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新建的教学区新潮又漂亮,但要不是因为设施更方便的原因,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对原本老校区的小院子情有独钟。那个由普通平房围成的小院儿,院中几株大树绿叶成荫,安宁的气氛让富有艺术天赋的孩子们莫名平和下来。红砖墙,老旧的木质桌椅,随意摆放的雕塑,墙角的小小手推车,一切都散发着接地气的朴实,令人心安,在这里很容易平心静气投入创作中。
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外打工同事的原因,在学校里宝心和叶飒他们相遇的次数也多起来。有时在食堂,有时在图书馆,甚至有时走着走着一抬头就会遇到熟悉的面孔。学艺术的孩子大多个性鲜明,比起受束缚的同寝室、同班同学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反而是这样偶遇的人容易亲近起来。
叶飒是个性格随和的人,每天凭着一张帅脸混迹在不同的女生中到处吃蹭饭,但是并没有女朋友。原因很简单,他很穷。他从小是个孤儿,自从一直供养他读大学的养父因公殉职之后,就彻底无依无靠了。他的成绩又没有好到可以拿全额奖学金,只能申请助学金,另外依靠打工赚钱交学费。养父倒是留下了房子和一笔抚恤金,但这点财产叶飒是绝对不会轻易动用的。他说,那是爸爸的命换来的,如果有天自己到了绝路,这就是最后的希望,在这种最糟的情况发生前,他不能动这笔钱。
艺术院校的学生鲜有这样贫困的,基本家境殷实,否则就算再有天赋,学艺术也养活不了自己。女生们都很愿意无聊时搭理搭理这个落魄的帅哥,但毕竟还是看不上他。尽管命运多舛,叶飒却有异乎常人的乐观,似乎是上天为了补偿惨淡的出身而施舍给他的礼物。凭着这种乐观和一张无可阻挡的笑脸,叶飒也练出了一副厚脸皮,每天开开心心地过着蹭饭的日子。
不过比起跟陌生人蹭饭,叶飒更愿意跟黎嵩与阿河一起。“一顿两顿别人都不会放在心上,我卖卖笑就能算了。时间长了,万一有人要我还怎么办?我总不能卖身吧?”
“你就不怕我们也要你还吗?”黎嵩很无奈。
“你们是朋友啊,我还有一辈子时间慢慢来还,我总不能衰一辈子吧?”叶飒边吃边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阿河对这番言论面无表情不发表任何看法,就像没听见。他和叶飒从小就认识了,这些年被他以这种理论吃的渣都不剩,现在很高兴多了个分担付账的人。
黎嵩是传说中的校草,就算每天把及肩长发梳成道士头招摇过市,也能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和叶飒阳光暖男的帅气不同,他属于那种五官深邃让人见一次就难以忘怀的长相,再配上桀骜不驯的神情,不成为全校女生的暗恋对象是不可能的。黎嵩的恋爱观念也是欧美式奔放自由的,他常拥着不同的女孩子走过校园,却不曾承认有女朋友,好在艺术院校的女生大部分也很开放,并不在乎一个称谓。偶尔在夜间会有打扮清爽的女孩子懒洋洋地站在黑暗处等人,黎嵩每次见到都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搭讪,然后双双步入夜色。比起要钱,这些疯狂的孩子更追求的是刺激。
沈郁翔有次当面批判过他的浪荡行径,黎嵩只是耸耸肩:“我可没想过要怎样,是她们不放过我,一个个自己追上来,我不要多不给她们面子?”
“轻浮!”翔不满地说。
“你才是幼稚。大家两厢情愿各取所需有什么不好?非要像你一样一棵树上吊死?”黎嵩戏虐地反驳。
翔气得说不出话来,只得狠狠诅咒:“你再不注意早晚得染上病!”
黎嵩毕业前得了一次重感冒,好几个星期都没好,吓得他到医院做了个彻底检查,虽然没什么事,倒也收敛了不少,不久又恢复了常态。翔拿这事讽刺过他两顿,见他不知悔改便也不再提。两人从高中起就是朋友,虽然各自个性鲜明,倒是能很好地相处。
后来宝心才知道,四个人中只有沈郁翔不是美院的学生,他是n大学商学院的高材生。有一次翔在广告公司被阿河吸引了,从此入了这个坑无法自拔。
“这么说翔对你是一见钟情?”宝心漫不经心地问。提到这个问题时,阿河刚刚住院,每天大把时间用来无聊扯淡,宝心没事时就去陪陪他,两人个性相近,本来就聊得来,要不是因为这种尴尬的关系,大概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就是这么有魅力啊。”阿河回答得同样漫不经心。
“你又不兼职去公司干什么?”
“我是被叶飒拽去壮胆的。”阿河说。
“那翔为什么在那里?我不记得他也兼职啊,虽然也挺适合的。”宝心想着,翔倒是很有模特的气质。
“那公司是他的。”
“什么?他那时不是还没毕业吗?”宝心惊讶极了。
“对,不过那公司的启动资金是他的钱。”阿河淡淡地补充道:“确切说是他妈妈的钱。你不是知道你婆婆是资本家吗,要不然你以为我们当时为什么那么好意思让他养着?”
“因为你们三个无耻。”
“滚蛋。”阿河反驳着,这句没什么恶意的“滚蛋”原本就是阿河对一切无关紧要麻烦事的处理态度和口头语,宝心很快便学会了,并简化成了“滚”,只对他用。
“你不是在那家公司做了两年兼职吗?到现在都不知道你老公以前是那里的老板?”
“我怎么会知道你老公的事情。”
宝心正视着阿河,两人都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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