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挺好看的。”
季辞凤看了一眼玻璃柜里装着的钻石项链,钻石倒没多大,细碎地缀满了整条链子,中心位置垂下一小排流苏,简单别致,愣是用钻石这么坚硬的材料设计出了柔软轻盈的感觉。她心里喜欢,嘴上说得平淡,目光也不多作留恋,凝视一秒便抬头。
这是母亲从小教她的,对喜欢的东西,不能表现得太渴望,那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才会这样,看到想要的上手就抢,一点大家闺秀的风度都没有。童年环境对人的性格会有深远的影响,季辞凤努力表现出来的得体,令到她另一块的占有欲变得无限大,母亲教导与本能性格互相挣扎撕扯,使得她在一些事情上执拗得像偏执狂。
只是她这一抬头,便与不远处走来的江妩目光对上。
前生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才换今生一次的凝眸……
放屁!
为什么我连逛个品鉴会买买买都能碰见你我并不想遇见你!还有旁边这男的又是谁?
季辞凤从小就在各各媛场合中打滚而来,瞥向江妩,唇边勾起微妙的笑。
优雅得体,又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悠然。
江妩……一愣,随即非常不给面子,嗤一声笑出来,什么风度都是浮云,她端着一张美艳的脸,拨一拨云发,表情怎么做都是好看的…对方这个模样她熟悉得很,十个名媛里九个都这么笑,剩下的那个大抵是被养歪了的假小子。
她也会,但现在的她不需要。
她现在又不是那些靠家里就可以过活的大小姐,出来混,风度修养几钱斤?太阳黑子随时会爆炸,君子报仇,一秒都嫌慢,何必装得那么辛苦。
狭路相逢勇者胜,有时就是这么个道理。
广大撕逼小说里,什么云淡风轻脸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并非处处适用,适合於广大群众面。
江妩冷笑了一下,目光便落到她旁边的项链,显然也被挑起了兴致。
一旁,严宝自然注意到她的异况:“你跟她关系不好吗?”
“不怎么样。”
“你上次不是救了她吗?”
严宝记性好,记得在军训时,江妩‘舍身’救了季辞凤的事,还念了好久这女孩的善良与勇气。江妩想了想:“其实还行吧,那个是下意识动作,不会想到她是谁,在救的只是一个人而已。”
他的眸光顿时柔和了下来。
江妩走了过去,目标倒不在老冤家身上,而是那条设计简约的钻石链子。
钻石本来就容易贬值,像这种碎钻而不是一大颗的,出门就可以扣掉一个零,卖得高价,多半也是吃牌子和设计,这条名为‘思潮’的项链亦是如此,一颗颗碎钻抠下来可能都不大值钱,但既然是大师设计的,有出世纸,价就可以叫得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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