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街,毛里胡同,闵思博。
夏梓晗瞧了一眼纸条上的字,就把纸条放在了一边,并没打算去看一眼的意思。
晚上,楚琳来禀,“宋侯爷下午又去了别院,待了一个半时辰才离开。”
真不错,宋家都快到了穷途末路之际,宋柏清却还有心思陷在美人泥沼里不出来。
牡丹也不愧为京城第一名妓,手段了得,轻轻松松的就能把宋家父子二人玩弄于手掌之中。
让宋家永无翻身之地。
“小曾氏下葬后,把宋淮引去牡丹那儿。”夏梓晗吩咐道。
既然牡丹厉害,那她就玩一手一女侍二夫的游戏,等牡丹有了身孕,生了孩子后,呵呵……宋家就有戏了。
一想到宋家父子二人都要争着给牡丹的孩子做爹,她的心里就止不住的期待。
那一定很好看。
她很期待呢。
次日早上,她陪曾氏吃早饭时,曾氏问起了那张纸条的事。
“我听你爹说了,翰学府的学生今日正好当休,你上午过去看一眼,让何东林带上两个护卫陪你一起去。”
这是要押着她必须去了?
看来,这一次外祖母是铁了心要给她订婆家。
罢了,只要外祖母的身体能好好的,她去一趟就去一趟吧,反正看一眼也不会少一块肉。
夏梓晗搅动碗里的八珍汤,点头嗯了一声。
吃了饭,换上外出衣裳,带上楚枂和暖玉两丫鬟,由何东林和两个护卫护送去了北大街。
马车停在了毛利胡同的路口外,夏梓晗没有下马车,只吩咐何东林,“找个借口,请闵大少爷出来一趟。”
至于用什么办法,那就是何东林的事,只要他能把闵大少爷哄出来,让她见上一眼就行。
何东林应了一声是,把马绳扔给了身边一个小护卫,“把马牵别处去,这里留下一个人就行。”
人马多扎眼,容易惹人注目。
而他们做的事,最不想惹人注目。
何东林按照夏世明留下来的地址,一个人去了闵家,很快,他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陌生少年。
少年只有十六七岁,身着一件半旧浅蓝色直裰子,那衣服似乎是经常洗,袖口处都有些发白了。
脚上也是一双洗的发白的棉布鞋子,似乎穿了不短时间,靴子都有些小了,穿在脚上,脚指头都有些拘着,弯曲的能看得出森森的几个小脚指头印来。
看的出来,这闵家的日子过的很困难,连一双合脚的鞋都买的艰难,不过好在闵大少爷面目清秀,长相出众,人看着也沉稳冷静,大方得体。
“主子,来了。”
一直躲在车窗口内偷看外面情况的楚枂,一见到他们身影,就把位置让了出来,“主子,应该是他不错。”
夏梓晗探过脑袋,无奈的将视线朝那人的脸上扫去,一双秀眉就微微拧了拧。
奇怪,她怎么觉得这个人有些面熟?
似乎在哪儿见过他。
夏梓晗的脑袋瓜子转啊转,就突然想起了今年的元宵节上,她曾帮过一对兄妹买一块砚和一个玉核桃。
这闵大少爷,似乎就是那个少年。
夏梓晗这才记起,闵大少似乎还曾说过,他家住在北大街毛里胡同,他姓闵。
呵呵,这还真是巧。
夏梓晗眉眼弯弯,不过她没打算下马车去跟对方打招呼,毕竟她是偷偷来相看对方的,如果被对方知道,那就不好了。
何东林和闵大少从马车旁擦肩而过,去了附近一家笔墨铺子里。
“我们走吧。”夏梓晗见人进了铺子里,就吩咐车夫驾车。
楚枂不解,“县主,我们不过去看看?”
不近了多看几眼,怎么能了解对方人是忠厚老实,还是狡猾多端啊?
夏梓晗的脑子里想起了闵大少爷那个刁蛮任性的小妹,脸上的笑容就淡了几分,“不用了。”
能养出那样一个女儿的母亲,也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吧。
她是想找一个能给与她平心静气过日子的夫君,可不是想招惹上一个刁蛮不讲理的小姑子。
在她拒绝褚景琪时,她的夫君人选中就剔除了一切带有牵绊有麻烦的人选。
不然,她受痛拒绝褚景琪的行为,岂不是就成了一个大讽刺。
夏梓晗回了楚宅,就如实的向曾氏禀报了闵大少的情况。
“当初见过一面,那时他正陪着小妹在摊子上选东西,正要给银子时,才发现银子被偷了,可那做妹妹的却拿着摊子上的玉核桃不放,要死要活的哭闹着要闵大少爷买给她。”
“当时见闵大少爷为难,我就掏了二两银子把玉核桃和砚台买了。”
本以为只是一个萍水相逢,未来不会再有交集,没想到,今日却是见到了。
夏梓晗唏嘘这缘分二字。
她顿了顿,又道,“外祖母,我爹的眼光是不错,那闵大少是个忠厚老实的,相貌又端正,身上还有功名在,只要三年后能考上进士,仕途就无可估量,可他的家人,我实在是不喜欢。”
曾氏就哀叹了一息,怜惜的揉了揉她的发丝,愁眉苦脸道,“玉娘啊,你这个性子,日后成了亲,可怎么办啊。”
这世间上,有几个男人能一辈子只忠于妻子一个人,还得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的。
这条件,也太苛刻了些。
曾氏就不由得想到了楚阁老。
貌似这些条件,楚阁老的身上都满足。
可像她家老头子这样无牵无挂,无父无母的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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