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只剩下孤独。苏爽是她生命里最好的那个,假若是她死了,那么苏爽也是她带不走的遗产,她想把自己最珍爱的那个人放心地交到另外一个人的手里。
离开了医院,苏爽坚持要送我,我默默地坐在他的车上,看着苏爽的样子,或因为苏拉拉的缘故,我没有了开始那样厌恶的感觉。若不是苏拉拉说让我不要把关于她的秘密告诉苏爽,冲我的脾气,我真想和苏爽说清楚,在他的身边有一个那么爱他的女人在,他何必要是这样的对待生活。
苏拉拉不愿意说出口,自然有她的理由,在我看来,她应该是觉得自己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不想让苏爽更加难过,更多的是担心苏爽知道了她的想法,会不再喜欢这样的妹妹。不管她是怎样的想法,或许,她都会把这个秘密深藏在心里,最后带进坟墓当中了。
苏爽说,林溪,你为什么讨厌我?
我说,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苏爽说,我明白了,我会坚持喜欢你!
我说,你干嘛非要喜欢我不可呢?
他说,因为你漂亮啊!
“假如我不漂亮呢。”我觉得他的套路感特别强,他也许会说我喜欢除了你的样貌之外,还有你的内在云云。
苏爽说,靠,你不漂亮,我喜欢你作什么!
“苏爽,你……”我气得吹胡子瞪眼睛,恨不得给他几拳头,这人说话永远帅不过三秒。
“咬我啊,咬我啊。”苏爽得意忘形。
“啊——”苏爽一个急刹车,惊惶地看着我,把胳膊从我的嘴巴里拉了出来,瞪着我说,“你还真咬,你属狗的啊。”
“我属猴,不属狗,哼!”我擦了擦嘴角,看着苏爽右手肘上一圈红红的牙印,得意地笑着。
苏爽倒也不气,但说话仍然不着调。他边开车边说,你给我胳膊上留了这么一个牙印,我后悔了,真不该抽回手,让你狠狠咬下去,这样,就算作你给我的礼物了。
我说,胳膊拿来,再咬一口吧。
苏爽真的就递过来了胳膊,我一把把他胳膊打过去,说,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我吃斋,下次再说吧。
苏爽放下了胳膊,说,你这古灵精怪的样子,倒是和我妹妹很像的。我妹妹可皮实了,经常惹事儿,我三天两头的得给她去摆平。开始的时候我还蛮厉害的,但后来高年级我打不过了,然后不得已,去学了武术。等我学完了武术,以为能替她出头了,嘿嘿,她摇身就变成了女孩子,不打架了。
他这么一说,我再回想我小时候,确实我也是爱惹事的主儿,我说,这倒是的,我小时候也是经常打架,都是我哥给我摆平,我哥后来长大了,就是方与替我摆平了。
“方与那个傻大个子啊。”苏爽说,“那孙子好像喜欢你呢。”
“你骂谁呢,骂谁呢!”我拍着苏爽的脑袋训斥。
“好了别打了,我开车呢,一会儿咬我,一会儿打我的,不安全。”苏爽连声告饶,之后又冒出一句,“我是孙子成了吧。”
我收了手,想起苏拉拉的事情,我说,拉拉是个好女孩,可惜……哎!
苏爽不再嬉笑,说,好人怎么样呢,我爸妈不是好人么,拉拉的生身父母不是好人么,最后都不长命。现在拉拉又是这样,有时候我也觉得很无奈。可上天就是这样作弄人,他们把爱我的人一个一个地从我身边带走……
“拉拉会没事的。”我宽慰道。
“但愿吧!然而,我们每个人都不过是自我疗伤罢了。”苏爽吐了口气,说,“得,干嘛忽然变成这么忧伤的曲调,开心总比难过好。”
我说,浮生很短,别懂得太晚,留一半给清醒,留一半给时间;浮生很短,别爱的太晚,哭是一天,笑,也是一天。
苏爽打了一个响指,打开了音乐,放送着疯狂的dj。我回味着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我自己都在悲伤的基调里拔不出来,每天心里患得患失,几乎去误会了那个自己爱着的人。人生,最怕误会,更怕在误会之中错过,一旦错过,再也无法回头。
电话响了,是方与打来的。我让苏爽调小音乐,接听方与的电话,方与在电话里问我怎么还没有回家,我告诉他一会儿回去,没再多说什么,就挂断了电话。
到了家里,我打开门,方与和米糊糊都在客厅里坐着。米糊糊开心地说,苏爽,我要去云南啦。
“这不晌不夜的,天气还那么热,你去云南干什么啊。”我随口说道。
米糊糊说,你笨死啦,我男朋友在云南当兵啊。
看着米糊糊开心的样子,我说,恭喜你啦,你这是要到你男朋友那里不回来了么?
她说,谁说不回来呢,我去一周,特地和公司请的假,明天就走了,走,今晚我请你们吃饭去。
我说,这几点钟了,你还没吃饭。
米糊糊说,吃饭还管它具体时间吗?
我说,可我们吃过了呀。
方与呆愣了半天,总算插上了一句话,说,对,我们吃过了呀。
米糊糊瞅了他一眼,说,女人说话,男人不许插嘴!
“哦。”方与再次成了旁观者。
米糊糊看着我接着说,夜宵,夜宵没吃吧。嗯,老方,你没吃夜宵吧?
方与摇摇头。
米糊糊说,老方你倒是说话呀,你摇头是表示没吃还是不要去吃啊。
方与无奈地地说,糊糊你这是让我说话还是不让我说话啊。
我和米糊糊笑了起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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