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省得。”宁云晋不舍地望着他,“父亲也要多注意身体,按时用药。”
宁云亭带着马车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父亲与弟弟两人这黏黏糊糊的相互叮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难怪父亲要将自己遣走,这样r_ou_麻兮兮的话,自己可不想听。
第110章
与粮车合并之后,宁云晋便一头钻进了马车,不再待在外面吹风。他这一次正式的官职应该叫粮草督运,是负责监督一路上的行程与日期的。
有太子同行,阵仗自然不能太过寒酸。文禛直接调了两千骑兵和三千步兵作为护卫,其中还有一个火枪队。这只部队的任务除了压粮之外,更重要的自然是保护鸿明的安全。
而率领这只部队的人则是宁云晋的熟人,穆丹书。
穆丹书这个曾经的小胖子,在上次战争中混了一圈回来,不但长高了,身上的肥r_ou_也成了肌r_ou_,看着跟铁塔似的,若不是脸上还带着憨厚的笑容,宁云晋差点认不出来。
他是宁云亭的大舅子,说起来两人也算是姻亲。光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文禛这样安排还是为了方便自己行事,毕竟要是个军队的老油条,自己行事就难办多了。
从北京前往归化城,大约五六百公里,如果是在现代社会,八个小时就到了,快马的话只要四五天。但是像他们这样押运着粮食前进,速度实在慢得惊人,一天能走二十公里就算速度快的了,这批粮食要运到归化起码要一个月时间。
宁云晋以前带过兵,自然不会脑袋一拍随便乱定,他计划从北京到大同都用极限速度,要求每天至少要行军二十公里,等出了大同以后,每天改为十公里。
穆丹书对他这个要求有些为难,毕竟士兵们还好,他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行军,但是那些民夫肯定会承受不住。
宁云晋只得分析道,“从北京到大同这一段,有修缮完好的官道,而且不会有受袭之忧,咱们辛苦赶一赶,应该没问题。每批民夫咱们只用一到两天,然后快马到前一个县志重新雇人便是。等到出了大同,速度肯定不能这么快,而且越靠近归化咱们越容易被大商袭击,为了能尽快将这批粮食运到,只能把速度提着赶出来。”
听他这么一说,穆丹书也觉得在理,他打趣道,“我只当你是手无缚j-i之力的文官,没想到对于带兵打倒也挺有一套嘛!”
宁云晋嘿嘿笑道:“咱也是看过几本兵书的嘛!孙子的军争篇早就说过,卷甲倍道是不可取的。”
“说不过你。”穆丹书比宁云亭还讨厌看书,从小就是提起读书就头疼的x_i,ng子,连忙摆手道:“你觉得行就依你的。”
两人商定之后,便将议定好的行军方案拿给鸿明过目。
鸿明哪知道这些,他虽然觉得这个速度慢了点,但是见这两人都同意这个方案,便点头同意了。他虽然不懂的事情很多,却牢记着文禛跟他说过的,身为上位者最重要的是知人善用,最忌讳的就是不懂装懂,所以并不胡乱c-h-a手。
事实证明宁云晋的这个方案很不错,日行二十公里虽然行程紧张了一些,但却并不是没办法达成。有太子这尊吉祥物在,他们尽管每隔一两天就换一批民夫,但是所过之处的官员都十分配合,甚至有机灵的已经打听好他们的路线,往往是借人的命令一到,民夫就已经准备好,直接就能带着上路。
一路急行军赶到大同之后,宁云晋才安排所有人原地休息半天,毕竟这样的行程,除了那些骑兵稍微轻松一点,所有的人都累到不行。
掐指一算他们已经出来了足足半个月,宁云晋在这天终于接到了第一封家书。
信是搭着传送前方战报的士兵一起来的,那士兵将一厚一薄两个信封拿给他的时候暧昧的笑了笑。
宁云晋满头雾水的看着那两个信封,厚的那叠他只是扫上一眼就认出那是父亲的字体,不用说是家里寄来的。
等到拿起薄的那个信封,他顿时黑线了。
原来那信封并不是纸,而是白色的丝绸,即使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奔波,还带着淡淡的香薰气味。
宁云晋看着手上这信封,真是如同烫手山芋似的,难怪那士兵会笑得那么暧昧。
这样的寄信方式来自与族中的一个典故,曾经有一对相恋的男女,由于女子不会写情诗,就打人寄了一方洁白的丝绸素帕给自己的人情人。她的情人拿到那方素帕之后,便疲乏,横看是丝,直看也是丝。之后这故事就被编成了山歌,歌日,横也丝(思)来竖也丝(思),这般心事有谁知?
这个故事流传开来之后,族中便有不少姑娘小伙子用这种隐晦的办法诉说相思。
宁云晋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是谁寄过来的,虽然心里如同有十只猫在挠着,很想知道那人写了什么内容,但是还是囧着脸将之放在一边,先拆开了宁家那封。
宁家的信之所以厚是因为哥哥姐姐老太太、甚至连宁巧萍都各写了几张纸,虽然不外乎是问候他的身体可安好、伤势完全恢复没有,但家人们的关怀还是让宁云晋十分开心。
而宁敬贤的那封自然是最厚的,除了那些关心的话,还告诉他了一些京里的动态。信上写得并不是很详细,只是粗略的提到了一些,但是仅仅是那么几句话,就为宁云晋勾勒出了京城官场如今的局势。
如同宁敬贤猜测的那样,文禛确实是同时对左师家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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