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妮莎死了!
杰森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
他是个冷血的人,没有因为和凡妮莎有过深入交流,就对她的死亡感到心痛和惋惜。
他只是有些吃惊,金并居然下得了手。
过去金并跟凡妮莎在一起的时候,温文尔雅,谈吐风趣,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绅士风度。
根本不像手上沾满鲜血的黑帮大佬,反倒像个舔狗一样。
可就是这么一条只会汪汪叫的小奶狗,居然翻脸不认人,转头就把凡妮莎给杀了,还是用这种极度残忍的方式。
杰森的眉头轻轻舒展,他对金并的选择感到吃惊,同时又很理解。
站在他的角度来看,给金并戴绿帽子这件事很爽,很刺激,甚至有点上瘾。
可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恐怕就有点上头了。
无论多么成熟冷静的男人,一旦遇到绿帽这种事,都会变得歇斯底里,更何况是金并这种杀人无数的黑帮大佬。
凡妮莎的背叛,是他人生的污点,也是一辈子都洗刷不掉的耻辱。
愤怒的他将凡妮莎虐杀泄愤,也在情理之中。
想到金并愤怒的样子,杰森就越开心。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
…………
在仓库里玩手机宅了一整天,算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
杰森脱掉在店里捡来的运动服,找了一件破旧棉衣和一条破洞牛仔裤穿上。
用手掌在沾满灰尘的家具上蹭了蹭,然后把灰尘抹在手脸脖子上,再把头发抓成乱糟糟的鸡窝头。
简单的变装后,杰森赫然从一个精神小伙,变成了纽约街头巷尾最常见的流浪汉。
将一把加装了消音器的格洛克20塞进衣服兜里,杰森拉开仓库门。
门外的天空漆黑如墨,远处的大厦灯火通明。
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杰森朝曼哈顿中南城走去。
…………
金并能够统治纽约大大小小的黑帮,除了自身已经接近人类天花板的武力值外,手下一文一武两员大将也是功不可没。
武将说的,自然是杰森了。
杰森出身贫寒,父母都是社会底层人物,无权无势的他靠着一拳一脚为自己打拼出一番事业。
加入金并的帮派后,他又凭借敢打敢拼的性格与不素的武力值,帮助金并击溃无数黑帮,抢夺数不清的地盘,成为金并最信赖的打手。
从一无所有,到手眼通天,杰森的事迹听起来非常励志。
许多初入黑帮的年轻人都以他为榜样,想着只要自己努力,总有一天也能爬到杰森的高度。
老话说的好,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地盘辛辛苦苦打下来了,得有懂行的人来管理才行。
这方面,杰森不行,金并也不行。
于是,金并招募了许多智囊,给他出谋划策,帮他管理黑帮。
而这些智囊中,最得金并信赖的是一个名叫詹姆斯·韦斯利的白人男性。
也就是杰森今晚要见面的人。
…………
步行了几公里,杰森来到曼哈顿中南城的一处高档住宅区。
住宅区由一栋栋美式别墅组成,每栋别墅之间相隔有三十米远,保证各家的隐私生活不被打扰。
住宅区绿树成荫,道路整洁,且犯罪率极低,是个相当不错的住处。
韦斯利的家就在这里,他喜欢这种安静优雅的生活环境,曾经让杰森也搬过来一起住。
杰森以喜欢热闹,喜欢住现代化的高层公寓,不喜欢这种养老式的大屋为由拒绝了。
晚上十点,曼哈顿中心城正是热闹的时候,无数的靓男美女在广场上狂欢。
而这片住宅区已经安静下来,大多数房子的窗户都是漆黑一片。
走在宽阔的道路上,听着树上的虫鸣鸟叫,杰森不由得感慨,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
让他十点钟就上床睡觉?
老天,这比杀了他都难。
韦斯利的家杰森来过许多次,算的上熟门熟路了。
他家的别墅面积不算大,但别墅的周围有六七百平米的草坪花园,这一点给杰森的印象很深。
别墅一楼的灯光已经熄灭,只有二楼的主卧还亮着灯,看来韦斯利先生最近的睡眠并不怎么好。
杰森掏出手枪,装上消音器,一枪击中别墅顶部的摄像头,然后绕到别墅的后门。
推了推客厅的窗户,纹丝不动。
又试了试厨房的窗户,一下就推开了。
杰森小心翼翼的翻进屋里,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借着窗外明亮的月光,他在一楼的各个房间都转了转,果然没有人在。
杰森将手枪攥在手里,蹑手蹑脚的上了二楼。
二楼主卧的门没有关紧,门缝里透着光亮,似乎还有说话的声音。
杰森贴着墙壁悄悄走过去,然后……
他的表情变得非常怪异。
“嗯……嗯……”
杰森一脸懵逼。
他事先模拟过今晚发生的多种可能,却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
杰森僵住了。
我特么现在是进去呢,还是不进去呢?
如果现在冲进屋里,韦斯利下半辈子的幸福估计就毁了吧。
而且在帮派时候,他和韦斯利的关系还算不错。
今晚来之前他就想好了,只要这件事和韦斯利无关,他就不准备杀他。
犹豫了片刻,杰森坐到了二楼沙发上,静静等待韦斯利把事情办完。
哎!
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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