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很庆幸,1906年那会他才1岁多,还在吃奶,没有遭受过这么恐怖的食物的毒害。但是1906年的这部法律并没有太高的强制性,它只是要求生产厂家不能在产品成分上对公众进行欺骗。也就是说,你想要添加什么都行,只要你在包装上注明了成分,让顾客能够根据意愿自行选择就可以了。
近几年来,fda的坎贝尔局长一直在谋求出台一部新的更严格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但是由于企业家们的阻挠,5年过去了,法案还是没有获得通过。
约翰也能理解当时这些商人、政客以及民众的普遍想法。这部更加严格的法律一旦出台,必然会使导致大批食品药品企业的停产。那几年正是美国经济危机最严重的时候,在吃不上饭和吃不健康之间,大家都选择了后者。
而且这部法律的背后还牵涉到很多复杂的利益纠葛。企业担心更具强制性的安全规范会扼杀自己的经济活力,媒体担心对食品药品广告的限制条款会影响他们的广告收入,而ftc(联邦贸易委员会)则担心fda会借此侵犯自己对市场监管的权力。所有的利益团体都在努力对这项公共议程施加影响,致使国会讨论了5年依然无法达成共识。
就在去年,美国还发生了历史上最严重的药物中毒事件。当时,田纳西州的马森基公司向市场上出售了240加仑磺胺酏剂。这种类磺胺药物可以分离出具有毒性的二甘醇。虽然fda在接到报告后,派出200多名监督员和化学家,从市场上收回了234加仑又1品脱的磺胺酏剂,但剩下的药物还是造成了107人的死亡,其中有35名是儿童。
约翰知道,这部《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最终还是会被国会通过的。但为了不让这种悲剧在小艾拉身上重演,他觉得自己应该为这部法律的早日实施出一把力。可是用什么方式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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