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在她心里早已经成型,只是现如今要写出来,却让她有些抓狂,原因很简单,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五好青年,不会用毛笔写字!
虽然以前老师有要求练习过,但是,那一笔一划的练习和现在当成钢笔来写字,始终有很大的差别。
梦瑶一边挠头,一边写,好不容易将“计划书”三字写好,却悲催的发现,字是工整,却是占据了纸张一半的位置,再换一张吧,特意写小一些,却是几个字挤在一起,如狗爬一样。
看着一踏涂地的杰作,梦瑶郁闷不已,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自己的毛笔字这么差劲的呢?难道真的是太久没有练习了?
重重的将笔放下,从未有过的挫败,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继减肥创业之后的第三件大事,那就是练习毛笔字。
怎么办?写不出来,到时怎么交差?这不是摆明让人笑话吗?难道让田峰或者婆婆帮忙?会不会有些丢脸?可是,在自家人面前丢脸怎么都比在外人那里丢人要强吧?
决定了,自己先将草稿打好,到时请他们抄录就好。
起身去厨房找了一些木炭和两根削尖的树枝,用这个,应该不错的吧?炭笔不好用,还可以用树枝沾着墨汁来写,虽然费事了一些,但是,也好过毛笔字啊——其实,她的硬笔字写的很不错哦。
回到房间,却看到消失不见的男人正坐在桌子面前,正“聚精会神”的看着她之前的“大作”,梦瑶那个囧,想要抢过来已经来不及了,看着某人脸上似笑不笑,憋的辛苦的样子,梦瑶决定破罐子破摔,自己最狼狈窘迫、最尴尬丢人的一面他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是这个男人没有见过的?
“这个,是你写的?”田峰一字一顿,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正常。
“想笑就笑吧,我很有自知之明的。”翻了个白眼,径直在田峰的对面坐了下来,“我这辈子最大的缺点,估计就是这毛笔字写的太烂了。”
看到喜欢的人沮丧的样子,正常都应该安慰,可田峰实在是忍不住轻笑了起来,这小女人太可爱了。
“喂…”梦瑶瞪着笑个不停的男人,不满的喊道。
田峰以手握拳放至嘴唇轻咳两声,接着一本正经的说道:“已经很不错了,”多少女子连字都不认识,何况是写?
皱眉,她是什么时候会认字写字的?以前一直没有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现在她是他认定的人,他当然要多了解一些。
“你是如何会这些的?”既然想要了解多一些,也就没有犹豫。
梦瑶毫不吝啬的丢了个看白痴的眼神过去,“这个问题,好像你之前就已经试探过也问过了。”
“难道也是在阎王哪里学会的?”田峰显然有些不信。
“要不然你觉得呢?”梦瑶宁愿让他们相信这鬼神之说,也不要告诉他们她是借尸还魂的怪物。
想了想,除此之外,好像也只有这个解释能说明一切。
“可是这字,应该是‘書’字吧?可是,怎么是这样写的呢?”田峰拿起写着“计划书”三字的宣纸,疑惑不解。
“阎王说繁体字太复杂,他们现在都用简体字了,这个就是改良版的,好记又好写。”梦瑶胡洽着,突然发现自己也有不打草稿说天书的天赋。
“……”
梦瑶突然想到关于这个年代的某些问题,想了想,问道,“田峰,都说‘女子无才才是德’,我这样会不会……”
“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吗?”他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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