生疼。
天亮了。
感情问题固然重要,但是花娘的命更重要。在谁去救花娘这个问题上,我们俩又有了严重分歧,最终,以我抛下狠话后大花乖乖闭了嘴。
我说,就算我救不出来,大不了我换花娘出来。反正我们俩个也不打算在一起了,我是不是留在那时那里也没什么区别。
大花沉默,沉默过后就是沉默地接受。
我又忧郁了。死大花,居然真就这么快放弃了我们俩近二十年的同居情。
我们俩个,要完了吧?
至于大花,则负责去当年我呆过的孤儿院找那本子虚乌有的花名册。
子虚乌有,没错。这个世上其实从来没有过什么花名册。所谓花名册,也不过是在叶家每一位长子嫡孙出生时刺在背上的图腾。据说是由家族中历任当家的名号组成的图腾,纹在背上,象征着家族的使命重担从此融入骨血,至死不渝。而当年,老爹舍不得让自个儿宝贝儿子再像他一样受一遭乌七八糟的痛,索性把图腾拆成了字符镶进银丝里做成了那条装着我娘照片的链子。
而现在,那链子正躺在林子某处,找回来,嗯,大概要浪费我几分钟时间。
大花自然不知道这些,就像当初花娘为了支走他闹出的那一通佛像乌龙样,现在,我一样会用这出调虎离山计。就像花娘说的,五六,有时候瞧着你那包鬼心眼,真心觉着你才是从老娘胯下钻出来的种。也就我们家大花傻,当你懒得脑袋成摆设。
所以说,某些事情上,诸如保护心爱之人这种事上,我跟花娘的确很母子。
大花临走前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大概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转身走了。我在后面扬手笑。
我说,花,咱们京城见。
后来,不出所料,找回那条链子果然只用去不多会的时间。瞧着满屋子的吃穿用度,一时没忍住又小小煽情了一下。怎么说也是住了两年的地方,没感情是假的,更何况住这儿的时光的确也称得上幸福。一想着以后大概都没机会来了,多少还是感伤了一下下。又觉着东西留这儿也浪费了,索性抽空去了趟镇子里,通知大伙来把东西全搬回去自个儿吃用,还被众人唏嘘着感谢了n久。
总觉得,像在交代后事样。
最后,还是慢吞吞的上了路。那一路上,各种颠簸各种无奈,懒得再吐槽,浪费时间而已。真正要说的是,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在深夜二度降临时,我还是乖乖滚回了四九城。
更准确地讲,是四九城环外那时的行宫。
你问我为什么不去那家本宅?首先,我不知道。其次,上回来时,其实就是进了这儿。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在二十年前那场粉饰过的硝烟后,我与花娘的存在其实已经等同于进了灰色地带。那时是家主不假,却也仅仅是那家的家主,上面还有一群老不死的长老压阵三家,带我或者花娘进本宅,口水也能把他给淹死了。
更更更主要的是,开场时我就说过了,我的直觉向来是准得要死。我说花娘不在本宅,她就不在本宅!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事实上,当我夜探那家外宅时,无形里等于掀开了另一场风雨的序幕。
但那时候,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那家的宅子在荒郊,林木葱葱的,比较适合潜入,不适合逃跑。而我第一步上,就错了。
我没潜入,先做起了偷窥。
那些个繁茂的枝桠给了我相当的便利。开玩笑,怎么说花娘也训练了我十多年,再怎么偷懒不动的,爬棵树还不像玩儿样?选了棵最靠近房子但也最繁茂的树爬上去时,透过枝叶最先瞧见的就是那间我住了一晚的房间。暖色系的主调,比较符合我审美的房间,灯光大亮,但是没人。扭个头再瞧隔壁时,瞧见的,是一间里外透着诡异的房间。
纯黑的窗帘,纯黑的摆设,纯黑的壁纸,连床都是黑的,弄得灯光都影影绰绰。要不是窗帘大开连带着灯光最亮天上月光也够足,真能当成间鬼屋了。就是这样我还忍不住打了个激战,这么变态的房子,住进去,别说我这种黑暗恐惧症患者了,就是正常人大概也能给逼疯了。
而最诡异的,是房间里的那两个人。
那时,还有六九。
隔得太远,完全没法听到他们两个说什么。不过看起来,大概也没有说话的可能。你问为什么?
因为那时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六九四肢着地跪着,不,更准确地说,是爬着,爬到那时身边,仰着头看着,身上,不着寸缕。
我在外面,偷窥着。
那时动也不动,六九便低下身去用脸磨蹭那时的脚,然后慢慢上移,直到他的双腿间。
我在外面,偷窥着。
那场景,让我毛骨悚然。明知道不能再看下去,却像着了魔样,挪不开视线。
这样的那时,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那时。不,不对,谁能证据确凿地说,面对我时的那时是真正的那时?谁能说,现在房间里被人服侍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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