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县令剿匪记-准备篇(一)
听到连县城都被土匪攻破两次,赵康同学差点吓尿了。有些心虚的问道:“陈二典,话说咱们这一千多民团士兵是不是少了点。你看万一那些土匪,比如说那个叫什么独眼龙的土匪头子,带着几千土匪来进攻咱们府谷县城。我们会不会挡不住呢?”
陈二典用不屑的语气说道:“县尊大人放心,有民团在,加上警察局的众人辅助,就算给那些土匪一百个胆子,他们也绝不敢踏进咱们府谷县城三十里处,更别说进攻县城了。”
赵康不解的问道:“你不是说他足足了三四千人吗?咱们就一千多士兵,怎么跟人家斗?”
陈二典道:“县尊大人,那些土匪强盗虽然号称三四千人,不过是连老弱病残、女人家眷全都算上。真正能战的人能有三百人顶天了,再说就凭那些土匪手中的菜刀木棍根本没法与咱们民团相比。如果正面作战,末将相信一个冲锋就能杀得他们丢盔弃甲。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占山为王,如果真的像李贼、张贼之类的大反贼一样,朝庭哪能让他们如此逍遥?”
陈二典的话给予了赵大县令无限的勇气,对于欺负小朋友这种事,赵康一向认为是非常有趣、非常值得去做的。托着下巴想了想,赵康说道:“咱们士兵的家属要种地,那些流民们要分配土地,光靠咱们这县城周围可远远不够。县城周围好一点的土地全都是那些士绅们的,他们有地契,合理合法,咱们也不能去强征。”
陈二典问道:“那县尊大人的意思是?”
勇气暴表的赵康用很神圣的语气说道:“咱们府谷县说大不算大,但说小也不小了。本人被朝庭委任为府谷县令,当然要造福一方百姓,怎么能让治下的百姓们任由那些土匪反贼们欺凌?所以我们需要救民于水火这中。俗话说得好,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从即日起,陈二典你给我好好的操练民团士兵,下个月咱们开始剿匪,我赵康要让全府谷县的百姓们能有一个安全、安定、安祥的生活环境。”
陈二典大声回答道:“末将遵命!”
其实赵康也很不想去做剿匪这种事,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赵康才发现,府谷县城周围凡是好一些的土地,全都是城中那些乡绅地主的,自己手下民团士兵的家属根本分配不到好的地,如果分的土地离县城太远吧,又非常不安全。这件事情让赵康焦头烂额。
不过光去出兵去剿灭这些土匪可不行,据赵康所知,其实这些土匪大多都是良民,在这兵荒马乱的时节朝庭和边军根本就靠不住,如果不找个好的靠山,种地都种不安稳。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种事情在这个年头多得数也数不清。无可奈何之下也只能跟随着大股的土匪们上山避难。所以土匪团伙中,除了少量的人是真正双手沾满人民群众鲜血的刽子手,大多数人并不坏。
无论什么时代,那种天生就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人总归是少数。
就在赵康给陈二典下了命令的第二天,在赵康和赵福贵、府谷县主薄张俊的领导下,整个府谷县开始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考虑到明末这时候基层工作做得非常不到位,赵康直接下令,府谷县境内所有村长、里长、镇长全都必须到县里参加赵康举办的剿匪知识宣传大会。
并派出了县衙中几乎所有的衙役上山下乡,衙役所到之处,全都召集所有村民宣读府谷县县尊亲自颁布的《剿匪令》。
剿匪令其实就四点要求:
第一,要求所有土匪必须于五月份之内主动到府谷县城无条件投降,接受府谷县县令赵康赵大人的整编,逾期不投降的,全部当作反贼处理,将派遣府谷县民团前去剿灭。
第二,对于资助土匪的村民、士绅,全部以通贼罪名处理,没收全部家产、土地。同时欢迎大家进行举报,只要一经查实被举报的对象确有通贼举动,则举报人将获得通贼村民、士绅的一半家产。
第三,县衙警察局将在新民、田家寨、武家庄、王家墩、碛楞、孤山、海则庙、木瓜、清水、黄甫、墙头、麻镇十二个乡镇每地建立一所派出所,平时维护各乡、镇、村寨的社会治安,辑捕盗贼,消防安全,纷争处理。在有土匪、反贼、流民或者蒙古鞑子来袭时,各乡镇派出所的警察则需要负责组织村民、士绅进行防御、抵抗或撤退。
第四,在整个府谷县境内所有显眼的地方、交通枢钮要地,无论是围墙还是城墙,不管是地主家的宅子还是农民家的住房,统统用大刷子刷上大字报。严禁所有人擦拭。房子上的字由房子主人负责,县衙会不定期派人来检查。如果字迹不清、或者字迹被擦拭掉,则同样按通贼论处。
府谷县主薄张俊在会议上发言,要求府谷县境内所有乡绅、地主、普通百姓全都必须要团结在县尊赵康赵大人周围,认真学习赵大人的四个要求重要思想,“四个要求”是旗帜,是方向,是府谷县数万百姓的力量之源;学习“四个要求”,不能只喊口号,还得要付诸实际行动,把“四个要求”贯穿在剿匪的工作中,以赵大人举行剿匪会议的重要会议精神为核心,积极配合民团和县衙进行剿匪活动。
一时间府谷县境内人心惶惶,满县全是大字标语:
“一人为贼,全家是贼!”
“一日为贼,终身为贼!”
“百年大计,剿贼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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