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说自话。”
苏妙抬起下巴,不悦地哼了一声。
为什么突然变成是他的错了?回味暗自思索,却没想出个所以然来。锅子和她谁更重要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蠢了,这么说起来,刚才介意这个蠢问题还认真觉得生气的自己同样蠢透了。
过了一会儿,他偏过头靠近她,低声问:
“七月七,要不要去游湖?”
“非定休日,身为厨长,不可以因为想去玩就旷工。”苏妙双手抱胸,一本正经地回答。
“打烊之后再去。”
“那个点儿没有人了吧?”
“就是没有人才好。”他莞尔一笑,说。
苏妙愣了愣,紧接着莫名地心动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离得太近,连温热的气息都拂过了她的耳廓的缘故。她粲然一笑,点了点头,抿着嘴小声道:
“好。”
没有人注意他们的谈话,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面前的莼菜羹吸引了。明明只是一碗普通的野菜羹,属于自然的滋味本够不上鼓动人心的美味,然而这一碗莼菜羹却与众人以往品尝过的菜羹完全不同,清新却不生涩,纯美却不乏味,清淡却不朴素,甘醇却不厚重,是潋滟碧波般明媚又绵滑的滋味。耳畔仿佛回荡着细微的水波声,温煦柔美的风轻拂过面庞,甜美的微笑,涌动的柔情,细细地品味着宛如风景画作一般的美食,不知从何时起,内心深处竟然也随之涌起一腔烂漫与温情。
直到一碗汤全部下肚众人仍处在神游太虚的状态,只有素来对回味很不服气的苏烟不高兴地扁起嘴巴,愤愤地咕哝了句:
“讨厌鬼的手艺竟然又长进了!”
两个小伙计将剩下的两碗莼菜羹分别递给侯伟和同喜,同喜虽然先前被侯伟数落得一无是处,却咬着牙挺住了没有逃走,接过汤碗捧在手里,也不用勺子,迫不及待地喝上一口,一双眼突然亮起来仿佛才修剪了灯芯的蜡烛,情不自禁高声赞叹道:
“好吃!这真是用野菜做的?”
侯伟见状,用了看土包子的眼神,瞧不起地哼了一声,接过汤碗拿起勺子粗略地舀了一勺,草草吃进去。然而无论他怎样匆忙,刹那间,鲜醇的滋味于味蕾间绽放开来,结下一株又一株明媚的花朵。整个人似突然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之下,微风浮动,云淡天蓝,空气中弥漫着绿植特有的清新盎然,似乎连喝汤的人也变得静谧明朗起来。
侯伟浑身一颤,不可置信地望着手里的羹汤,表情呆呆的,一双眼睛瞪成了铜铃铛。
苏妙看在眼里,但笑不语。
最后轮到侯伟的野鸡薏仁羹。
说实话侯伟的野鸡薏仁羹虽然使用的食材很新鲜也很丰富,但是做出来的滋味却中规中矩,没有什么特别失败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并不是不好吃,但离“美味”这两个字却还有一段距离。
侯伟已经从业二十年了,他的烹调手艺随着年纪与阅历的增长已经进入了平直期,不温不火,不咸不淡,不好不坏,中上水准,平淡无奇。若是单独拿出来还算过得去,可一旦有了比较,马上就掉了一个档次。
关于这碗野鸡薏仁羹,评价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不错,有嘴巴刁的人坚决不认可,更是还有一干先前为同喜抱不平的甚至说这碗羹还不如同喜做的那碗。
“没想到资历二十年的人竟然能做出这种玩意儿。”回味只吃了一勺就搁下了,论毒舌他绝对是祖宗级别的,尤其是在挑剔同行的毛病时,“火候完全不对,鸡肉太老,你是把野鸡当家鸡来做?野鸡肉质比家鸡鲜嫩,水刚沸时下锅,只需要二百四十个数即可。丰州这边的薏仁质地较硬,即使是制作羹汤,也需要提前用冷水泡上一会儿,你又不是新手,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吗?”
苏妙哑然无语,除了像他这种喜欢精确琢磨的,一般来说这种“常识”没人知道吧。
侯伟却无言以对,在品尝过碧溪湖莼菜羹后,他已经无法再说野鸡薏仁羹是他的拿手绝活了。
同喜诧然望着他,先前还将自己骂得狗血淋头的人此时竟然被回大哥教训得一言不发……这就是实力造就的层级吗?
投票开始。
“虽然是参赛的人,但你们也可以投票哦,投给自己投给对手都可以,当然弃权也可以。”苏妙含笑说。
同喜投给了回味。
令人很意外的是,在对回味的莼菜羹进行投票时,始终不发一言的侯伟在投票人举起来的手就快要放下的一刹那,突然举了手。
他投给了回味!
至于回味,他半点不觉得羞赧地投给了他自己。
第一轮的羹汤大比拼,回味以十二票之差领先侯伟胜出,这也是程铁组的首胜。
☆、第一百十四章黑马
“接下来是什么?热菜,还是冷盘?”苏娴兴致勃勃地笑问。
“冷盘。”苏妙回答。
“那就是老牛和老林了,老牛最拿手的就是素烧鹅,好吃,吃多了也不容易发胖,说着我都想吃了!”
苏妙笑了笑。
然而今天牛广并没有做他最擅长的素烧鹅,或许是自己的拿手好菜已经有许多人知道了,为了求新奇他制作了一道很特别的“三色蛋”,将皮蛋、咸鸭蛋切碎,鸡蛋蛋黄与蛋白分开,搅拌均匀之后用纱布滤掉泡沫。在长条形的深盘中铺一层油纸,再薄薄地抹一层香油,倒入咸蛋皮蛋碎铺散,之后倒入蛋白以中小火蒸小半刻钟,再倒入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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