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轩不知道在浴室门前站了多久,理智告诉他手臂上的伤口需要包扎,然后他就去包扎了。
卫轩觉得有些浑浑噩噩的,千头万绪挤成一团,唯有伤口的痛最清晰。
卫轩讷讷地找出伤药给自己包扎,绷带绕了一圈又一圈,绕着绕着,他就睡着了。
睡着了好啊,人睡着的时候,其实也是人体自动修复的时候,无论是身上的伤口,还是心上的。
只是,有人在梦境中寻求救赎,有人却在现实中,悲哀地看着伤口腐烂、发臭、生蛆,直至见骨。
卫轩醒来的时候,浴室的门开着,顾西已经不见了影踪。
不知顾西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可是现在才早上七点半。卫轩在房间内找了一遍之后,反应过来要打电话联系顾西,然后就在手机上看见一条信息。
是顾西的,很简短:我出去玩,三天后回来,每晚八点定时报平安。
卫轩盯着短信,看了很久。他出去玩,去哪玩?他在伦敦有认识的人吗?他英语那么差,他和那个英国男人不是早就没有联系了吗?他还能去哪?
卫轩昨晚在沙发上睡着的,现在到了白天,卫轩才发现,连沙发上也有盘子和玻璃的碎片,以及结了油的牛排。地上更是乱得可怕,门边的风信子耷拉着脑袋,受了伤的部位已经泛黑。
卫轩鬼使神差的走过去,他甚至忘了自己身上还只围着一条浴巾,他走过去,捡起那朵风信子,青葱柔嫩的花茎下是长长的白色的根,那些根有一半已经摔得稀烂了。
卫轩面无表情的找了一个瓶子,装了水,将风信子放进去,然后找了根棍子固定。
整朵花烂了一半,像颗被车碾碎的头颅,泛着奇异的紫黑色。卫轩看着它,陷入了沉思。
地上有干涸的血迹,斑斑点点的,一抬眼就看得到。卫轩知道自己脸上一定也有干涸的血迹,和着眼泪混在一起,狰狞无比。是那小孩的眼泪。卫轩从不知道,原来眼泪可以这么大颗,都不用在眼眶中汇聚,就可以直接落下,砸的他生疼。昨晚他一定很生气吧,气得差点杀了自己。
卫轩伸出苍白的手指,摸了摸那破碎的花。
我以为我很了解顾西了,可是,原来我还是不懂他。有一个渐渐明朗的答案慢慢浮上心头,这一次,没有什么东西来阻拦它。因为那颗心,光顾着抽痛了,没有气力去阻拦。
顾西,我越来越在乎你,不受控制的。
那个女人有足以诱惑我的身体,可是,她不能带给我心理上的满足,那种,想要跟喜欢的人亲近的满足。原来只是捏捏你的脸,看看你睡觉时皱起的眉头,就可以让我那么满足。
我以为我比较爱自己,可是在我手臂被你捅了一刀之后,我先想的竟是你手的伤口严不严重,怎么会流那么多血?我以为我比较爱自己,可是我现在这种锥心的痛怎么解释,这种陌生的感觉。
我越靠近你,越发现你的世界是彩色的,让我目眩神迷、向往不已。
我越靠近你,越羡慕你的世界是彩色的,而我是冰冷单调的黑白灰。
我越靠近你,越嫉妒你的世界是彩色的,而我,只能敛尽锋芒、自惭形秽。
我羡慕你笔下的色彩,我嫉妒你蓝色的月亮,我惊羡你舞蹈的自由,我贪恋你嘴角的弧度,你让我曾引以为豪的世界变得脆弱不堪,你让我自卑。
我承认,我似乎,爱自己爱得不够深。?
☆、第 70 章
? 从伦敦坐火车,大约两个半小时,可以到达利物浦。
利物浦,创新之城。这里孕育了许多世界闻名的艺术家、表演者、喜剧演员、发明家和政界要人,也是英国最佳旅游城市。
顾西带上钱,带上相机、手机,带上画册,只身来到了这里。世上的事,没有什么能不能做,只分想和不想。
那一天,天朗气清,一个披着一身阳光的人,来到这座充满生机的城市。
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两旁布满了购物中心、画廊、博物馆、酒吧和写字楼,吸引了无数的观光客,这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轻快和明亮,与“雾都”伦敦有着完全不同的氛围。
大街上,有许许多多的街头艺术家,有人随性地在地上作画,有恣意刷街的滑轮少年,也有那么一群热血的人,一个大音响,一块空地,就这样狂放地舞了起来。
人们自发地围成了一个圈,时不时的爆发出惊呼声,透过人群,可以看见一个带着黑色棒球帽的褐发少年在跳着free yle,舞步潇洒恣意,对于节奏的把握更是精准,简直出神入化。圈子里还有几个人在一旁随着节奏轻轻扭动,显然是一个团队,其中有男有女,有穿着多兜裤的酷酷的金发少女,也有皮肤黝黑体型高大的黑人。
顾西远远地看着,嘴角上扬。这样怎么够呢,街舞最带劲的是battle啊!
人群突然爆发一阵惊呼,褐发少年抬眼,就看见一个穿着宽松白色短袖的少年,带着一身的阳光,闯进了圈子。
不需要言语,顾西做了个挑战的手势,便开始踩着拍子舞动身体。
人们有些惊讶的看着那个有些瘦弱斯文的少年,竟然那么大胆地上前斗舞,不禁大声的尖叫起哄。来了!最让人热血沸腾的battle!
褐发少年停下来,玩味地看着眼前的顾西。是free ,时而危险逼近,时而轻松拉开距离,更是刻意做着的动作贴近对方,充满了挑衅的意味。
身后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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