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塔斯的烈日之下,水就跟金子一样珍贵,人们狂热的守护着水源。然而这座贸易站的水厂早已荒废,啄木鸟点头一样的巨大远古机械从地下抽取出来的不是水,而是流动的火焰——黑色的油。水厂的所有者和守护者们已经离开这里,前往有水的地方,这座规模不小,有雕纹柱和双重拱门的要塞因此被废弃了。商队不在光顾,沙漠渐渐回来,重新占据此地。
珊瑚女巫莎蒂丽和她的朋友一起到达此地的时候正值日落,暗红色的太阳缓缓沉入沙海,西方的天空仿佛一片金紫色的织锦,稀薄的云层绽放出鲜红光彩。这片废墟同样闪烁着微光,倾倒的柱子泛出淡淡的红,血色阴影在石板的缝隙间蔓延。白昼将尽,沙漠本身也由金转橙,再转为紫。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卡米拉几个沙漏时前已经到达,而被称为肌肉老爹的角斗士前一天就来了。
“这里风景不错。”随莎蒂丽而来的阿玛尔·伊本·哈兰说道,优雅的语调和宫廷式谈吐和四周的沙漠格格不入。他的马低下头,咀嚼一簇石头缝里长出来的低矮灌木。阿塔斯的沙漠马高大俊美,迅捷而不知疲惫,连续赶几天的路后还能投入战场战斗,即便如此,也不能不补充水分。“你怎么选中这里的?”
正在坠落的太阳落在阿玛尔身后,阳光撒在他身上,让他的头发看起来呈现出一种很淡的褐色。无论以何种标准评判,此人都称得上是个帅气的男子。鹰钩鼻,高颧骨,下巴坚强有力。他的脸颊按照尼本乃宫廷的风尚刮的干干净净,浓密的头发直垂衣领,仿佛画像的框,中间整齐的一分为二。他嘴巴的线条很锐利,他的舌头更利,他的弯刀最利。那把弯刀就躺在他的腰间,把手是银质的,雕成了一个半身人武士的形象,末端嵌着一块黑色的宝石。
只要一靠近这个男人,任何人都能闻到他身上飘来的香水味。他的眼睛表面上似乎是黑色的,但是从近处看,它们是紫色的,暗紫色,一双能让万千少女心动的神秘眼睛。他几根指头上都戴着戒指,单是一枚珍珠耳饰就价值不菲,脚下拖鞋的皮面上同样缝着宝石。这人从头到尾贴上了花花公子的标签,好像一个装腔作势的贵公子。
“我小的时候来过这里,那时候这里还没被荒废。”回忆旧事,莎蒂丽露出微笑,世界似乎顿时为之一亮。“那时候这里人来人往,来自阿塔斯各个角落的商队在此休息,交易。一千种不同气味的香料从一些毛驼背上卸下,装到另外一些毛驼背上去。人们用一百种语言讨价还价,钢铁,金银,奴隶和毛皮一天之内十易其主。”
“那时候我和其他一些孩子都在这里讨生活,我的一个朋友会抓毒蛇,挤出毒液来吓唬我。我则喜欢翻遍每块石头,抹去马赛克上的沙子,看着古老的纹路遐想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
“我还以为你是科坦德法师养大的,”阿玛尔勒马问道。“我听说你从小就加入了蒙面同盟,成为了一名守护者法师。”
“那是之后的事了,”她说,声音如竖琴般优雅。“在被科坦德收养之前我在这里生活。”
回忆让莎蒂丽出神,“我喜欢这里,我喜欢嘈杂,喜欢奇异的气味。那时候我常常蹲在城门口,看那些披新戴月的商队抵达,然后出发。我也喜欢接触陌生人,挑夫和戏子,搓绳匠和箍桶工,烟馆老板,刷蛇人,烤馕师傅,乞丐和妓女……那时候这里生机勃勃,如今这里只剩下残垣断壁,残阳如血。”
“如今这里是自由之土,勇士之乡。”阿玛尔恭维道,“巫王已经被推翻,奴隶制不复存在。全阿塔斯向往自由,反对暴政的人们都向提尔迁徙。来往平台地的商队是以前的一倍还多,也许不远的将来,这里又会重新繁荣起来。”
“你奉承的本事增长了不少,”莎蒂丽从记忆里退了出来,友好的问道。“不知道你的技艺生疏了没有?”
“这怀疑让我伤心了,伟大的‘永世英雄’。”阿玛尔·伊本·哈兰用夸张的语气伤心的说。“日复一日,我祈祷着有机会让你亲眼目睹我的手法,因为我贫乏的语言没法描述那种妙若巅毫的神技。它直接传承自几百年来阿塔斯最伟大的神偷雅各比,当他在世时,诸王的宫廷于他来去自如。”
“‘伟大的’雅各比。”莎蒂丽说。“阿塔斯的传奇。”
“就是他,令巫王们咬牙切齿。”
“他们咬牙切齿,”肌肉老爹走了过来,说。“然后就把他给宰了,传说他们杀他杀了三天,哀嚎声凄厉到把食腐鸟都吓跑了。如果我闯进一个巫王的然后被他宰了,你们是不是该叫我伟大的肌肉老爹?还是叫肌肉大爹?”他嗤之以鼻,“我想我还是叫肌肉老爹好了,至少这是我活着的时候挣到的名头,可不是死人的头衔。”他对阿玛尔伸出一只骨节粗大,长满黑毛的大手,“你叫什么?小子?”
“鄙号阿玛尔·伊本·哈兰,”阿玛尔下马伸出一只手和肌肉老爹握手。“人送外号银手,我是……”他的下半句话被噎回肚子里去了,因为肌肉老爹重重的一攥手,差点把他的指骨给捏碎了。角斗士猛的一拉,把阿玛尔拉倒自己身边,另一只手重重的拍了拍他的后背。
“‘银手’是吧,我记住了。”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被拍的喘不过来气了,肌肉老爹就自顾自的说。“不过你这身骨头也太轻了点,你真的是个冒险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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