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破城
极品状元红是清冽宜人的。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我以状元大魁天下衣锦还乡的时候,在家族祠堂祭祖时开的几十坛尘封多年的极品状元红的香味,迷醉而清醇,即使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手中的糕饼飘着n_ai酥特有的香味,我拿起手边的一个j-i,ng致的小玉瓶稍稍点了一点水一样的东西在糕饼上,这些没有影响点心的香味,反而更加重了那奇妙的感觉。
送过去吧。
我淡淡的对身后的人说了一句。他很顺从的拿了起来,可在一瞬间有迟疑,我了然的笑了笑,毕竟我想毒死的人是帝国的王,即使他才四岁。那日朝堂之上,也不知道他到底受了谁的蛊惑,居然对我说,我是跋扈丞相,他不想继续听我的话了,我当时看见了珠帘后那个美丽妖娆女人闪动得意的眼神,以及满朝文武带有恐惧和幸灾乐祸意味的态度,就下了这样的决定。
不要说是我送的,就让松儿放在他的桌子上,他自己会吃的。
松儿是我的宫中的心腹,是一个温柔可人的小姑娘。
是,大人。
他应了一声就走了,闪动的黑影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个幻觉。
直接挑衅是十分不明智的,尤其是现在,她们羽翼未丰,而这些其实是值得我的同情。我端起一杯茶,呷了一口,那种清香四溢的感觉使我松弛了一下神经。虽然大的风浪经历了很多,可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做呢。
我十二岁进学,十四岁中状元,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内阁学士了。很多人在我的面前说,我是天纵英才,可即使再聪颖的头脑也只能考中状元而已,至于入阁拜相需要的就是别的了。
王朝传国历经三十代王,现在已经快五百年了。郑朝已经在人们的脑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象,仿佛从天地开创的时候他就存在着。而郑王也认为自己是当然的真命天子。我知道和熟悉这样的心态,于是我竭尽所能的迎合他的爱好,他喜欢好话,我会讲,他喜欢美女,我会让人为他准备,他喜欢的一切事情我会帮他完成。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凡人,和我一样的凡人,他不屑我一直奉行的家族‘惜福养生’的祖训,所以,他在英年死在了后宫。王后没有儿子,宠妃兰妃有一个四岁的儿子,所以那个小孩子理所当然的成为郑王。兰妃美貌出众,当年也曾使后宫三千粉黛失颜色,如今风韵不减,可惜她少了王后那种冷静和洞察力。兰妃等太子登基后就提出了垂帘的要求,而王后已经退居深宫不问政事。这件事到今天,四岁的郑王毙命不到半年。
清爽但浓烈的状元红,那种透明中不带一丝杂质的纯净吸引着多少人的心。我出生的时候父亲专门备下了状元红准备我金榜题名的时候宴客用,这多像女儿出生的时候母亲准备了女儿红,一样背负了家人的无限期望。我的家族是名门望族,世代诗书传家,曾经出过三位阁老,四位状元,至于其他大小官吏和进士不可细数。父亲自我小,督导功课很是严格。所以我到了今天这一步,靠的也不全是运气和手段。
正想着,王宫那里传来了丧钟,我知道,他们已经把事情办成了。明天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王座上会坐着另外一个人,至于是谁,我不会太担心,因为,他们都恨我,可同时都离不开我。我对权力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的热中,我只是不想受制于一个愚蠢而妖娆的女人,和一个只知道哭的孩子,因为,这让我感觉到很荒唐。
大丧上兰妃哭的很是凄惨,她带着某种绝望的意味,因为新王已经选定,是原如阳王轩辕子蹊,先王的侄子,那个四岁孩子的堂哥。子蹊只有十九岁,刚从藩邸迎来的时候没有一丝的惊慌,好像已经做好了登基的准备。我看着他的样子不禁想,我是否在为他人做嫁?后来我否定了自己那时荒唐的想法,也许得益最大的是子蹊,可当时我要不是不这样做,死的那个就是我。
新王很快登基,有了新的太后,就是子蹊的母亲,而兰妃被放逐在翠兰阁那个不是冷宫犹如冷宫的地方,原来的王后依旧是太后。这就是大郑宫中生存规则。没有人为了那个孩子哀悼,因为大家都忙着为新王庆贺。
而我到有时候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掉一些鳄鱼的眼泪。
大丧和登基大典过后,生活已经恢复了平静。人们原先做什么还在继续做着什么。子蹊在众人的面前对我很尊重,而他们对我也恢复了往日的奉承,但是这些当中或多或少的搀杂了些须的恐惧,是面对危险的恐惧,可子蹊显然不同于他的叔叔,他身上干净利爽的气质跟经历了五百年的陈腐王宫有一种格格不入,但却挡不住他的风华。
其实我几乎已经看见了自己的未来,权相的下场只有一个,我自然不能例外,而看到他,我就更加的明白。
我其实已经后悔了。
几个月就这样过去,群臣虽然已经看出来我不如原来那样得幸于郑王,可我依然是内阁首相,这一点不容置疑,所以他们没有也不敢在我的面前嚣张。
已经是深夜了,他还在看奏折。数盏明灯把这里照的光亮如昼。我不是一个勤快的人,一个阿谀奉承坐上高位的人是不会对这些烦琐政事很在意的。
永离,你对新州增加军饷怎么看?
我的名字是周离,字永离,子蹊称呼我字显示对我很亲近。
我想了想,新州巡抚是我的老师徐文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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