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平底鞋,让林士看清,哪个值得珍惜,哪个却不需要拥有。
林士放下鞋盒,下床吃饭。
吃完饭后,林士换上高跟鞋,手撑在浴室的大理石洗漱台上,身子轻盈地一跃,就跳上了洗漱台,林士单手叉着腰,侧身站着,欣赏着穿上这双高跟鞋的自己,“我果然还是天生适合高跟鞋。”
但是看来看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少了身好看的衣服啊。”林士扁扁嘴,扶着墙下来,打开包包,对着镜子随便化了个妆,就出门了。
在商场里,林士在一家常常惠顾的店里看衣服,她从试衣间里出来,换了一身配得了这双鞋的衣服,站在全身镜前左看右看,觉得没问题,就拿着卡去付钱了。
“小姐,你的衣服。”店员把林士原先穿的衣服装在袋子里给林士,林士瞥了一眼,转身离开。
“扔了吧。”
拿起电话,“喂?南一,你现在在哪,好,我过去找你。”
到了南一打工的奶茶店,南一陪林士在老位置坐了下来。南一摸了摸林士的手,“林士,你没事了吧?”林士甩甩手,“什么有事没事,昨天喝的酒一滴没吐,晕死我了快!”南一看到林士恢复会原来的林士了,也不再做对她来说多余的关系了。
“是啊,你昨天喝太多了,还边喝边哭边唱歌,都不知道是该安慰你还是嘲笑你。”南一笑道。
“行了,”林士轻轻推了一下南一的肩膀,道:“昨天是我不对,让你们担心了,不过给了那混蛋一个教训我心里也总算舒服了,以后我也不会那么轻易被骗了。”
“那你以后还随不随便交男朋友了啊?”
林士听了,撇头一笑,道:“南一,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我是谁,我是林士,我的三大原则就是,不买衣服不行,不美美的不行,不交男朋友不行。”然后很笃定地看着南一,南一笑了笑,“知道啦,败给你了,反正到时候别又一气之下就跑去打人,不然我们都不会帮你了!”
林士对着空气向南一嘬了一口。
“诶对了,於善呢?”南一问道。
“我怎么知道,回去了呗。”林士喝了口奶茶,随口一说。“哦……”南一点点头,“我还以为你们会一起来呢。”林士放下奶茶,好笑道:“我们为什么要一起来?”南一歪了歪头,“你们昨天晚上不是一起睡了吗?”
“噗——”林士没忍住把嘴里的一颗黄色布丁喷了出来,幸好南一躲过去了,不然遭殃的就是她,而不是地板了。
“什么?你这么会异想天开怎么不去当□□导演啊?我这辈子做过最傻逼的事情就是我曾经跟三粒老鼠屎睡过觉,而这种傻逼事儿,我不会做第二次!”林士擦擦嘴,很激动地怼南一。
南一一直在犯愣,听林士发泄完,最后才弱弱地说了一句:“於善起码要比老鼠屎好一点吧……”
林士不说话。
“哎呀,我的意思就是单纯的睡觉啊。”
“我的意思也就是单纯的睡觉啊,但这种单纯的,放在他身上,就不单纯了!”提到於善,林士显得比往常更加容易激动。
“好吧,我以为於善会照顾你到第二天的……但是没想到,他也很正人君子呢!”
林士又不说话。
“南一,快过来帮忙——”组长呼喊着南一,南一应了一声,又对林士说,“那我先去忙了,你想走就走吧。”林士喝着奶茶,对她摆摆手,示意她过去吧。南一看了林士一眼,看到她脚上的高跟鞋,惊喜地说道:“哇,好漂亮的鞋,很配你哦林士。”
林士低头看了一眼脚上於善送的高跟鞋,道:“於善买的。”
“不是挺好的嘛!”
“好是好,但不合脚,於善把鞋买小了,他以为他做的这一切会感动我,是,我是感动了,但也清醒了,因为我知道只有自己买的鞋才是真正合脚的,你懂吗?南一。”林士犀利的目光看着南一。
南一闭着嘴唇。
“南一!”组长又开始叫。
南一临走前说道:“但是也穿上了不是吗?”
……
林士的车在马路上行驶着,突然猛地一拐弯,车飞窜进主题公园的林子里,然后消失了。开往郊区外,在空无一人的阴森树林里笔直地开着,穿过两排不知名的树,最后停在一座哑然孑立在荒野上的复古屋子,
林士回到家,把高跟鞋脱下来,摸了摸因为走路太久而红肿的脚踝,而后走了进去。
忽听到安静的屋子里有微弱谈话的声音,林士闻声走过去,停在了一扇门前。想了想,还是决定不管,转身走开。
“叱门,进来吧。”
林士停下脚步,眉头皱了起来,她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妈,叫我林士。”
叱门正坐在主位上,旁边还坐着一个男人,再旁边……
“你!”
“怎么会是你?”
林士惊讶之极地怔怔地望着同样也很吃惊的尚陆柠。
“这是我女儿。”叱门说道。
尚父朝林士笑着点了点头,对身边的儿子说,“这位就是叱门大人的女儿。”尚陆柠低着头,深皱着眉头,一言不发。林士走过去,在他对面跪坐下来,对叱门说,“妈,有事吩咐吗?”
“没什么,你既然刚好回来了,就让你见见。”
林士没说话,又看了一眼尚陆柠,叱门又转向尚父,看了一眼尚陆柠,笑道:“这两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你不知道它们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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