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衙门。
黄昏,陆炳亲自来叫女儿吃饭,“到了时辰就吃饭,公务堆在案头又飞不了。”
最近陆炳注意养生,一日三餐都提醒女儿按时吃,也不准她熬夜,以免将来弄挎了身体,步入他的后尘。
“马上就去。”陆缨把笔搁在笔架上。陆炳角落有一支船桨,一看就是汪大夏的,“这家伙总是乱扔东西,早上出门都忘记带船桨,我看他明天又要忘,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够长进。”
毕竟是自己的手下,陆缨护短,她经常教训汪大夏,能够把大夏教训成大孙子,但是听父亲说他,她又有心维护,说道:
“他看到丁巫和丁汝夔父子重逢,想家了,划船训练之后回来,扔了船桨就回家看父亲。”
陆炳想起汪千户和汪大夏各种“父慈子孝”的场面,笑道:“他若一直不回家,我看汪千户还能多活几年。”
陆缨又护上了,“这当爹的能活几年,和儿女没直接关系,老天爷决定的。我够孝顺吧,您还不是一样中风了。”
陆炳收起笑脸:好像有些道理。我的儿女们算省心听话的,从不惹事生非,但是我却中风了。汪大夏折腾出北城四害的名声来,汪千户身体好好的,没气出病来,这个年龄照样带队夜巡,真是天意啊。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心急火燎的赶到这里,夏天日子长,到的时候,天还没黑。
十几天不在家,魏宅门窗全是开的,通风换气,熏着艾条和苍术驱潮气和霉气,门口摆着两束艾蒿,预备过端午节。
汪大夏不请自来,连门都不敲,下了马就径直跑进屋子,客堂的罗汉床不见了,抬到了东厢房,魏采薇正踩着椅子,给罗汉床上面挂一副白云般的新蚊帐。
罗汉床上铺着一张新凉席,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应是刚刚擦干净的。除了凉席,还有藤编的凉枕。
一看就是准备给丁巫留宿的,全是新的。
汪大夏的醋意都能把海水变酸:我那晚住在这里的时候,就睡在客堂,没有蚊帐、没有凉席、枕头都是用魏采薇剩下的,连铺盖都没有,就点个蚊香过了一晚。
“吓我一跳,原来是你。”魏采薇从椅子上跳下来,放下蚊帐,把四周拦严实了,防蚊虫飞进去。
汪大夏问:“丁巫怎么还没走?寡男寡女的,你还要留宿他?”
“陆大人说,后天过完端午就走。舟车劳顿,总得让护送的人休息两天。”魏采薇说道:“他是我亲人,我们在铁岭的时候就住在一起,一起长大。我花了那么多银子租下这栋房子,统共都没住几天。这楼上楼下好几个房间,难道要他住客栈不成?我的租金白花了?你这个人说话好没道理。”
汪大夏憋着气,一屁股坐在罗汉床上的新凉席上,“咱们最近不是挺好的吗?一起吃饭、也聊的来,没吵架。怎么丁巫一来,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采薇一怔,的确,自从她用一盘葡萄、一顿饭哄好汪大夏之后,两人就和睦了,有时候某些气氛和上一世对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没有自宫的汪大夏活泼开朗,笑容明媚阳光,自宫后的汪大夏很少笑,偶尔笑的时候,眼底也总有阴霾。
重来一世,就是为了保护这份阳光,一旦失去就回不来了。
念及于此,魏采薇没有把汪大夏从凉席上赶下来,说道:“是丁巫一来,你就变了,尖酸刻薄,欺负他是个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关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会死,他好容易来到京城,你还着急赶他走。倘若你的亲人是他,我对他这般言语,你也一定恼了我。”
汪大夏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你干什么我都不会恼你的。”
没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旧账,魏采薇说道:“是谁那天说我伤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说话来着?这才过了几天。”
幸亏汪大夏天生脸皮厚,说道:“就这一次,绝对没下次了。”
汪大夏态度如此诚恳,魏采薇不好翻下去,说道:“好,我信你(个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亲人,他父亲以前是兵部尚书,我不好意思攀亲叫他哥哥什么的,所以我们是亲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称。我不求你把他当朋友看,只是请你你别总是挤兑他。”
魏采薇是个爽快的性子,能够用话直接说清楚的,绝对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与丁巫的关系,是亲人,是朋友,没有男女之情。
“当真过了端午就走?”汪大夏问。
“那当然,陆大人的话谁敢不听?”魏采薇说道:“何况他是个流放者,如果拒绝回到流放地,视同逃犯,可当场斩杀,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赖在京城啊。”
后天端午节,再后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说,丁巫只在这里住上两天三个晚上。
忍过两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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