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谷口雄关
清晨的阳光照耀着名闻遐迩的末日山谷,自从千年前那场导致大量神祇、圣阶之类的强者陨落的决战在此处附近上演以后,落日山谷就被改称为末日山谷,与外头的八百里丁角阿斯戈壁一道,成为见证人类不屈抗争的传说之地,数不清的吟游诗人将其写进动人的诗篇中,传颂和歌唱。
此刻的山谷安详而宁静,山风吹拂在茂密的树林上,松涛阵阵,偶尔一两声清脆悦耳的鸟叫声响起,给寂静的山林增添些许活泼和生气,所谓的天籁之音,莫过于此。
即便有传闻,光明正在一步一步离去,黑暗的阴影开始逐渐笼罩大地,战争即将再次来临,山谷也毫无一丝当年金戈铁马古战场的萧杀气氛。
千年时光流逝,残酷的战争给大自然留下的无数伤痕,早已渐渐悄然愈合。
谷道宽阔而平坦,自然形成的通道足可容纳百余名骑兵齐头并进,据说当年魔族联军的千军万马,正是唱着嘹亮的战歌,顺着这道山谷向人族大陆的腹地进军。
“我说大黑,别说本大小姐没事先警告你啊,要是今天你再敢乱吼乱叫,吓跑了谷中的猛兽,影响我收一头法斯特豹当宠物的大计,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晨曦的纤纤玉指点向她口中的“罪魁祸首”,几乎直接戳到哥哥坐骑的鼻尖上,看样子很是不满。
明媚柔和的阳光下面,少女的丽色无比动人,她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满头乌黑柔顺的秀发底下,是一张稚气未消的小脸蛋,白里透红,肌肤胜雪,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极具神采,眼眸流转间,已然颇有几分祸国殃民的味道,假以时日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绝色。
少女的身材娇小匀称,曲线婀娜,骑在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上,典型的人小鬼大,却又不显得违和。
此刻她故作气鼓鼓的模样,既可爱又俏皮,仿佛自己刚刚提到的法斯特豹,不是山中令人闻之色变的迅猛野兽,而是温驯可爱的小白兔,可以随手捉来玩耍。
比起娇小玲珑的晨曦妹子,诺尔默则是身材高大,此时见少女一脸理所当然的说着歪话,悄悄翻了个白眼,还没来得及接腔,“哞~”的一声,他胯下的坐骑已然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同时很有个性的把牛头一拧,又大又黑的鼻尖喷出一股白气,顿时远离少女纤巧秀气的手指,长满黑毛的牛头,摆出一副“啥来着?懒得理你!”的表情,竟是极通人性。
“哈哈哈哈。”一头牛面对指责能有这么迅速的反应,还能做出如此生动形象的拟人表情,诺尔默和身后的普利坦德法师都忍俊不禁,纷纷大笑起来。
与此同时,少女胯下的白马也是微微翘起嘴角,眼中浮现笑意,显然也是极富灵性,远非寻常的坐骑可比。
没错,诺尔默的坐骑相当的不寻常,既不是绝大部分骑士显示和增添勇武的骏马,也不是少数贵族子弟彰显家世与身份的地龙等高级异兽,而是比兹尼斯王国与魔界接壤的边境群山中,一种当地十分常见,艾欧罗帕大陆其他地方却从未出现,堪称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大型哺乳动物:魁牛。
魁牛的体型高大,四肢粗壮有力,成年后肩高比普通的马匹还要略高,通体上下长满一到两寸长的黑毛,又黑亮又光滑。在不被激怒的情况下,这种群居在山中的野牛生性较为温顺,加上耐力好,不挑食易养活的优点,很受边界上生活的各个族群喜爱,常被捉回家里驯养,当成日常耕种、畜牧与运输时的好帮手,当然也会被当成代步用的坐骑骑乘。
就比如此刻少年等人身后,就有好几头健壮的魁牛肩负起驮马的重任,背着此行所需的帐篷、炊具、饮用水和食物等旅途必需品,以及日常消耗品之类。
只是耐力再好的牛也还是牛,变不成马,并不适合作为外出长途旅行的工具,更不会被当成作战用的坐骑,因此通常只在边境数十公里的范围内活动,不知为何会被诺尔默当成正式坐骑,就这么公然骑着上路,来到离开边境线足有四百多公里的地方。
若是被素来看重门面的毗迩尼帝国世家贵族,或是比兹尼斯王国等属国的豪族青年见到了,避免不了会盛气凌人的嗤笑少年是乡巴佬、穷光蛋,连一头体面的坐骑都购置不起,就敢出门丢人现眼,真真是斯文扫地。
“哎呦!还不服气是不是?让你装!要不是你故意捣蛋,一会儿高声嘶吼,一会儿拼命向外散发气息,怎么会一连走了上千里地,别说什么休极熊、法斯特豹,就连戈壁上头最常见的比格狼都见不到一只。”
晨曦用娇嫩的小手在大黑头上敲了一记,咬牙切齿,螓首一摆,满头亮丽的黑色短发随之飘摇晃动,又给少女增添了几分灵动。
“好啦好啦,晨曦小姑奶奶别再欺负大黑了,行不?要是它罢工不走啊,哥哥就只能步行,靠自己的双腿走出山谷了。按照哥哥的脚力啊,恐怕要走到半夜才行哦。”诺尔默笑着摇摇头,边说边轻轻拍了拍大黑的脑门,安抚坐骑。
他和少女青梅竹马,打小就一起长大,连骑着的这头魁牛,也是刚出生不久就抱养在家里,悉心照料,两个小人儿外加一头小牛,一起追逐嬉戏、厮混着长大,彼此之间脾气极为熟悉。
虽说魁牛比较温驯,家养的更是深通人性,和主人的关系通常极好。然而所谓的温驯也是相对的,一旦魁牛发起脾气犯起犟来,还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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