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见白仲。
他第一次看见白仲,就觉得整个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夺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谁?”嬴政从榻上爬起来,挡在赵姬面前,将手中的小刀对准白仲,双手紧紧握住刀柄,一脸警惕的看着白仲,开口问道。
矮油!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声音真不错!好可爱的声音啊!耳朵会怀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灯芯,使它更为明亮一些,再将油灯摆到两人之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满面的看着嬴政说道:“你是秦政?”
这一系列动作,若是旁人做来肯定十分粗鲁,但白仲做出来却极为好看,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灵的声音,竟然奇迹的让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嬴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开口说道:“我……我叫赵政。”
白仲微微一笑,声音温柔的说道:“你乃是嬴氏王族,大秦公孙,王族以国号为氏,你自当名为秦政。”
“秦……政……”嬴政将“秦政”两个字,反复在嘴里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冲着白仲展颜笑道:“秦政……那我以后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国公孙,不再是赵国……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还请受秦政一拜。”
嬴政说着,立刻从榻上爬起来,跑到白仲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想要磕头。
“别别别!你可别跟我磕头!你可是秦始……秦国王子,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这样,我会折寿的!”白仲吓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脸慌张的开口说道。
虽然说自己对秦始皇的感觉就是马马虎虎,一般一般来着,但这种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说里是主角,放在现实中是位面之子,总之是大气运在身的真命天子。
随随便便让他们给自己下跪还磕头,万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响了自己的运气怎么办?
自从穿越之后,就变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着。
被白仲抓住两条胳膊,无法磕头的嬴政,不解的抬起头,目光凝视着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凌辱,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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