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只鸟儿一只喊“何心远”,一只叫“我爱你”。听得池骏满眼放光,感觉是个天大的好兆头,预示着他和何心远的约会肯定会非常顺利。
池骏是骑着摩托车去接何心远的。
初冬时节,摩托车稍一提速,风就像刀子一样打在身上,在三环上转一圈感觉能被割出十岁皱纹。但何心远特地要求池骏骑摩托车来,他说摩托车有一种在路上飞的感觉,坐了一次就想坐第二次。
池骏肯定没意见啊,摩托车开起来又冷又快,何心远肯定要抱紧自己的后背,俩人严丝合缝的贴在一起,这等美事傻子才会拒绝呢!
他们约在午饭后在何心远家所在的小区门口见面,池骏原以为那个恋兄狂魔赵悠悠肯定会臭着一张脸把何心远送到门口,说不定还会说几句膈应人的话。可没想到他骑车到达后,只看到何心远一人孤零零的裹在围巾里。
昨夜寒风来袭,今天的何心远穿得像何心球,腿是原本的两倍粗,走路时膝盖都不能打弯。
见池骏盯着自己,何心远有些不好意思了,他鼻尖通红,有羞的,也有冻的。“悠悠说骑摩托车膝盖会冷,早上特地去市场给我买了两只羊毛护膝,我都说不穿了,但是他非要给我套上。”
“我以为他会要求一起去的。”池骏好奇。
“他说约了人去武馆活动筋骨,把我送到大门后就急匆匆走了。”
“……跳舞的舞?”
“不是啊,武术的武。……诶,这个话题你是不是问过我?”
不管那个愿意陪赵悠悠去武馆的人是谁,池骏都要好好谢谢他牺牲自己,成全了他俩的约会。
今天为了耍帅,池骏穿的和秋天时差不多,一条紧身牛仔裤,一件黑色皮衣,站在车旁时是大长腿骑士,骑在车上时是震动档狗熊。
他不敢骑太快——越快越冷——俩人共骑一辆价值几十万的进口哈雷,眼睁睁的看着小绵羊电动车从身边刷刷刷经过。
何心远还没说什么,池骏先不好意思了。
池骏想提速,何心远让他把车在路边停下来,主动把身上的羽绒服脱给池骏。
池骏:“那你穿什么啊?”
何心远:“我里面还有一件羽绒坎肩呢。”
池骏顺着他领口一看,可不是,羽绒服下套着夹克、坎肩、毛衣,估计毛衣下面还有秋衣和背心……赵悠悠这是把他哥当套娃了啊。
池骏情不自禁的哼唱起《洋葱》。
何心远说:“别唱啦,一嘴风冷不冷啊,来,我这个羊毛护膝你也穿上吧。”
等到再次上路时,池骏身上热乎乎,膝盖热乎乎,心里也热乎乎的。
而把身上一半装备脱给池骏穿的何心远就有些冷了,他把自己缩在池骏的身后,膝盖也躲在池骏的大腿后面。他双手交叉环住池骏的腰,又觉得手背冷,干脆厚着脸皮把手揣进了池骏兜里,心里想着,如果池骏不乐意他再把手拿出来。
可池骏怎么可能不乐意呢?
一路上风驰电掣,何心远侧着头一直看着被他们甩在身后的人群,当摩托车停下时他还沉醉在那种竞速的刺激感中无法自拔。
过了足有十几秒,他才意识到车子已经到达目的地了,而他抱着池骏腰的样子让周围的路人频频侧目。
他赶忙从车上下来,摘下头盔后才有余力打量四周的环境。之前他问过池骏他们要去哪儿,但是池骏卖关子不肯说,直到抵达后他才知道池骏口中的惊喜是什么——
——他们到了这座城市最有名的学府,以b市命名的大学。
b市文化底蕴很深,从千年以前就是首都,b市大学更是莘莘学子们一心向往的圣地。他们俩人的母校在全国名列前茅,和b市大学一直有项目合作。当年何心远一直想来b市大学做交换生,他成绩是专业第一,名额最后却落到了班长头上,导员给出的理由是,何心远在班级里不合群。学校现在讲究素质教育,每学期期末都要搞匿名投票,评价每个同学的方方面面,而何心远永远是垫底的那一个。
其实哪里是何心远不合群,不过是其他人嫉妒他成绩好年龄小罢了。
那段时间何心远难受到在图书馆看着看着书都能哭出来,池骏自然是心疼不已。池骏研究生毕业回国后,下意识的选择了b市作为他的落脚点,其实冥冥中也是一种纪念吧。
毕业多年没再踏入过校园,身边往来的都是青春洋溢的学生,以及同他们一样慕名而来的参观者。每个擦肩而过的人脸上都挂着憧憬,学校总归比社会简单。
池骏特地观察了一下何心远的表情,见他脸上只有轻松愉快,没有失落感慨,池骏便明白,恐怕大学里那段让他多次落泪的遗憾往事早已经被他遗忘了。
这样就好,他希望何心远永远是快乐的。
之前接到何心远约他见面的电话时,他敏锐的听出对方的声音不太对劲,像是刚刚哭过,还带着一丝沙哑。而且何心远原本拒绝了自己的邀约,忽然转口接受,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所以池骏体贴的把这次外出约会的主题定义为散心,还有哪里能比简单干净的校园更适合一对“师兄弟”散步聊天呢?
两人漫步在校园中。
他们一个帅气潇洒,一个漂亮和善,虽然穿的里三层外三层不够时尚,但那两张出挑的脸蛋仍然让他们收获了不少人的偷偷注目。池骏已经习惯他人注视,而何心远从来迟钝的感觉不到别人的目光,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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