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千习忧也不赶人,要是她敢开口,恐怕明日——也许就是今日——关于她如何善妒的留言恐怕就会传遍整个平宁吧。
等到用了饭,月夫人回去了她的院子,临走时还特意拉大了衣襟让千习忧看见了她锁骨上拿一抹嫣红。
不用想也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痕迹。
看着得意洋洋的人离开,千习忧确认了轩辕浩轩穿的衣服的却是昨日她让小厮转达的那件,又开心了起来。
“王爷果然是fēng_liú多情。”千习忧披上了披风,一边的丫鬟见状也拿出了一件狐裘给轩辕浩轩备上。
“爱妃何必斤斤计较?”轩辕浩轩自衬为王爷,也不会直言他昨日着了道,只能是默认了千习忧的话,又上前亲自拉起了千习忧的手,“今日爱妃回门,可不得因为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耽误了时辰,倒是岳父大人怕是觉得本王无礼了。”
千习忧笑,出了院门之后果然温度骤降,结果一边丫头手里的狐裘给轩辕浩轩披上,这才开口,“父亲可是不会介意的,王爷劳累,便是趁着这三日的婚假多休息休息,又有何不可?”
“那也不能失了礼数。”轩辕浩轩和千习忧一起走到王府的正门,马车早已等候多时,车里烧着炉子,热烘烘的。
上了马车,两人连带着贴身的松涛和若尘也跟着,伺候两人去了披风一个倒茶,一个在马车中间的小桌上摆上了几小碟的精致吃食。
就算刚用过了早食,这些装个样子的东西也少不得。
“王爷,今日恐怕是你第一次去千家庄吧?”马车外,马夫挥鞭子的声音传来,千习忧等到马车开始摇摇晃晃地跑起来之后自己捧着茶喝了一口,“当初父亲为了讨母亲的欢心,在千家庄外围种上了一大片的枫树。”
轩辕浩轩透过扬起的车帘看见车外人来人往的街道,现在还在平宁城里,马车的速度也慢,周围的东西还能看清楚。
“这事情,本王也只是听说,却从未去看过,今日还要借着爱妃的光去赏赏那红枫了。”轩辕浩轩没去过倒是真的,一来那里基本属于千家庄的地盘,他之前一向是和千家不亲近的。二来,轩辕浩轩也不是那些镇日里无所事事的高粱子弟,没有那闲工夫去观赏那些“高雅”的玩意。
要知道,在去到边关之前,轩辕浩轩可是连活下去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活得精致?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就是叶子罢了。”千习忧明显是知道轩辕浩轩的,“几片树叶子也没什么稀奇的,随处可见,就是颜色不同而已。”
“就算没什么稀奇,也是当年的一段佳话。”轩辕浩轩拍了拍千习忧的手,感受到了马车停了下来,这是到了城门口准备接受守卫的检查了。
平宁是一国之都,来往的商贩和官员都不少,又是世家勋贵的聚集地,这检查说严实也严实,说放松也是放松。
千习忧也没看见有人进来查看,估摸着是直接放行的,事实上,守卫在看见带着王府标记的马车过来之后的确没有进去搜查。王府的人,不管是受宠还是受冷落,都不是他们这种小小的守卫可以得罪的。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那小胳膊小腿的,可没有能耐去检查这些人。
要是一不小心卷进去了,恐怕连骨灰都剩不下了。
出了平宁城,马车的速度就快了起来,在管道上“笃、笃”得跑得飞快,马车里感受到的颠簸也不大。
“这去千家庄的路上就会路过那篇枫叶林,要是王爷真的感兴趣,等回城的时候要是时间来得及咱们还可以去看看。”千习忧撩开了一侧的窗帘,看着马车外飞快略过的风景,提议,“妾年幼时曾去过一次,满枝头的红色叶子,树也就像是烧起来了一样,很晃眼。”
轩辕浩轩没有拒绝,也不知道是拒绝还是同意,千习忧也不去追问,就这样两人一路沉默到了千家庄的大门。
作者有话要说: 我特喜欢千家庄的!
☆、千家
千家庄在距离平宁城并不远的一个小山头,在小山头的不远处就是那一片被千家庄的主人用来讨夫人欢心的枫林。
这些枫树看上去壮观,当初可是用了上千人来移栽,后来还花了大价钱维护才存活的。
千家在这一片的地方可以说是说话非常管用,轩辕浩轩在来的路上还看见一个打着千家标志的马车从旁边跑过,千习忧扫了一眼,心下猜测那应该是千家的老大,也就是老夫人的独子,她的大哥,千敛。按照千家流传下来的规矩,千敛作为千家的嫡长子,在及冠那一年,千老爷就把平宁城的产业都交给了他,并且派遣了不少有力的手下去帮助他管好这一份产业。
要知道,千家虽然重视血脉,可是家主之位还是讲究能者居之的。
千习忧是千老爷一位侧夫人生的孩子,而这位侧夫人也是美人薄命,在生下千习忧之后就在月子里因为一场风寒去了。
下了马车,千习忧就看见了出来迎接她——或者说是迎接轩辕浩轩的人,在确认了轩辕浩轩今日会陪着她回门之后,千习忧就让人回报了千家的人。要知道,这可是新姑爷第一次上门,再者,这个姑爷就算是在朝堂上不受圣上的宠,可是真要对他一个商栗之家做什么手脚,也不是不可以。
虽然就轩辕浩轩表现出来的性子不会怎么样,可是这世上的人,谁还没有两张脸呢?
“恭迎贤王、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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