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算我输,你赢了,能不能看前面认真开车,我可不想和你做车祸鸳鸯。”歌曲的前奏还没听完,被高牧拿眼神盯着的王菲菲举双手投降:“我只能告诉你,她的辞职和男人有关!”
“男人?”
“对啊,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小玉儿去你们哪个破地方。对不起,不是鄙视你们,尾盘无意冒犯,实在是,哎……”
王菲菲对温美玉去遂安教书,似乎有一种执念般的不满。
“没关系,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那里毕竟是我的老家,我是那土生土长的人,你以后尽量委婉一些吧。其实那里风景很好的。”
高牧明白她是应人而恨,并不是真的对老家县城有意见。
“我去过你们那里,知道那边的风景不错。山好,水好,空气都是甜的,那胖头鱼更是鲜美。可这么好的地方,怎么就养不出个好人呢?”
这婉转,明显是转过头了,高牧有被冒犯的感觉。
什么叫养不出一个好人呢?
搞的好像好山好水养出来的都是刁民一样。
“嗯哼,你还是简单的说说拿一个人吧?这打击面就尽量不要扩散了。”
“那个家伙和我们同一届,样子嘛长的马马虎虎,总之就像个小白脸。”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一旦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印象不好了之后,这个人身上的所有优点在他看来都会是缺点。
而一旦印象差到了极点,那么在他的眼里,这个人活着都是多余的。
王菲菲对这个曾经的同学,就是这样的态度。
“也不知道小玉儿哪根筋长歪了,竟然会喜欢上这种小白脸。还会相信他的花言巧语,抛弃留下的机会跟他去了你们那个小县城。现在好了吧,不但浪费了感情,还浪费了青春,浪费了女人最好的几年时光。除了换来一身的伤痕之外,一无所得,现在更是彻底连工作也不要了。哎……”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然,能知今日,何来当初?
“这个男的到底是谁啊?”
“我能说的就这些,不能说太多了。”
说了和没说一样,说的都是之前和高牧说过的,神神秘秘依然。
一番旁敲侧击,什么有用的信心都没得到,反而是对于这个男人的兴趣,在高牧心里积累的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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