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人家没来管,你只要按照法律办事,谁也不会管的。我不是还小嘛,就算着急,也得等我十八岁以后拿到身份证才行吧。要不的话,去登记人家都不给。”
祝大伯打断她,“什么登记,咱们乡下多少人都不登记,摆了酒就是一家人,一个炕头过日子不用那么穷讲究。给彩礼就算数,登记算个啥,登记给钱还是给粮。”
祝小安冷笑道:“登记是一种法律保护,如果我真的要嫁给常三春,登记就表示我是他的妻子,法律保护,如果他打我或者杀了我,法律要追责任,如果他在外面拈花惹草招惹女人就要离婚,家产分我一半!”
她知道他们看上的是常三春的势力,但是也要看到他的凶残,他不但拈花惹草,他还打架砍人,谁敢保证他不抽风不砍自己村里人?
尤其是姻亲,身边不知道多少亲家变仇家的!
还有,用常三春的家产来说事儿,不是为了要拿到什么,而是为了让他们形成一个贪念,哪怕是编造出来的也格外在乎。
“说什么离婚不离婚的,咱们乡下不兴离婚这一说儿,嫁鸡随鸡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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