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了正脸色,进入今日的重点话题:“小锐,你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有没有考虑要进哪所大学?”
本以为凌锐会回答“不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考”之类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锐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一所学校的名字。
“t大?!”他不禁反问了一句。
“没错。”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似的得意。
凌世均不动声色,微笑着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
“不是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么样子,叔叔都有办法吧?”
“小锐。”凌世均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么一定要选t大?”凌世均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均为之气结。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于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又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后,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于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因为他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已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的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一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于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投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
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曾有一次,姐姐拉着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后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已经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已。
没想到,十年之后,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遢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于姐姐的侮辱,施之于凌家的羞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
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蓬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后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后盖的时候,踹上去的。
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于取回自己的鞋。
<喜欢姐夫,别跑请大家收藏:(m.pbtxt.win),平板电子书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