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将军认我做第九子,继任西北统帅,凤家之主。”
夜云熙顿时僵了大半个身子,脑中却止不住地电光火石飞转,怪不得他怕成那样,不先将她制稳了,绝不说这后话。
她如何想不通这些关节!凤家军数十年镇守西北,只守不攻,盖因守天门关易,攻西凌人难。且老将军一直认为,军佑民生,边境安宁,百姓安居,商业贸通,便是二十万守军的真正意义,不在乎那开疆扩土,杀人头点地的赫赫战功。
偏偏这二十万守军,突然齐齐出关,征战千里。地形不熟,粮草不济,水土不服,敌情不明……这必败之伐,谁的主意?也许败了,亡了,才是正着。
败了,才有凤家之罪,战场失利便是误国大罪,揽权的失去真正的根基,亲政的皇帝,终于解了这军阀世家之忧。亡了,老将军与七子齐齐亡了,才有这个顺理成章继任的第九子!
一时间,一口悲愤之气重重涌上来,充塞于胸间,只觉得那被那人头脸紧贴的心口,几近崩裂,身子开始微微发颤,袖中双手捏拳,狠狠地掐向掌心,她已经感到了那指甲陷进肉里的疼痛,却止不住那浑身的颤栗。
那人有些慌,极力将她抱住,大手在她腰背上,一下一下地抚,却抚得她如火上浇油,身心俱焚,想要厉声问他,出来的声音却嘶哑得难受:
“好个凤家第九子!这就是你与陛下谈的借兵二十万吗?就是这个借法?啊?”
凤玄墨只管抱住她,也不辩解,埋头在她心口处,深深地嗅,大手依旧在她背上抚,仿佛这样,就能将她那乍起的无边愤怒与痛苦,吸走,抚去一般。
夜云熙受制无奈,只能掐着那双手掌心,将心中愤怨,如决堤泄洪般,尽数倾倒出来:
“你这忘恩负义的畜生!你隐姓埋名而来,骗他说,自己是无父无母,无名无姓的西疆孤儿,他要赐姓取名,你便说你想以母亲的遗物玄墨剑为名,他便知了你是云都贺兰伊之子。他念故人之情,怜你孤零,隐下你那四国喊杀的身份,视你如子,养你教你,却把你养成了一匹反咬恩人的中山狼!”
就是先前她翻看的那本手记里,记的便是,那野兽崽子似的十二岁少年,抱着一柄与身量齐高的玄铁重剑,看着一地被他撂倒的凤家军好手,朗朗说要来从军,从此,便蛊惑了老将军的眼与心。
“我若说,不是公主想的这样,我虽视老将军如父,却从未想过要做他第九子,继承凤家,亦未有害老将军之心,公主会……相信吗?”那人试着想解释,又觉无力,无奈。
“你叫我,如何信你?你从未想过?从未有加害之心?那都是巧合吗?二十万大军攻西凌,必败之伐,你们就眼睁睁地看着他败?看着他死?你告诉我,到底死了多少人?那些都是我大曦的忠勇男儿啊,天地良心!”
她有些抑制不住,心中奔涌,满腔悲狂,却化不出一颗泪水,只将那指下掌心狠狠剜着,已失去痛觉,身子微微有些痉挛。
那人看出些异样来,左右转眼,便捉起她双手,见着那白玉指缝里渗出来的血丝,想要去掰开,却又怕用蛮力弄痛了她,不由得慌乱地哄她,哄得语无伦次,手足无措:
“公主别掐,快松开,流血了。你要怪,就怪我,啊,先把手松开,乖,等我去取剑来,你将我千刀万剐,剥皮抽筋都行……”
“呵,笑话,我怪你做什么?”夜云熙放不开那掌心,却陡然清醒,夜氏皇家教的好子孙,庭训第一课,便是要分清楚公义与私情,她的痛苦,便在于学得太好,分得太过于清晰:
“于私,我恨不得将你,一剑穿心,一刀砍了,也恨不得与你,此生、来世都再无瓜葛;于公,我却不怪你,因为,你是那……最合适之人。不然,为何连老将军临终前,都要成全你!他的手记里,多次提及,你是难得的将领之才,又最熟悉西北风土人情地形,曦朝若要调整军事战略,改守为攻,统军主帅非你莫属,又叹他七个儿子,勇猛有余,资质不足,若能及你一半,也不至于只有做那鲁莽将军的份。”
待缓缓说了一通话,激烈神思稍未有些缓和,却又话锋一转,抖出一杆子睥睨质问:
“只是,你可知,这凤家第九子的含义?当年老将军,将女儿都排进字辈里,排了八子,也未能生出这第九子来。你道他为何想要这第九子?凤家有本传世真言,上书记载,凤家人乃朱雀后人,神灵血脉。若先祖转世,便将投胎在第九子,哪一代凤家人,若有这第九子,便有改换天地,挪移日月,镇守山河之力。这样的第九子,贺兰阿狐儿,你一蛮地狐族,当得起么?”
第二卷 行路难 第九十四章长生天的狐
“这样的第九子,贺兰阿狐儿,你一蛮地狐族,当得起么?”
夜云熙一席倾吐,甚觉痛快,那一口骤然集结的郁气,终于找到了出来的口子,眼角的泪珠子,也开始汩汩地冒出来。一时间,梨花沾雨,暂歇了撒泼的蛮劲,任由凤玄墨捉了她的双手,放在她膝间裙上,那握剑的大手,如拈针绣花般,将那血痕模糊的葱白玉指,一根一根地,试着轻轻地掰开来。
“那朱雀第九子,我确实当不起。”那人俯身垂头,递唇就去触她掌心,轻嗅几许,又在掌心深印血口间,一口一口地,舔舐。
“你……”夜云熙有些怪怪的感觉,那温润之感,舔在伤口上,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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