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原则指导下,乾隆十六年三月,四川总督策楞,经与dá_lài等西藏当地上层人士协商,并经乾隆(雍正)帝批准,制定了《酌定西藏善后章程》,这是第一个章程,共有十条。
乾隆(雍正)在军机处与大臣们商议许久后,对这十条基本满意,同意照所定实行。
但是进一步指出藏地关系最紧要者为台站,“此乃往来枢纽所在”,从前珠尔墨特那木札勒反叛,即不令塘站递送文书,使驿递断绝,至班第达始下令恢复通行,原因是皆由他们主持,“驻藏大臣不能制其行止c,ao纵,何以得其要领”,于是下令对此再留心办理。
对第巴等官所管事务地方也应详议《酌定西藏善后章程》。
然后,经过乾隆(雍正)帝的反复催办,又做了必要的补充。
“自嘉玉桥抵西藏共一千九百六十余里,均系藏属,按地方大小,各设喋巴一二名不等,管理地方人民一切事务,与内地州县同。内设台站共二十五塘三讯,台站官兵所需各项,俱由各喋巴办应。
番地之c,ao纵,权在喋巴,喋巴去取,议归dá_lài喇嘛、驻藏大臣主持。”后来台站的问题允准暂缓一二年解决。
这一《酌定西藏善后章程》,明确了西藏在清朝统治下的地位,确定了废除藏王、dá_lài喇嘛成为政教合一的代表的地方政权体制。
但是,更强调了驻藏大臣的重要权力,即不仅同dá_lài喇嘛共治西藏,而且似有高于dá_lài喇嘛之意。
从此彻底解除了和硕特蒙古贵族与西藏地方封建主的权力之争,结束了藏王与dá_lài喇嘛任命噶隆政府之间所引起的摩擦,驻藏大臣和dá_lài喇嘛的地位都有所提高。
但是权力又集中到噶隆手中。
为防止产生矛盾,乾隆(雍正)特地传谕新任四位噶隆官员,对他们说:“今藏内已经平静,噶隆事务不可一人主办,特令总督策楞拣选贤能,仍照旧例,分设噶隆四员,公同办事。尔等当感戴朕恩,尊敬dá_lài喇嘛,和衷协力,黾勉供职。勿存私意,致生猜疑,勿分彼此,互相瞻故。遇有紧要事务,禀知dá_lài喇嘛与驻藏大臣,遵其指示而行,尔等其感恩宣力,副朕兴黄教安群生之至意。
西藏后来维持四十多年的和平安定,实与乾隆所确定的这一体制有关。
不过,这也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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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说完雍正爷的新政,这边就来说说令妃吧!
原来,自那天雍正下令,将令妃软禁在延禧宫后,整整过了一个多月。
本来雍正已经将令妃交于皇太后处置,但是事发后的第二日,皇太后便因和亲王弘昼要出征西藏平乱之事,便将令妃遗忘了。
随着和亲王的出征,皇太后便想让令妃长长记x_i,ng,让她记住谁才是后宫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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