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两层的,阿珩住的便是二楼,毫无身手可言却玩跳楼这种高难度动作,结果可想而知——如今是被抬着进宫的。
摔断了一条腿的阿珩根本跑不过健仆,斟酌了下,下毒也改变不了境况,只得认命入宫。
阿珩摸出一根百年人参扭过头默默啃着。
齐王是个极有威严的中年人,看得出来,保养的不错,近五十岁的人与六十岁似的。
这真不是阿珩的讽刺,实是国君每日要忙的事情太多,保养得再好,操劳过度仍会未老先衰。越是勤政的王,老得越快,这由人的身体先天条件所决定,谁也无法抗衡。
做为一个勤政的王,看上去却只比实际年龄大十岁,着实不易,年纪轻轻便华发早生的君王可不少。
许是疾病折磨,虽仍保留着三分威严,阿珩却敏锐的在齐王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虚弱。
狮子老了,也病了。
对于狮群的王而言,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狮王一旦虚弱,豺狼会渴望瓜分它的王国,其余的狮子亦会渴望撕碎它。
阿珩顿时了然齐王为何肯让自己这个声名狼藉的医者来诊病了,对于此时的齐王而言,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复健康,旁的暂时顾不上。
不过,都快五十岁了,就算没病,也该死了。
生老病死,天理循环,谁也逃不掉。
心里腹诽着,阿珩示意齐王伸手。
齐王伸出手放在了臂搁上。
阿珩瞅了眼,脸上保养得再好,手臂也暴露了现实。年轻时越是肌肉发达的人,年纪大了不再坚持不懈的锻炼,皮肉便会不可避免的松弛肥胖起来,齐王手臂上的皮肉极松弛,阿珩觉得,便是清死时都比齐王看着精神。
一诊脉,阿珩微默。“齐王时常磕丹?”
方士的丹药,阿珩研究过,偶尔服食一辆丸亦有养生美容的用处,然若因此而常服便是寻死了。
齐王的内脏衰竭得挺严重,阿珩已然能闻到他血液里散发的某些金属味,这分明是金属丹毒晚期。
早知今日,自己就不该进城,如今可好,殉葬品的命运俨然在载歌载舞的向自己招手。
齐王幽深浑浊的眸子直视着阿珩的眸子问:“寡人如何?”
阿珩不客气的与齐王对视,不就是目光吗?谁怕谁?
齐王不自觉的回避了下,阿珩的眸子太过妖异,人的眸子即便明亮也有极限,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并非虚言,着实是正常人的眸子都无法亮成那般。
对此,云洛若在,只会告诉齐王:诚然,阿珩的眸子亮得妖异,然羲和氏直系血裔的眸子都有这问题。
齐王不知羲和氏,却不妨碍他恼怒一介奴子竟敢直视自己,且自己更是可耻的退避了,不可饶恕!
一抹杀意自齐王的眸底划过,却止于阿珩开口。
“齐王丹药磕多了,而丹药之中都有加入丹砂铅汞等物,服食少量确有益处,然长期服食却会导致这些东西在体内淤积,中毒,以至于内脏衰竭。”阿珩道。
齐王闻言怒道:“方士安敢谋害寡人,来人,将方士皆拖下去斩了。”
立时有一队禁卫直奔方士居住的地方。
阿珩:“......”听不懂人话是不?她说的是长期服食才会有问题,丹药本身没事大问题,是你自己拿丹药当饭吃,生生磕出了问题。
虽深有人与猛兽无法沟通之感,然阿珩也不会蠢的在此时劝说齐王莫怒,野兽发怒时,保持距离最安全。躲都来不及,又怎会去惹?
“寡人的身子可有法治好?”齐王冷冷盯着阿珩。
“有。”阿珩不假思索的道,纵是没有,此时也必须说有,否则......没有两个字一出口,那些方士便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金属丹毒虽无药可解,却可利用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将丹毒排出体内......”
自己的身体同寻常人有别,同样挨上一刀,别人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珩却只需要两三日即可活蹦乱跳。同样是给苍凛当药人,以毒.药为饭食,无人在苍凛手里活过三个月,自己却始终活得好好的,中毒后,即便苍凛不给她解药,过个几日,毒亦会被自身排毒能力处理掉,并且下一回碰上同样的毒,身体会有免疫,毒性会被削弱无数倍。自然,若一日两顿加宵夜皆是毒,且不带重复,阿珩也会吃不消。
阿珩曾疑惑过自己的体质,因而专门对自己动刀子研究过。
毛发、血液、肉、脊髓.......甚至骨头都抽了一根检验,在把自己玩死之前,阿珩的研究终于得到答案:她之所以异于常人,不是她非人,而是她体内有些地方不太正常。
伤口愈合速度诡异,是因为她的血液里含有令血液凝结加速的东西。阿珩推测,这种东西,所有动物的血液里都应该有,否则动物在受伤后,血液便不会凝结结痂。只是,同样的东西,在她的血液里显然活跃过头,以至于她的伤口愈合速度诡异。
至于对疾病与毒的免疫,这倒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
阿珩记得阿母曾经说过,自己孩提时体弱多病,比其余孩子更瘦弱,也更容易生病,她一直担心孩子无法长大成人。更让做母亲的想抓狂的是,女儿病了,清从不给女儿吃药,净喂些补充元气的补品,为此,夫妻俩险些成仇。
尽管生病后从不吃药,然阿珩仍熬了过来,且各种病都得了一回却奇迹的没死后,她的身体对各种疾病都产生了免疫,一种疾病,只要得过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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