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如早早了断,周六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是是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他对面的筱和和,前一秒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下一秒就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
他清楚记得她已经二十五岁,明明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涌上一点温暖与柔软的情绪,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他。
她这样反而好。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那他要更加地挫败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洗脸,洗了好几遍。当她往脸上泼水的时候,就可以无视那些眼泪了。
她很喜欢一个人哭。可是她希望自己每一次掉泪都有原因,并且不要哭得太没出息又太没气质。
刚才她就挺没气质的。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
其实不管她情不情愿,她的确受了很多年的淑女教育,郑谐总是试图把她教育成公主。可是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或许是出于自己的排斥心理,或者她本来就不好学,总之她的淑女课程学分很低,只够勉强充一充表面的样子而已。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妈妈喜欢女孩,对和和既心存歉疚又特别投缘,她一接手就是十几年。
郑谐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
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相讨喜不刺眼,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
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另一类人,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
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
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当年她也不知如何招惹了郑谐的一位女性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只不过是戴了一双假翅膀冒充天鹅的废物。”
她自己难过了几分钟后就没再在意了,反而郑谐不知如何得知,几天后就跟那女子分了手,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从此记恨上和和。
说起来,和和自己基本上没没有什么敌人,她很擅长忍让退却,倒不是多有气度,只是为了不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她的敌人多半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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